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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奕言:有感于张释之的冒死护法

发布时间:2017-12-25 作者:葛奕言


    张释之,南阳人。因其过人的政治见解和秉直的性格而得到汉文帝的赏识,官至廷尉(全国最高司法官)。

 

    张释之在跟随汉文帝期间,屡次直言进谏,有效地纠正了皇上的情绪化倾向,以其超人的胆略和磊落胸襟为后世留下典范。其中,尤以其冒死护法的故事为经典。

 

 

 

 

惊马事件

 

    《资治通鉴》载:“……上行岀中渭桥,有一人从桥下去,乘舆马惊。于是使骑捕之,属廷尉。释之秦当:‘此人犯跸,当罚金。’上怒曰:‘此人亲惊吾马,马赖柔和,令马,固不败伤我乎!而廷尉乃当之罚金。’释之曰:‘法者,天下公共也。今法如是,更重之,是法不信于民也。且方其时,上使使诛之则已。今已下廷尉。廷尉,天下之平也。壹倾,天下用法皆为之轻重,民安所错其手足!唯帝下察之!’上良久曰:‘廷尉当是也。’    其后人有盗高庙坐前玉环,得;帝怒,下廷尉治。释之按:‘盗宗庙服御物者为奏当弃市。’上大怒曰:‘人无道,乃盗先帝器!吾属廷尉者,欲致之族;而君以法奏之,非吾所以共承宗庙之意也。’释之免冠顿首谢曰:‘法如是,是也,且罪等,然以逆顺为差。今盗宗庙器而族之。如有万分之一,假令愚民取长陵一杯土,陛下且何以加其法乎?’帝乃白太后许之。”

 

 

 

 

以上文字的大意是:

 

    皇上(汉文帝)出行经过中渭桥,有人从桥下跑出,惊吓到皇上的车马。随从将之捉住交廷尉处理。

 

    张释之审后奏报:这人违反的是清道戒严的禁令,依法应当处以罚金。

 

    文帝发怒道:这人惊了我的马,幸好我的马脾性柔和。假如是其他烈马,岂不摔伤我吗?可廷尉只判他罚金?!

 

    张释之回答说:法律是天子和天下人一同尊奉的规矩。按当今法律的规定,这人的行为就只应这样判处。如果一定要更改法律加重对他的处罚,那这法律就不能再取信于民了。如果在事发当时皇上就杀了他,那也就算了。现既然交给廷尉处理,就必须依法办事。廷尉,天下公平的象征,一旦在司法上倾斜,天下都要效仿这种任意取其轻重的作法,让人民怎样去适从呢?希望陛下明察!

 

    皇上沉默了许久说:廷尉就应该这样当。 

 

偷盗宗庙器物案

 

    在此之后,有人偷了高祖庙内神座前的玉环被捉。文帝非常生气,把他交给廷尉处治。

 

    张释之审查后禀奏:依法律规定,偷盗宗庙器物,当奏请判处死刑。

 

    文帝大怒说:这人无道,竟敢盗先帝宗庙里的器物!我把他交你处理,就是想灭他的族,可你却依法奏请,这不是我维护宗庙之尊的本意。

 

    张释之脱下帽子叩头谢罪说:依法判他死刑其实已经够重了。斩首与灭族虽然同是死罪,但以犯罪轻重程度而论,两者之间还是有差别的。如果偷宗庙器物就诛杀全族,那么,假如又有哪个愚蠢的百姓偷挖了长陵(帝王墓地)一捧土,陛下又怎样处罚他呢?

 

    文帝听了后未当即表态,事后通过太后批准了张释之的奏请。

 

 

 

 

小编评析

 

    上述两个故事在精彩的讲述中凸显了张释之过人的勇气和政治见解,其中,不乏“奉公如法则上下平”和“罪刑相适应”等先进法治思想。

 

    在极其情绪化的皇权面前,能置生死于不顾地护法犯上,微言大义地坦陈利弊,终使皇上在义愤填膺的冲动中回归理性,这在惟人而治的封建朝政下是多么的难能可贵啊!

 

    作为受制于君的臣子,要让逆耳忠言越过反感而获得釆纳,其进谏的质量和方式是至关重要的。

 

    张廷尉的成功,就是奠定在其超群绝伦的见解和循循善诱的才能上的。

 

    在惊马事件中,他面对的是关乎皇上切身利益的矛盾和天子强硬的责罚理由,即犯罪行为人实施的是必伤天子的行为,其幸免于害则出自“马赖柔和”之偶然。如此重罪廷尉却只处罚金,其置皇上的安危于何地?且莫说这咄咄逼人的责难亲出于皇帝之口,就算从旁人口中道岀也够他受的了。

 

    面对皇上疾言厉色的责斥,张释之不仅作出了舍生取义的选择,而且巧妙地将易于招致反感的申辩融于娓娓说道中,既强调法及天下之公共性能,又阐述了任移法之轻重的危害,还分析了执法者枉法的严重后果。其持之有故、言之有理的论述,促使皇上不得不从意气中冷静下来,理性地接纳了这话悖理端的忠言。

 

    继后发生的偷宗庙案件,其冒犯层次更高,引起的义愤更烈。张释之却一以贯之地坚守了自己的原则,以至真至诚的启发帮助皇上自省,终在危如累卵的情形下挽狂澜于既倒,在普遍存在的直言贾祸的历史现实中又造就了一个极具反差的经典。与张释之所处的年代相比,当今社会早已是荡涤了封建垢尘的新世界。依法治国业已成为安邦理政的选择,党和国家领导人为营造一个健全的法制社会而竭尽设计和榜样之能事,把法治建设进程不断推向更高境界。

 

 

 

 

    然而,突飞猛进的法治建设进程,却并未完全消除封建权柄理念的影响,在一定社会层面仍然存在个人权柄胜于法治权威的价值观念。少数权欲膨胀的官员习惯于颐指气使地贯彻自己的意见,崇尚以言代法的司治模式,像汉文帝这样的任性权势也不少见,倒是像张释之一样的秉直臣工却十分稀罕,随处可见的是“上用目,则下饰观;上用耳,则下饰声;上用虑,则下繁辞”的迎合,何曾见得舍死忘生的坚守?

 

    诚然,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是践踏法治的原恶,但权柄意志却往往是要靠唯命是从来实现的。如果没有那么多附和与迎合,弄权者就可能多有些审度;如果都能像张释之那样微言大义地阐明是非,冲动者就可能找回理性;如果还能循循善诱地引导,发号施令者就可能在理性的回归中收回成命。

 

    张释之的故事告诉我们,以言代法虽然会给社会法律秩序带来冲击,但执法者的坚守和维护也可产生缓冲。无奈屈从者不妨试着挺直一回脊梁,兴许也能像张释之一样给后世留下一页精彩篇章!

 



原文来源:立法网微信公众号
 

(立法网  葛奕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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