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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雪芬:还原媒介职能回归法治

发布时间:2013-04-21 作者:


     处于现实社会中传媒不可能免俗,蜕化为维护权力和利益工具的情形同样常见。传媒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本身就是一个个利益单元。作为利益单元的传媒决不是“崇高”的化身,它们独揽话语权的情形同样是恐怖的。



    立法网实习记者  林雪芬

    4月12日上午,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访妈妈”唐慧要求永州市劳教委赔偿的请求。从2010年12月28日,一个名为“永州受害女之母”的人在微博上发布求助信息,媒体就没有停止对唐慧的追踪。唐慧曾近多次上访但却无果而终,似乎正因为这条微博引发的媒介关注改变着弱小者与强权对抗的差距。

    然而,唐慧事件并非唯一一起被媒介打捞而起的上访事件。因为媒介势如猛虎的力量,有人称,一个媒治时代到来了。但这个概念却在学界引发诸多争议,也在警醒着更多的人,苦苦追寻的法治呢?媒治是否能代替法治或者成为法治的一部分?
 
媒治:一个新概念的诞生

    媒治概念最早出现于2010年,是白岩松的《新闻1+1》提出的。白岩松说,“什么叫媒治呢?就是媒体治。因为传媒只要报道了,迅速地就能反映。从人治到媒治是一种进步,但是媒治到法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白岩松的话并非没有一丁半点的依据。2010年,网络成为反腐神器,许多在网络爆料,并得到媒体持续跟踪的新闻,常常使得一些阳光照不到的交易曝光,贪官们纷纷下马。其中就有公众较为熟悉的天价香烟事件、广州房叔事件。除了反腐,通过媒介发声,解决问题,更是上访者的选择,如河南张海超开胸验肺案、河南赵作海冤案、河北聂树斌案,假使不是没有媒体曝光,冤案当事人不知要含冤忍辱多久。但媒治这个不同于法治、人治、德治的新概念,依旧饱受争议。

一条平民微博到社会热点新闻的进化过程

    微博每天都在刷新,各大论坛上的言论纷纷扬扬,并不是每条微博都会成为主流媒体第二天的头版头条。一条平民微博演化成一个社会热点新闻,其中体现得就是新旧媒体之间的合作和媒介的议程设置功能理念。

    从微博话题到社会热点新闻的演变,可以看成新旧媒体的珠联璧合。相对于旧媒体,新媒体即网络媒体拥有时效快的显著特点,这种速度为旧媒体所望尘莫及。但旧媒体的优越性就在于长期累积的权威性,在这种权威下对读者的影响更容易深入行为层面,而不单是简单的认知。近日,一条“13岁少女被逼卖淫四年”的新闻最初正是以微博的形式出现,受害人小瞿姑娘以长微博的形式在4月11日发到了新浪微博,在微博里讲了自己4年来的悲惨境遇。因为担心微博沉水,小瞿姑父就采用@名人的方法,得以大量转发。正是这种方法,最终吸引了传统媒介注意。

    在议程设置理论中,其中一个就是,大众媒介往往不能决定人们对某一事件或意见的具体看法,但是可以通过提供信息和安排相关的议题来有效地左右人们关注某些事实和意见,以及他们对议论的先后顺序,新闻媒介提供给公众的是他们的议程。因此,权威媒体的一个做法是,选用适用于其议程设置范畴内的网络事件,通过同类事件的抱团呈现反映某个社会问题。
 
利益单元的传媒独揽话语权的情形同样是恐怖的

    赞成媒治说法的人,正是看到了这种聚团成势迅速有效的解决效果。但仔细思考,产生依赖媒介申诉的原因,并非媒介本身是个万能拳王,而是源于社会机制的不完善。相当于其他申诉渠道,微博上言论相对自由和开放,很多不合理的现象及问题在这里可以得到抒发。通过微博的慢慢汇聚,累计广大网民的声音和意见,最终对上层部门造成推动,引发进一步的改进和解决。这种下层由上的方法,也被称为倒逼式改革。

    然而由媒介解决社会问题,显然是不成熟的。媒介只能是一个社会的瞭望者和危机预警员,如果媒介归入权力体制,那将是极其危险。中国人民大学陈力丹教授就曾分析道,作为自然人的新闻工作者,在认识外界事物时往往会受到个人经验和知识的局限,因而传媒报道的片面和主观,是经常而非偶然的情形。再者,处于现实社会中传媒,不可能免俗,蜕化为维护权力和利益工具的情形同样常见。传媒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本身就是一个个利益单元,作为利益单元的传媒决不是“崇高”的化身,它们独揽话语权的情形同样是恐怖的。

还原媒介职能回归法治

    在法学上,“法治”是一个科学的概念,即用法来治理政治。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一书中论述了法治胜于人治,认为“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

    中国青年报评论部副主任、知名评论员曹林认为,媒治的实质还是人治。在他看来,媒治只是一种表象,表面上看是媒体曝光促进了处理,实际上起决定作用的还是领导的权威。有些事件中,媒体报道再厉害,可相关部门就是不理不睬,傲慢地保持沉默,媒体又能拿他们怎么样。

    媒体的基本责任是传播信息和舆论监督,它本身不具有公检法的职能,只能说和法治互补。如果媒体承担的角色太多,社会体制就有问题了。媒治对事情的解决最终还得靠公权力,而这个公权力也就是相对媒治而言的民主法治。如果法治不彰,公权力就孱弱了。



(立法网  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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