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儿作品”,是指作者身份不明或者虽然作者身份明确但查找无果的作品,取自孤儿孤苦无依且乏人重视之义。
近年来随着数字网络技术的发展,对于这类作品的使用,是世界范围内讨论的焦点。特别是随着谷歌公司“数字图书馆计划”的推进,美国、欧洲等国对此讨论非常激烈。“孤儿作品”及其造成的争议,常对国际知识产权关注者造成困扰。其争论的主题是,“复制或发布孤儿作品”是否合理?不少孤儿作品在公司倒闭或其他混乱情况下,连版权拥有者也不知道自己是否拥有该物品的版权。在这种情况下,“版权法还应否保护这类物品”成为争论的问题。不少人认为,这就是一个版权保护过强甚至多余的例子。为了解决“孤儿作品”的问题,某些国家考虑以强制许可规范之。2007年,国际出版者协会(IPA)与国际图书馆协会联合会(IFLA)已就孤儿作品获取的主要原则达成协议,称孤儿作品拥有版权,但是其所有者无法明确,且由希望获取权利所有人的许可而使用该作品的人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