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学者刘雁鹏在“地方立法抵触标准的反思与判定”一文中认为:从国家的立法本意来看,并不是将地方性法规局限于上位法既有规定,而是在不抵触的原则下突出地方特色……
2015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将拥有立法权的城市从原有的49个较大的市扩张至所有设区的市,标志着中国地方立法开启了新时代,全国所有设区的市今后均可以通过立法的方式来管理城市和社会……
《快递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从地方各级政府、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县级以上政府职能部门这三方入手,明确各方的权责利,并规定了违反暂行条例的法律后果,旨在努力从源头解决快递业存在的各种问题,真正做到了权责分明和切实有效……
确立法律规范抵触的认定标准,就是维护法律秩序的统一性、确保法律秩序的安定性和实现法律秩序的可预测性这些工作中最为基础的部分之一……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助理研究员、法学博士周辉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上撰文说,下位法与上位法是否扺触,可以首先从法律规范的形式标准上去识别,而这种形式标准又分为积极标准和消极标准两类……
尽管在法律数据库中检索,你会发现扺触有不同的脸谱,但只有法律规范冲突语境下的抵触,才是地方立法机关头上的紧箍咒……
有人说,不得抵触的原则是地方立法机关头上的一个紧箍咒,目的是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 在国务院法制办的“法律法规全文检索系统法律库”中进行正文检索,又会发生什么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法[2004]96号),将下位法与上位法抵触的常见情形,归纳为11种情形……
在起草法律文本时,立法机关究竟应选用专业性的法言法语还是通俗易懂的日常用语,是一个颇具争议的理论问题……
1997年我国《立法法》起草时,学者们提出的《立法法(建议稿)》就曾专设一章“法的体例”一章,拟对法的名称、法的标题、法的语言、法的结构等提出了相应的要求。但由于条件不够成熟,未被采纳。2015年《立法法》修订,对此继续留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