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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林

发布时间:2018-08-31 作者:


 



 

    李林,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原所长、研究员、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主任。


    1955年11月出生于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1970年初中毕业后进入云南省医疗器械厂从事汽车驾驶员工作;1980年1月至8月在云南省参事室工作。


    1980年9月考入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1984年7月毕业并获法学学士学位;1984年8月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法理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师从吴大英教授学习,1987年7月毕业并获法学硕士学位;1987年研究生毕业进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理学研究室工作,同年9月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法理学专业成为在职博士学位研究生,导师仍是吴大英教授,1990年8月获得法理学博士学位;1993年8月至1995年3月,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作访问学者,并在哥大国际关系学院的东亚研究所完成博士后研究项目。


    1990年担任助理研究员,1992年晋升为副研究员,1997年晋升为研究员,1999年担任法学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2000年担任宪法与行政法专业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1999年2月担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政治学研究所所长助理兼科研处长,2001年1月调任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副总编辑。2004年7月调回法学研究所任副所长,2005年12月至2017年12月担任法学研究所所长,同时担任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学术委员会主任、学位委员会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法学部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主任等。2011年担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2017年担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法学部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主要社会兼职: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专家,中宣部司法部中高级领导干部学法讲师团成员,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首席专家(宪法学)、“法治浙江”咨询专家等。


    2018年2月24日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主讲人;2003年9月十六届中央政治局第8次集体学习主讲人之一;2005年8月十届全国政协第6次集体学习主讲人之一;2014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党组第三次集体学习主讲人之一。十八届四中全会专家咨询建议稿《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的专家组组长。1997年中央政治局法制讲座“一国两制与香港基本法“撰稿人之一;2000年中央政治局法制讲座“西部大开发与中西部发展的法治保障“课题组成员;十六届中央政治局第1次集体学习“认真贯彻实施宪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第12次集体学习“法制建设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课题组成员和主要撰稿人之一;199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学习讲座“法学理论的几个基本问题“课题组成员。


    主要研究领域:法理学、宪法学、立法学、依法治国与法治问题。30多年来,共出版论著60余部,发表论文和理论文章300余篇,提交内部研究报告160余篇。




原文标题:李 林


原文来源:中国法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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