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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洁:警惕网络餐饮中“无证代办”下的“幽灵店铺”

发布时间:2017-12-18 作者:李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将于明年1月份实施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即遵循“线上线下一致”原则。《办法》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网络销售的餐饮食品应当与实体店销售的餐饮食品质量安全保持一致……



    今年2月,我国食药监总局负责人就明确,没有实体店不得进行网上订餐销售活动。但近段时间以来,多家媒体集中爆出外卖平台的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存在着“无店代办”的行为。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并将于明年1月份实施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也对网络餐饮经营者作出要求,即遵循“线上线下一致”原则。

 

    《办法》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网络销售的餐饮食品应当与实体店销售的餐饮食品质量安全保持一致。

 

    然而,近年来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频发,一些唯利是图的中介帮助不合资质的商家以“无证代办”的方式入驻外卖平台,无疑是为问题食品入市打开了后门。

 

“无证代办”助长“幽灵店铺”

 

    在媒体报道中,网络餐饮经营者使用过期食材、剪刀拌饭、手抓配菜、垃圾桶旁放食材、回收使用地沟油、厨房成群的苍蝇蚊虫等食品安全卫生问题让人生忧。

 

    去年,北京市集中整治了网络餐饮平台,对一些无证入住的店家和问题商家进行了一次大清洗,下架网络餐饮经营商户上千家。其中,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外卖村”为外卖平台的“黑历史”狠狠地添上了一页。

 

 

 

 

    “外卖村”在一个小区当中,小餐馆在居民楼内“遍地开花”,调查发现,这些经营者9成没有“餐饮许可证”,有的连地址都是虚构,食材加工地的环境脏乱差。

 

    与此相对应的是,这些经营者在就餐时间源源不断地向附近的居民和上班族输送出去的食品,有的店铺一个月的营收可达上千万元。而这些问题商家,在被曝光之后随即转战其他外卖平台。

 

    要说的是,这样的问题,北京只是全国范围内的冰山一角。这些没有营业执照和餐饮许可证、地址虚假的网络餐饮经营者,其生产的食品安全卫生得不到保障,给相关部门的监管增添了难度,为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埋下了隐患。那么,这些没有实体店铺的“幽灵店”是如何出现的呢?

 

    事实上,在网页上搜索“外卖平台代办”等字眼,就会出现大批量的代办信息。其中包括“美团、饿了么、百度外卖入驻”等店铺入驻代办,不仅如此,在社交软件上也能通过“代办入驻外卖平台”也能搜索出相关的聊天群。

 

 

 

 

    在这些聊天群内,中介对商家需入驻的不同平台明码标价,并且大力发展代理。面对记者的询问如何办理时,聊天群的管理员表示,需要代办的商家须提供店铺地址、店铺分类、身份证、银行卡和预留手机号等信息,并表示营业执照和餐饮许可证,两证一概不需要。

 

    而这样的聊天群分布范围极广,该管理员表示几乎遍布全国范围。在记者检索出的聊天群里,就有天津、内蒙古通辽、广东清远、四川成都等地。

 

    对于没有实体店铺的商家,“无证代办”经营者称,没有店铺没有关系,只需要提供地址就行,他们将利用附近的店铺代为注册。对于平台核实的线下人员,该中介透露,以店铺重新装修为由,借口不便核实,在此期间搞好关系,用红包搪塞。

 

食品安全无小事

 

    外卖平台“无证代办”的问题由来已久,此问题也反映出了网络餐饮服务第三平台的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入网餐饮服务者审查把关不严;让投机分子有了可趁之机,对我国食品安全的维护构成威胁。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作为应当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锁住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维护网络餐饮的经营秩序。由此,“无证代办”的行为应当引起高度重视。

 

 

 

 

    对此,我国即将实施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就对网络餐饮服务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第三方平台和自建网站提供餐饮服务的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义务,监督管理以及法律责任作了明确规定。

 

    《办法》要求第三平台对网络餐饮经营者展开审查登记,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考核上岗;网络餐饮经营者和第三平台签订食品安全协议,明确却食品安全责任。

 

    同时也对经营者作出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网络销售的餐饮食品应当与实体店销售的餐饮食品质量安全保持一致。

 

 

 

 

    在过去,外卖平台争市场,抢业绩,在对入驻商家的资质审核上放松了警惕,力图招揽更多的入驻商家,扩大自家的市场份额。

 

    另外,也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外卖平台审核存在漏洞,不愿花费人力物力增加成本用于商家资质审查,致使“无证代办”业务愈发猖獗。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

 

    对于未尽审查登记义务的平台,《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防范食品安全问题刻不容缓

 

    食品安全无小事。虽然,外卖平台的“无证代办”在目前尚未发现食品安全问题,但是如果不早治、不严治,将会给食品安全埋下隐患。

 

    所以,法律也对不合资质的商家作出惩罚细则,如即将实施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就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万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只有依法处置非法经营的餐馆,才能减少“无证代办”的市场。当然,平台作为商家入驻的最后一道门槛,应当加强承担自己的相应的法律责任,加强对入驻商家的资质审核,定期对入驻餐馆做出抽查和全面排查,及时修补相关漏洞,将非法入驻商家提出平台;同时也要求,监管部门加强对外面平台的监督,执法机关加强执法力度,对于违法犯罪行为绝不姑息。唯有如此,消费者的舌尖安全的保障才能看到希望。

 



原文来源:立法网微信公众号
 

(立法网  李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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