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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德通:人社部印发《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

发布时间:2021-07-19 作者:庄德通

    为指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规范订立电子劳动合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编写了《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并于近日印发。
 


    本报讯(记者庄德通) 为指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规范订立电子劳动合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编写了《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并于近日印发。
 
  《指引》提出,依法订立的电子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电子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指引》明确了电子劳动合同的订立、调取、储存和应用规范,确保电子劳动合同的真实、完整、准确、不被篡改。订立电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参照《指引》协商一致订立电子劳动合同。
 
  同时,《指引》鼓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使用政府发布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订立电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未载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指引》还提出,电子劳动合同订立平台要建立健全电子劳动合同信息保护制度,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电子劳动合同信息。未经信息主体同意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电子劳动合同订立平台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电子劳动合同查阅、调取等服务。
 
 

    原文标题:人社部印发《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    
     
    原文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记者:庄德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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