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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 滕修福:民法典将人格权独立成编凸现十大亮点

发布时间:2020-07-22 作者:王晓 滕修福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简称“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出台,可以说是亮点多多,但核心亮点当属人格权独立成编。凸显了对人格权的保障。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简称“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出台,可以说是亮点多多,但核心亮点当属人格权独立成编。凸显了对人格权的保障。民法典定义:“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及“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第九百九十条)“调整因人格权的享有和保护而产生的民事关系”(第九百八十九条)。下面,笔者对民法典人格编的主要亮点作一解读。


 

 

(一)明确死者人格权也不得侵犯。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条明确,“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亲属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加强了对死者人格权的保护。

(二)明确规定诉前禁令制度。侵犯人格权的损害后果是不可逆的,为此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七条明确了制止侵害人格权的诉前禁令制度,即:“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害其人格权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制止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行为人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 

(三)确立人体器官捐献的基本规则。民法典吸纳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的相关规定,明确了人体器官捐献的自愿和无偿原则(第一千零六条第一款)、亲属代捐原则(第三款)以及捐献形式(第二款);明确了禁止买卖人体器官(第一千零七条)。

(四)划定相关医学科研活动红线。为规范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民法典高悬利剑(第一千零九条),从正方两个方面划定红线,即:一方面“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另一方面“不得危害人体健康,不得违背伦理道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五)确立禁止性骚扰制度防线。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明确了性骚扰的民事责任行为(第一款),以及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禁止性骚扰制度的重点防线(第二款)。

(六)明确名人名称扩展保护。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七条明确:“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字号、姓名和名称的简称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对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客体进行了扩展。


 

 

(七)禁止伪造他人肖像和声音。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并强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这样一来,诸如AI换脸、PS图片等这些利用信息技术深度伪造他人肖像,构成侵权,必须禁止。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三条第二款明确:“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因此,深度伪造他人声音也构成侵权,必须禁止。

(八)明确新闻报道侵权情形。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九条之规定,一般情况下,新闻报道、舆论监督不涉及侵犯相关人格权,但不合理使用涉及侵权。对此,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条明确了新闻报道、舆论监督涉及侵犯名誉权的情形有三:“(一)捏造、歪曲事实;(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九)明列侵害他人隐私具体行为。民法典定义:“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第一千零三十二条第二款),并明确:“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第一款)第一千零三十三条列明了禁止侵害他人隐私权的一系列具体行为,尤其对各种利用现代科技手段侵害隐私权的行为进行了列举,为个人有效应对各种隐私威胁提供了法律依据。


 

 

(十)构建个人信息保护机制。民法典定义:“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第一千零三十四条第二款)并明确“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第一款)民法典明确了处理个人信息应遵循的原则和条件(第一千零三十五条),构建自然人与信息处理者之间的基本权利义务框架(第一千零三十七条、第一千零三十八条),合理平衡保护个人信息与维护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第一千零三十六条),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负有保护自然人的隐私和个人信息的义务(第一千零三十九条)等,扩展了个人信息的内涵,加强了对个人信息的保护。

(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人大常委会  王晓 滕修福)




原文标题:民法典解读:人格权独立成编的十大亮点


原文来源:立法网微信公众号


(立法网 王晓 滕修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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