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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法修改应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

发布时间:2012-08-08 作者:


     很多监狱,还是改革开放前建成的,条件比较差,狱警的生活也很艰苦,家属缺少就业岗位,子女教育也受到了影响。



    立法网实习记者  小蚕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黄镇东说,监狱法实施18年来,在加强监狱法制建设方面起到了很大作用,但也有很多条款不适应了,特别是刑法、刑诉法修改后,都需修改监狱法。建议把监狱法的修改,列入下一届人大立法规划。

    黄镇东委员指出,监狱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国家对监狱工作都是十分重视的。监狱管理工作有几个实际问题,希望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大力度来加强这些工作。
   
    一是监狱的布局调整和监狱设施建设。开放性的监狱和有城市依托的监狱条件都比较好,还有相当一部分偏远地区的监狱设施还比较陈旧。很多监狱,还是改革开放前建成的,条件比较差,狱警的生活也很艰苦,家属缺少就业岗位,子女教育也受到了影响。所以,还要进一步加大监狱布局调整和监狱设施的建设。
   
    二是监狱警察和在押犯人的比例。根据全国人大内司委的调研结果,全国只有19省,达到了规定的18%的标准,还有12个省市没有达到标准,主要是狱警的编制问题。没有一定的狱警来保证监狱安全,这是社会的一个隐患。
   
    三是在监狱经费中财政拨款占88%,经费不足。
 
    四是在押犯的生活费用标准偏低。据内司委调研,目前在押犯每人每月是200块伙食费,医疗费是20元。在物价水平上涨的情况下,这样的平均水平总体偏低。我们要从人道主义精神和尊重人权原则出发,适当提高在押犯的生活费和医疗费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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