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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海涛:先秦以和平方式限制权力思想的萌芽

发布时间:2012-10-03 作者:


     老子主认为,为政者应该认真对待和行使权力、不滥用权力。首先,统治者不能视权力为儿戏,在处理国家大事时,态度应该稳健、凝重,表现出高度的责任感(辎重)。虽然有富足的生活条件,不能沉溺其中,而应该淡然处之、超然物表……



    立法网实习记者 小蚕

    
任海涛在《 学术探索》 上撰文,认为中国古代虽然没有产生限制最高权力的有效制度。但是,已经产生了限制最高权力的思想。这些思想的萌芽,虽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专制和权力滥用的问题,但其对于权力限制问题的思考是具有积极价值的。

“天、鬼监督”的思想萌芽

  在先秦诸子中,只有墨家以“鬼神观念”为自己的论题之一,其所提出的“天志”、“明鬼”思想,是对鬼神观念的直接宣扬。与此相关,墨家论证了“天、鬼”监督权力的思想。

  墨家认为,当政者受到“天”和“鬼”的监督。如果统治者的行为侵害了“天”、“鬼”、“民”三者之一的利益,都会受到灭国之灾。《墨子》载:“其为政乎天下也,兼而憎之,从而贼之,又率天下之民以诟天侮鬼,贼傲万民,是故天鬼罚之,使身死而为刑戮,子孙离散,室家丧灭,绝无后嗣,万民从而非之曰‘暴王’,至今不已。则此富贵为暴而以得其罚者也。”(《尚贤中》)按墨家的说法,取得政权者,如果可以实行“兼而爱之、尊鬼、利民”的政策,天、鬼就会赏赐他,保佑他的政权稳定。如果为政者实行“兼而憎之、诟天侮鬼、贼傲万民”的政策,天、鬼就会惩罚他,不仅惩罚他本人,还会惩罚子孙,甚至断其后嗣。

  虽然儒家提倡“敬鬼神而远之”的主张,但是儒家对于“天”的恭敬却一如既往(与周公的“敬天保民”一脉相承),孔子也尝试用“天”的力量来威慑君主――进而达到限制权力的目的。如孔子曾经警告统治者说:“获罪于天,无所祷也”(《八佾》),这也可以看成是对统治者权力进行限制的一种思考。

    仼海涛认为,利用鬼神观念虽不可取,但是这种约束君主权力滥用、促使统治者勤政利民的初衷是好的。在科技不发达的年代,人们相信鬼神存在。因此,该理论在实际上反而真能起到约束君主的作用。

“舆论监督”的思想萌芽

  《论语》中已经产生了“言论自由”、“舆论监督”的思想萌芽。孔子认为,“庶人”,是有权利来议论政事的。如果天下无道者当政,人民可以“议政”。如果天下有道,则不需要议论了。

  孔子认为,“言论自由”是应该受到一定原则约束的。孔子曰:“侍于君子有三愆:言未及之而言谓之躁,言及之而不言谓之隐,未见颜色而言谓之瞽。”(《季氏》)这段话本意是指,在社交中给他人提意见时,一定要保持端正的态度和纯良的目的。“过于急躁、故意隐瞒、未能审时度势”,都是不好的提意见方式。这种思考,对于“言论自由”的提出方式也有启示意义。所谓“言论自由”不是绝对的自由,是一种基于良好动机、采取合法合理方式的意愿表达方式。

  任文认为,郑国执政子产著名的“不毁乡校” (《左传襄公三十一年》)的施政措施,也体现了言论通畅、舆论监督政府的思想萌芽。此种立场与思想,堪与后世“舆论监督”思想相媲美。

“道、德监督”的思想萌芽

  在孔子心目中,如果掌权者违反“德”的要求,就应该惩处。如《史记孔子世家》记载,孔子代行鲁国国相之职,上任不久就杀死了鲁国“乱政大夫”少正卯。《荀子宥坐》记载,孔子认为少正卯“心达而险,行辟而坚,言伪而辩,记丑而博,顺非而泽”。今天看来,这些“罪行”仅仅是“缺德”而已,杀死他并没有“法律依据”。而孔子是依据“礼”来处死他的,那么什么是“礼”呢?礼是当时一切道德的依归。可见,孔子是主张用“德”的标准来限制权力行使的。

  仼文认为,老子从依“道”限“欲”的角度,思考了权力限制的问题。《道德经》一书的读者,应该主要是从政者和王侯。这些人既然占据着重要职位,理应对他们从道德和具体施政措施方面提出要求,这些要求也就是对他们权力的限制。

  老子反对统治者奢侈的行为。执政者“奢侈”行为,是违反人的本性的,故老子予以反对。“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凡是“色、音、味、猎”,都是奢侈放纵的行为,都会使为政者治国能力下降,同时,也是侵害人民利益的行为。

  老子主张,为政者为民造福而不居功。老子说,“万物作焉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万物恃之而生而不辞,功成不名有,衣养万物而不为主”,“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老子认为,为政者既然担当了为民造福的责任,就应该具有高于常人的奉献精神和谦卑品格。

  老子主张,从修身开始,不断将“道”的实践推广到更大范围。老子言:“修之于身,其德乃真;修之于家,其德乃余;修之于乡,其德乃长;修之于国,其德乃丰;修之天下,其德乃普。故以身观身,以家观家,以乡观乡,以国观国,以天下观天下。吾何以知天下然哉?以此”。老子教导人学道修身,其目标是要让学习者成为为政者,最终将“道”的实践推广到天下。

  老子主张,以谏言制度约束权力。进谏是臣之职任,纳谏是君之义务。最高统治者也会犯错误,只有将“道”进献给他,才能对其权力滥用有所约束。“美言可以市,美行可以加人。人之不善,何弃之有!故立天子,置三公,虽有拱璧以先驷马,不如坐进此道”。阿谀奉承固然可以博得人主的欢心,但是人主不善言行就可以不管了吗?因此在立天子、封三公的时候,下臣进献珍宝香车,不如进献“道”了。因为“道”的外延很大,不可能一次进献完毕,所以,在平时君主或者官员犯错误时,下臣也有必要经常进献。

  老子主认为,为政者应该认真对待和行使权力、不滥用权力。首先,统治者不能视权力为儿戏,在处理国家大事时,态度应该稳健、凝重,表现出高度的责任感(辎重)。虽然有富足的生活条件,不能沉溺其中,而应该淡然处之、超然物表。“是以圣人终日行不离其辎重。虽有荣观,燕处超然。”只有将国计民生大事作为自己关注的焦点,才能够“燕处超然”。

    任海涛在文章中说,老子反对以“万乘之主,而以身轻天下”的行为。“轻”,是轻佻、轻浮之意,就是为了追求个人感官享受(服文采,带利剑,厌饮食,财货有余)而使民不聊生(田甚芜,仓甚虚)的行为,这会造成“民之饥、民之难治、民之轻死”的结果。

    老子反对滥用刑罚,老子言“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此话是说军队、法庭、监狱、警察等暴力工具,是“国之利器”。它们不能经常拿出来展示,即不应滥用。最后,老子反对兼并战争,统治者为了满足扩张野心,“以兵强天下",就会把人民带入苦难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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