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头条,我们都很熟悉了,不用再做过多介绍;但今日油条的迅速蹿红很值得一提,今日油条是河南一家油条店,很明显这家油条店蹭上了今日头条的这个大牌,门头、宣传及包装完全模仿今日头条的设计,像极了山寨今日头条。
近日,今日头条状告今日油条的新闻,迅速火遍了全网,且上了热搜。
今日头条,我们都很熟悉了,不用再做过多介绍;但今日油条的迅速蹿红很值得一提,今日油条是河南一家油条店,很明显这家油条店蹭上了今日头条的这个大牌,门头、宣传及包装完全模仿今日头条的设计,像极了山寨今日头条。
该油条店也不是普通的油条店,其属于河南今日油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旗下,这家公司作为加盟商,在几个月的时间里就可以把今日油条店发展到十多家店,也就是说今日油条卖的不只是油条,它赚的是加盟费,如果申请加盟者达数百人,那么仅加盟费就可高达上千万元。同时,根据资料显示,河南今日油条餐饮公司还申请注册了今日豆花、今日面条、饼多多、快手抓饼、明日油条等商标,部分申请流程处于等待实质审查状态。因此,笔者认为,今日头条状告今日油条,还真不是小题大做。
网友们对今日油条“蹭大牌”的行为,之所以围观,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觉得好玩,但从法律的层面讲,好玩并不代表合法,我国对知识产权保护仍处于起步阶段,但当前,知识产权保护这个短板已成为市场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因此也已被国家多次列为市场经济发展中的重点,国务院多次强调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对此类违法侵权作出惩罚性赔偿。
我国《商标法》中也有明文规定,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从现行法律来看,今天油条确有侵权之嫌。
再者,从市场经济的层面讲,只有做好知识产权保护,才是避免劣币驱逐良币,对诚信者奖励,对违规者惩罚,才是对营商环境的维护,和对消费者的负责。
原文标题:史瑞杰:“今日油条”冤不冤?
原文来源:立法网微信公众号
(立法网 史瑞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