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笔者收集到的有关地方法检两院近年来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实例,虽为数不多,但都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以此说明对这类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选举法、地方组织法均规定: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但弃权后可否另选他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2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有人认为,在新代表当选后至第一次人代会召开这一时间段,由于没有正式上任,只能称为“候任代表,”只有经过新一届人代会确认其当选有效,才能成为“正式代表。”那么,人大代表到底有没有“候任代表”和“正式代表,”他们之间又是如何区分的呢?
2019年12月20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岳仲明在回答记者提问时,透露《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简称“选举法”)将列入2020年修改计划。对此,笔者充满期待。
甲乡书记在甲乡当选为县代表后调到乙乡当书记,还要求回到甲乡原选区向选民述职,接受原选区选民监督。这样做是否符合情理、可行吗?
目前,对于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任免同级监察委员会成员应以什么形式提出,现行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和要求,但比照人大常委会任免一府两院组
日前,到乡镇调研人大工作,一名乡镇人大主席抱怨,他工作太忙了,既要主管乡镇人大工作,还要具体主抓某一方面的经济工作,而后者占据了他大部分的时间和精力。2016年底乡镇人大刚刚换届结束,乡镇人大主席都实行了“专职配备”,这位乡镇人大主席的抱怨引发了我对乡镇...
县乡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行使职权的基本形式就是在人代会会议上议事决策,集体行使职权。
据2019年12月31日《云南日报》消息,12月30日,云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50次主任(扩大)会议,听取并讨论了关于变更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时间的汇报。
据媒体报道,云南省人大常委会依法落实环境报告制度,突破新环保法规定“年检”环境报告主要采取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形式的“常规动作”,探索创新“自选动作”,连续两年推行“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开展工作评议+测评”监督方式,打出监督组合拳,极大提高了审议监督质...
地方人大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的界定权的前提是不能突破法律既的有规定。当法律规定某一具体事项由上级人民政府或别的机关批准或决定时,则人大常委会不能将此事项列为其所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