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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苏力:司法从来就不是最正义的一道防线

发布时间:2012-10-16 作者:


    我们信仰法治,我们尊重司法,我们毕生从事司法。但是,我们必须知道,如果已经证明中国的许多问题是司法不能有效解决的,那如果别的方式能解决好的话,我们就该追求别的解决之道。不能说你觉得林志玲不错,就一辈子追求林志玲吧?林志玲不理你,然后你却一辈子在那里苦苦追求,其实也可以追求一下别人啊……

  

    立法网实习记者  小蚕

    “中国的许多问题,是司法不能有效解决的。那如果别的方式能解决好的话,我们就该追求别的解决之道。不能说你觉得林志玲不错,就一辈子追求林志玲吧?林志玲不理你,然后你却一辈子在那里苦苦追求,其实也可以追求一下别人。”

   北京大学法学院苏苏力教授在华东政法大学“中华学人”讲座上的一次演讲中,曾经最后说过这样一段话。

“司法是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不能理解为是最正义的一道防线

  朱苏力教授说,我们从事司法工作和研究,特别会容易觉得司法是最好的纠纷解决方式,因为,“司法是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啊。这样一句话,你会怎么理解?我想在座的很多同学,都把“司法是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理解为是最正义的一道防线,或者说是最坚强的一道防线。其实,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到了司法阶段了,纠纷就应该解决了。该解决也得解决,不该解决也得解决。

  但是,司法从来就不是最正义的一道防线,而且也不是最坚强的一道防线。只能说它是最后一道防线。最后一道防线从来都是比较薄弱的。打仗的时候最强的,永远是第一道防线。哪有把重兵放在最后一道防线的?我当过兵打过仗,知道重兵永远都是放在最前面的。放在最后的,一般是炊事员。

法律人往往就容易把司法神圣化

  朱苏力教授说,我们都是法律人,往往就容易把司法神圣化。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司法不一定是公正的。如果我们把所有的案件全部都聚集在司法上,反而容易形成一种垄断现象,垄断的必然结果将是腐败。

    当你把所有纠纷牢牢抓住,老百姓没有选择或者只有很少选择,只能靠你法官来解决的时候,法官的权利就有可能会成为双方竞争腐败的对象。这就是为什么对于司法一定要给它限制,不让它管得太多的原因。也就是说,当你把其他社会纠纷解决方式发展起来的时候,反而有可能促进司法的廉洁。

  如果同时还有其他的纠纷解决方式,制度上的竞争就出现了,竞争能促使法院的制度优良化。有的时候,一个制度的发展并不是因为对它的强化,使它弱化更能促进它的发展。另外,对当事人来说,当他拥有多种选择时,他可以选择诉讼、仲裁、私了或者和解,他的自由度就提高了。这时候,即使司法不是很廉洁,但起码他的自由度提高了,他可以去选择别的解决方式,以避开不廉洁的司法。

只能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利益的时候是不自由的

  朱教授说,我们作为社会当中的一员,遇到纠纷只能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利益的时候,是不自由的。因为我们是被迫走向法律的。

    大家也一定不要以为,只要我们把司法搞得非常廉洁了,就可以将所有的纠纷都放到司法里了。那样的话,司法就没有竞争了,也就没有创新力量。现在司法的创新,很多都是从司法之外的其他解决方式中引进的。比如说和解。如果没有民间伤人赔钱的解决方式,能形成和解制度吗?这些制度不是来自于司法领域内,而是来自于司法领域以外。所以,千万别以为司法可以垄断,永远都不可能垄断。

当大家都争着当弱势的时候,他就一定不是弱势

    朱苏力教授说,现在社会上,有许多人都想扮演弱势群体。民营企业家说:“我们是弱势群体,被敲诈的大部分都是我们这些人。”律师也说:“我们是弱势群体,因为我们老是两头受气。”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人在争着做弱势群体呢?

    从简单的推理来说,当大家都争着当弱势的时候,他就一定不是弱势,就证明这些弱势里面一定是有利益的。大家一定要去想一想,许多人把自己伪装成弱势群体,他一定是会从中获得利益的,比如舆论的同情、政策的优惠、甚至是财物的补贴。因此,许多人会想办法把别人调动起来,以帮助自己在诉讼中获胜。就像男女吵架,女的吵不过就回娘家。然后,娘家人就出现了,社会压力也就来了。

交通肇事案弄得与富豪有关是有很多问题的

  朱教授说,上述这种方式,今天还在大量使用着,最大的问题就反映在媒体上。

    以“杭州飙车案”为例,这个案子其实并不复杂。一个大学生驾车,说是飙车,撞死了另一个毕业了两年的大学生,其实,就是一起交通肇事的悲剧。但现在,却被炒成了“富家子弟撞死了大学生”。有时媒体会主动介入,把本来简单的事情复杂化。这件事中,驾车把人撞死,这与“富家子弟”有什么必然关系?但是在媒体那儿就变成了一种压力,就要求对这个富家子弟加以严惩。

    我们从事法律的人都应该看清楚,当媒体介入之后,就是在要求政治力量的介入,要求政法委、市委、市人大等部门介入,给公安局施加压力。我不是说媒体和公众给公安局或者法院施加的这种压力都不好,特别是当有豪强或恶霸欺负老百姓的时候,这种压力就很有好处。但总是用这套方法,就会有问题。那个开车肇事的大学生,也是个十八九岁的孩子,现在你偏要把他的交通肇事弄得与富豪有关,这是有很多问题的。

总是有人喜欢把自己的诉讼成本转移给其他人

  朱苏力教授说,我们应该注意到,总是有人喜欢把自己的诉讼成本转移给其他人。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人有问题的时候他不去找法院,他去找媒体、找政法委、找法学家。

    有人就找过我,跟我说,“听说撒贝宁是你们学校的毕业生,你能帮我引见一下撒贝宁吗?”。这时候,法学院已经不起作用了。他希望撒贝宁在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说一下子。这时候,你就会看到当事人其实并不相信司法,他们是在找对自己最有利的纠纷解决方式。他来到法学院貌似在找司法,其实是在找舆论。他只不过把司法作为解决他的纠纷、实现他的利益最大化的方式之一。

中国的司法边界问题还在探索之中

  朱苏力教授在结束演讲时讲,在当代中国,如何给司法确定一个比较合适的边界,现在还处于摸索过程当中。我们往往试探一下,比较合适就放宽一点。如果发现不合适,就可能收缩一下。我们曾经把司法的边界放得大了一点,后来,发现司法解决不了所有的矛盾和纠纷,就开始提倡调解,提倡荣辱观,强调仲裁。我们提倡的,包括公正,包括用其他的方式解决问题,如和解等等都开始慢慢进入社会。现在至少不再像10年前那样,把司法看成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正确途径。

  我们作为一个法律人,当然应该为自己的职业自豪。我们愿意用我们的一生来献身这个事业。但是,我们同时又是社会人。我们应该以开阔的眼界来观察这个社会。因为我们不仅是为了一个职业的兴盛,而是为了整个中国的法治事业,为了整个中国的富强昌盛。

    我们信仰法治,我们尊重司法,我们毕生从事司法。但是,我们必须知道,如果已经证明中国的许多问题是司法不能有效解决的,那如果别的方式能解决好的话,我们就该追求别的解决之道。不能说你觉得林志玲不错,就一辈子追求林志玲吧?林志玲不理你,然后你却一辈子在那里苦苦追求,其实也可以追求一下别人啊。



资料来源: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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