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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峰:“红色革命遗址遗迹”概念刍探

发布时间:2020-07-27 作者:翟峰


    近年来,我国的不少红色革命老区按中共中央关于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规划》的有关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相继制定与本域“红色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有关的地方性法规,既以此作为其引导和推动本域人民群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切实措施,又以此作为其弘扬革命传统,发挥红色资源对老区人民群众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的必要利器。


 

近年来,我国的不少红色革命老区按中共中央关于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规划》的有关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相继制定与本域“红色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有关的地方性法规,既以此作为其引导和推动本域人民群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切实措施,又以此作为其弘扬革命传统,发挥红色资源对老区人民群众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的必要利器。


 

 

虽然,各个革命老区制定与本域“红色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有关的地方性法规,皆已基本解决好了其立法的主要依据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以及本省域出台的《城乡规划条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等相关地方性法规。同时,亦在立法中能够主动参鉴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和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暨本域省级党委出台的与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利用行动实施方案有关的重要文件等。

然而,在各个革命老区在制定与本域“红色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有关的地方法规之初,却皆会不约而同地为如何以正确界定“红色革命遗址遗迹”概念这类问题而思虑再三、斟酌若干。

关于对“红色革命遗址遗迹”这一独特概念及其相关种类的基本界定问题,由于目前我国相关上位法的条文规定中尚未对此有相关明确界定之规定,加之国内各个革命老区的红色遗址遗迹虽基本上属“大同”,但仍存在一定程度、或不同程度之“小异”。

故此,各设区市的革命老区相关地方性立法,在对其“红色革命遗址遗迹”种类概念的界定上,即多少有所不同、各有所异。


 

 

如地处川北的广元市作为川陕苏区的后期首府,其红色革命遗址遗迹的形成主要是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即“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虽也包括1937年到1949年新中国建立前夕渐趋形成的相关革命遗址遗迹及新中国成立后在原川陕苏区核心区域旧址遗迹上建起来的教育基地等具有现代红色革命文物意义的纪念设施,但这些“纪念设施”同样与国内各个革命老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历程中保存、传承或兴建的反映红色革命的遗址遗迹有关。而其它不少革命老区在类似情况上皆大多如此!

可见,作为设区市的任何革命老区制定与本域“红色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有关的地方性法规,其“红色革命遗址遗迹”概念的界定,皆既要实事求是地见证本行政区域红色革命遗址遗迹逐渐形成其独特种类的基本历史事实,又应切实遵循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参考借鉴《革命旧址保护利用导则》等有关革命文物保护方面的规章的规定。为此,即皆有必要将其“红色革命遗址遗迹”概念中源起以来的时间,基本确定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以来”。

鉴此,笔者认为,尽管目前我国对“红色革命遗址遗迹”这一独特的历史名词概念及其相关种类的基本界定尚未有国家统一的较为明确之规定,且目前我国相关上位法的条文规定亦尚未对此有较为明确界定之规,然而,由于我国大多革命老区存续至今的众多红色遗址遗迹基本皆系“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土地革命时期(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到解放战争时期”这个特定历史时期形成的,故其将“红色革命遗址遗迹”基本概括为“本法条所称红色革命遗址遗迹,是指在本行政区域内,中国共产党领导老区人民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土地革命时期到解放战争时期进行革命斗争所留存下来的旧址、遗址、遗迹、可移动实物及其有关纪念设施”这一较为明确的概念,应该说基本上是可鉴、可参、可循的。

当然,这样界定,除上述已说到的理由之外,还有如下两点:

其一、按照近年来央办和国办印发的2016-2020年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关于加强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和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以及中宣部、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近时确定并发布的包括川陕片区在内的15个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关于〈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第一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其中命名为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的“红色革命遗址遗迹”,皆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又称“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进行红色革命活动所创造并形成的。同时,为充分体现这些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中的红色革命遗址遗迹在革命传统教育方面的意义和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延伸至1937年到1949年新中国建立前夕渐趋形成的在原红色革命遗址遗迹上建立起来的纪念馆、展览馆、教育基地等具有现代红色革命文物意义的相关设施。


 

 

其二、经反复查阅和咨询,我国学术界虽一直对包括红色革命遗址遗迹在内的“红色资源”概念争议较大,但目前还是达成了较为一致的基本概念:“红色资源”(包括“红色革命遗址遗迹”),主指“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以后领导广大人民进行的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期间所形成的历史痕迹和精神魂宝,其内涵主体是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创造的”(此系近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红色资源转化为教育教学资源的方式及路径探讨研究”》等“红色资源”研究课题成果的概括和归纳)。




原文标题:翟峰:“红色革命遗址遗迹”概念刍探


原文来源:立法网微信公众号


(立法网 翟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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