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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文学连载:张扬与《第二次握手》罪案始末(34)

发布时间:2017-10-23 作者: 张扬

 

张扬:法官李海初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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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视频来自作者故乡河南省长葛市宣传部制作的专题电视片。
张扬在接受记者专访时深情地说:“没有邓小平,就没有科学的春天,也没有自己现在的自由和幸福!”


 

    1978年12月28日,李海初写出《关于张扬案件的审查情况与研究意见的报告》,注明系“向省委刘夫生同志的汇报件”。

 

    前文说了,这案子怎么处理须经省委常委研究;而刘夫生当时是主管政法的省委书记——当时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党委领导核心,由第一书记一人(有时还有第二书记、第三书记等)与书记若干人组成。这个《报告》上有几位审阅者划的杠杠或批的意见。

 

    在“全卷材料中没有这情况,但进一步(的调查)证实张扬是在‘xxx’姚文元直接指挥下抓起来的,是他直接肯定《归来》这本书为‘坏书’的”字句下面,公安方面某人划了杠杠,签注“xxx同志批示亦应说一下”,仍是企图借xxx压人,证实他们当初的“合法性”。对此,李海初加以文字说明:“卷中无此材料。”

 

 

 

 

    在“因为在这本书中写了‘爱情’‘科学家’和周总理”句下,李海初删去“和”字,改为“这些都是当时不能写的禁区,特别是书中歌颂了”,有意突出《归来》的政治意义。

 

    《报告》指出:“姚文元暗示要追后台,实际上是把矛头指向周总理。”

 

    《报告》第三部分“公安、法院共同研究的意见”写道:

 

    本月二十七日,公安、法院领导和办案人员集中进行了一次全面研究,认为张扬案件以下几个主要问题须向省委汇报和请示。

 

    1.关于《归来》小说的问题

 

    《归来》这部小说在公安预审阶段,于1975年,省公安局曾请示省委,经批准,由宣传部主持,会同省师范学院组织过部分师生对它进行过批判。

 

    当时,师范学院审查认为,这部小说是反动的,是部黑书。指出其反动的内容是:(1)吹捧地主资产阶级的人性论,反对党的基本路线;(2)竭力美化资本主义社会,恶毒攻击社会主义制度;(3)为刘少奇、林彪两个资产阶级司令部翻案,反对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4)美化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对抗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的全面专政;(5)利用“糖弹”“软刀”“鸦片”同无产阶级争夺接班人;(6)鼓吹“科学至上”“个人奋斗”“成名成家”的道路;(7)宣扬“爱情至上”等,并写出专题文章对作者张扬进行了面对面的两次大批判。这是一种意见。但张扬本人当时又服又不服,说:我向你们投降,但不彻底投降。又说:尽管你们说的很合逻辑,但不合我的思想实际。事后,还写书面意见,说预审人员这是搞逼供信。

 

    另外一种意见,即案子起诉到法院,在“xxx”粉碎后,请省文联审查的意见。经他们请三位工人业余作者,一名文科大学生,两名专职编辑人员共六人审查,认为《归来》手抄本:(1)不是毒草。主题是好的,健康的;(2)故事是曲折的,不是一般的,(是)吸引人的;(3)文笔流畅浅近;(4)作者如是青年,则应给予培养;(5)反映了新中国党中央毛主席对知识分子的关怀和对知识分子政策的正确;(6)可贵的是,在林彪“xxx”横行,对知识分子大加诬蔑,对周总理进行攻击时,作者坚持多次修改,歌颂了毛主席的革命路线,歌颂了周总理的光辉形象,塑造了一批爱国知识分子的形象;(7)目前写知识分子题材的书为数甚少,希望这本书经过修改后出版;(8)特别是北京来的两位记者说明,全国各地看过这本书的读者,有的已向他们去信,反映这本书是好的,要求出版。她们看了张扬的全部案卷后,留下书面意见说:“对作者进行批判和定罪是错误的,应予及时纠正。”要求把书借走,把人带到北京去修改这部小说。

 

    李海初在上述字样后面亲笔加上:

 

    虽然他们也都提到《归来》还存在这样那样的缺点,但他们认为这是写作的正常情况,经过修改是可以克服的。

 

    《报告》第三部分结尾处原文写道:“我们讨论认为,这个问题仍须请省委归口审定。”这句话经李海初和公安方面某阅稿人修改,敲定为:

 

    我们讨论认为,这个问题是(因)时间先后、历史条件不同,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完全相反的意见,仍须请省委归口审定。

 

    李海初和公安方面某人用心的对立性,在上述段落还不明显,在下面谈到“其他几个与张扬有关的问题时”就明显了。李海初以“其他问题”四字带过,公安方面某人却点明和“参予 (与)反革命集团”和“泡(炮)制黑文”等等,前者仍指罗孟寅事,后者指我批判“上山下乡”的文章。

 

    李海初主持写成的这个《报告》在谈到我的家庭出身时,根据实地调查材料这样谈到我的父亲:

 

    在乡下组织“护麦队”、“合作社”等进步组织,为农民服务,对抗反动派……属于进步力量。解放前,当时打死他父亲的凶手被国民党判了无期徒刑。解放后大镇反中,两个杀他父亲的地主(后台)也被我镇压。因此,无论作哪一种结论,均须到当地调查后,才能落实。

 

    李海初在《报告》原件末尾空白处注明:

 

    上述情况和意见,于1978年12月29日由齐振瑛同志向省委刘夫生、石玉珍同志作了汇报,结束时,苗院长也到场。

 

    石玉珍从来没有分管过政法。她之所以也被请来听汇报,显然是因为她以前文所述的方式“卷”进了这场官司。

 

    研究将结束时,苗院长到场,未提其他意见,此次研究就此结束。

 

    结论:请师范鉴定一下再说。

 

     (此件抄自本院刑庭一九七八年省委常委记录本)

 

    从记录看,石玉珍始终未发一言。

 

    说来说去,湖南师院无比神圣,他们当年对我的批斗仍然具有无尚权威。“xxx”时代那伙为虎作伥之徒如果拒绝改变态度,我和《归来》看来就永世也不得翻身了!




原文来源:立法网微信公众
 

(立法网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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