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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考卷判断夫妻感情不靠谱

发布时间:2017-10-02 作者:旁观者


     应当说,办案法官想通过“考试”这种方式来了解离婚案件当事人之间的婚姻状况,主观愿望可能是好的,同时,为了做好本职工作,敢想敢干的精神也是值得肯定的……


 

    但是,试图用“考卷”来了解并判断当事人婚姻真实情况的目的明显是很难达到的;用考卷的“分数”来判断当事人之间“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做法也不可取——这个意见是小编基于几十年的司法经历得出的。

 

双方当事人做“离婚考卷”必然会趋利避害

 

    离婚案件的双方当事人中,原告一方想尽快离婚,被告一方不愿意离婚而想维持婚姻。由于双方当事人的诉讼立场和利益不同,就决定了双方当事人在回答离婚试卷中的问题时(无论是回答客观题或主观题),都会考虑自身的立场和利益。

 



 

    而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使诉讼结果对自己更有利,他们完全可能会将知道的客观题故意答错;他们在回答主观题时,更会让自己的答案有利于自己一方。
 

    当事人在回答问题时的这种“趋利避害”的做法,毫无疑问将成为一种常态。各方当事人会根据自己的立场和利益来回答试题,必然会严重影响答案的真实性。
 

    如果办案的法官轻信当事人做出的答案,高估考试分数的“含金量”,不仅不能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婚姻的真实情况,还可能导致对双方当事人夫妻感情状况的误判。

 

用考试分数判断“夫妻感情”实属一厢情愿

 

    假设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都无条件听从法官的要求,都非常诚实,在做离婚试卷时都抛弃了自己的利益和立场(事实上这是做不到的),完全客观地回答问题。那么,法官是可能从答卷中发现一些影响夫妻感情的原因,可能了解到一些当事人婚姻的表面状况。
 

    但是,如果办案法官将答卷的内容和分数作为判断夫妻感情现状和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依据(那怕是依据之一),那就太轻率了。
 

    因为,作为地球村最高等级动物的“人”,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的特点,夫妻关系更是复杂和多样的。
 

    这就决定了,相同(或相似)的事件,相同(或相似)的情况,对夫妻关系或称夫妻感情的影响差异是很大的。
 

    现实生活中,有的夫妻只打了一次架(或公开吵了一次架),就导致了夫妻感情破裂;有的夫妻,结婚后就吵架打架不断,但若干年后,他们夫妻感情仍然比较好,更没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现实生活中夫妻关系和夫妻感情的这种复杂性,决定了法官想通过考试结果(分数的高低)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就是不科学和不明智的,或者说是只能是一厢情愿的。
 

    如果在司法实践中,办案法官果真用“离婚考试”的“分数”来对夫妻感情状况做出判断,其准确的概率与“打猜猜”差不多,至少不会高于50%。

 

“离婚试卷”只能将复杂的问题简单化

 

    据经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官微公布的“离婚试卷”,试题包括:
 

    填空题(40分):1.你们的结婚纪念日?2.你的配偶的生日?3.孩子的生日?4.你的配偶最喜欢吃?5.你孩子最喜欢的零食是?6.夫妻之间最近一次沟通的时间?7.你的配偶父母的生日?8.一家人出去旅游过—次?9.你和配偶谈了多久恋爱?10.家务事是怎么分工的?
 

    简述题(40分):1.夫妻之间最美好的回忆或者最幸福的事情有些什么?2.现在夫妻之间最大的矛盾和分歧是什么?3.你在家庭中尽了什么责任,做得好的和不好的都有些什么?4.你的配偶在家庭中尽了什么责任,做得好的和不好的都有些什么?
 

    陈述题(20分):简要陈述你对于你们的婚姻和家庭现在的想法、提出离婚的理由以及今后的打算。

 



 

    观音法庭法官拟出的上述15道试题,对于已经结婚的男人或女人来讲,回答起来都不困难。因为,试题中的客观题都非常简单,主观题更是比较宏观和原则,当事人答题的空间,或者说回答问题时的选择余地都很大。
 

    如果我们的审判机关,或者我们的办案法官,将当事人对上述试题的回答情况作为了解双方婚姻状况的依据,且在此基础上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做出判断,那么,明显就是将复杂问题简单化了。

 

办理离婚案件是对法官水平的考验

 

    要知道,夫妻关系,是世界上最复杂的关系之一;要对离婚当事人之间的夫妻感情做出是否破裂的判断,更是一件难度很高的事情。
 

    正因为如此,要对离婚案件做出比较准确恰当的判决,就是一件难度很大,很考法官水平的一件事。
 

    换言之,要对离婚案件当事人之间的夫妻感情做出准确的判断,就需要具有生活及司法经验的法官,在充分了解和掌握双方当事人婚姻关系的历史和现状、夫妻感情的过去和现在,以及当事人家庭全面情况的基础上,做出综合性的判断。
 

    而这种综合性的判断,主要考虑和参考的因素或依据,决不是当事人对离婚试卷上那些简单或表面问题的答案。或者说,法官要考虑和参考的因素或依据,比试卷中的问题及答案要复杂得多,全面得多。
 

    事实上,法官在审理离婚案件的过程中,有针对性地询问当事人(离婚试卷中有的问题,是可以作为法官直接询问当事人时的提问的),有针对性地对双方当事人的亲朋好友调查了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感情状况,在此基础上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夫妻感情做出判断,其判断的准确性,不知要比看试卷答案要高出不知多少倍。
 

    小编认为,对于需要做出判决的离婚案件(无论是判决准予离或不准离婚),都不是简单的案件,都是对当事人(有的案件还对社会)影响很大的,很考法官业务水平的复杂疑难案件。
 

    对于这种要对当事人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做出判断的复杂疑难案件,需要办案法官根据通过办案程序得到的全面的案情,并结合和运用社会生活经验及司法经验进行综合性的判断才能办到,而不是通过当事人做离婚试卷及所得分数就能做到的。说通俗一点,用考试分数判断夫妻感情是完全不靠谱的。



原文来源:立法网微信公众号
 

(立法网  旁观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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