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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喆:四川立法思路新、亮点多

发布时间:2018-07-25 作者:王喆


    据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布的《四川省人大常委会2018年立法计划》显示,2018年省人大常委会将新制定地方性法规6件,继续审议地方性法规7件;审议批准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28件;审议批准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6件;修订地方性法规21件,废止地方性法规2件……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

 

    四川地方立法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密联系四川实际,贴近改革,对接时代潮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突出四川特色,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展现出新一届人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立法担当和关注民生回应社会的关切之情。

 

    今年,四川有哪些内容纳入了立法计划?且听小编一一道来。

 

 

 

 

    据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布的《四川省人大常委会2018年立法计划》显示,2018年省人大常委会将新制定地方性法规6件,继续审议地方性法规7件;审议批准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28件;审议批准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6件;修订地方性法规21件,废止地方性法规2件。并将对14件省地方性法规项目进行调研,包括呼声很高的《四川省乡村振兴条例》《四川省天府新区条例》等。

 

    综观四川立法计划,小编发现,今年的四川地方立法呈现出思路新、亮点多、很务实的特点:

 

 

 

 

创制性立法力度大、数量多

 

    省人大常委会新制定的6件地方性法规全部是创制性法规。与2017年四川地方立法计划比较,其创制性立法上升了20%。

 

    其中《四川省成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和《四川省地方金融条例》,紧紧围绕省委工作重心,与省委重大改革决策相衔接,反映了四川改革开放和地方事务的实际需要。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决定》和《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既是人大监督的重点难点,又是法治四川的热点,加强人大对预算的审查监督,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有助于依法治省的不断深入。

 

    制定《四川省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加强沱江流域的治理,保护沱江流域的生态环境,是四川人特别是生活在成都平原的人的多年宿愿。

 

    沱江位于中国四川盆地中部。全长712公里。流域面积3.29万平方公里。沱江流域内有成都、重庆、德阳、内江、自贡、资阳、绵阳、遂宁、泸州等大中城市,大、中型工厂多达千余座,是四川省工业集中之地,人口密度之高冠于其他各河。

 

    多年来,沱江流域多次发生污染事故,制定《四川省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对保护沱江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必将发挥重要的推动作用。

 

 

 

 

立法项目贴近基层、贴近实际

 

    在计划审议的28件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中,基本上都是基层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如《达州市莲花湖湿地保护条例》《宜宾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和《宜宾市五粮液生产区生态保护条例》《泸州市白酒历史文化保护条例》《巴中市石窟保护条例》,都来自基层,结合实际,制定这些法规有助于全面保护、合理利用,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在这些条例中,《宜宾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和《宜宾市五粮液生产区生态保护条例》《泸州市白酒历史文化保护条例》《巴中市石窟保护条例》,都属全省首次,反映了其独特的视角和眼光,体现了地方特色。

 

 

 

 

立足实际需要,不贪大求全

 

    如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的补充规定,其条例不追求大、全,而是在四川省原有的环境治理条例的基础上,通过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补充细化,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制定什么,制定符合自治州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新规定,从而构建宜居宜业宜游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和谐阿坝建设――这在众多设区的市地方立法中不多见,是今年立法的一个新亮点,值得提倡和推广。

 

    此外,在列入立法调研的14件地方性法规中,《四川省乡村振兴条例》和《四川省天府新区条例》是呼声最高的两件条例。

 

    乡村振兴通过立法,明确全省乡村振兴的产业支撑;积极培育农业农村经营主体和职业农民;继续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进一步发挥科技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加大乡村治理力度,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的治理体系等。

 

 

 

 

    天府新区通过立法,表明了天府新区作为国家级新区,承担着国家重大发展和改革开放战略任务,是四川乃至西部地区未来发展的新引擎,也凸显了天府新区必须加速提升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

 

    综观四川2018年立法计划,四川省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地方立法的主导作用,联系实际,服务改革,创新思路,突出特色,为加快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推动“治蜀兴川”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原文标题:今年四川地方立法:思路新、亮点多、很务实

原文来源:立法网微信公众号

 

(立法网  王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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