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次会议,对《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草案)进行第三次审议。此次亮相的草案中,进一步明确了条例的保护范围。
11月21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次会议,对《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草案)进行第三次审议。此次亮相的草案中,进一步明确了条例的保护范围。草案增加了支持非遗“进社区”的条款。明确提出,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社区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社区建设,打造社区特色文化。
草案提出,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相关文化产品、服务纳入基层综合文化中心(室)服务项目目录,鼓励有条件的基层综合文化中心(室)通过提供展示设施、设立工作室、组织活动、建立合作平台等方式,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展示、交流等提供条件。
此外,北京鼓励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项目保护单位在社区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交流等活动,还鼓励将保护本地区的代表性项目纳入居民公约、自治章程、村规民约。
值得关注的是,草案进一步明确条例的保护范围。增加规定,北京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认定、记录、建档等措施予以保存,对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传承、传播等措施予以保护。
从文化惠民的角度,草案中还增加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消费促进机制,通过协助宣传推介、补贴消费等方式,引导消费者购买、体验相关产品和服务。
原文标题:北京拟立法支持非遗走进社区
原文来源:千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