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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 滕修福:地方“一府一委两院”负责人员可否作为本级人大主席团成员?

发布时间:2021-01-04 作者:王晓 滕修福


    新年伊始,一年一度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将要陆续召开。关于地方各级“一府一委两院”负责人员是否可以作为本级人大主席团成员?尤其是监察委员会主任(简称“监委”)是否可以作为本级人大主席团成员?成为议论的话题。




    新年伊始,一年一度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将要陆续召开。关于地方各级“一府一委两院”负责人员是否可以作为本级人大主席团成员?尤其是监察委员会主任(简称“监委”)是否可以作为本级人大主席团成员?成为议论的话题。地方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不作为主席团成员,基本形成共识。有人认为,比照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监委主任不宜担任本级人大主席团成员;有人则认为,监委主任也是同级党委成员(纪委书记),作为本级人大主席团成员未尝不可。


 



 

    笔者认为,在“一府(政府)一委(监委)两院(法院、检察院)”新格局下,各级监委主任与“一府两院”负责人员均不宜进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在“一府一委两院”新格局下的地方各级人大例会做法不一。以2019年为例,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层面,多数纪委书记兼监委主任不是省一级人大主席团成员,诸如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重庆市、安徽省等;但也有少数省纪委书记兼监委主任进入到了本级人大主席团,如福建省。在省级以下层面,市、县纪委书记兼监委主任进入本级人大主席团的,就更多一些。笔者发现,纪委书记兼监委主任进入大会主席团的地方人大,政府首长(也是同级党委副书记)也进入到了大会主席团。笔者在想,这些地方推选政府首长、监委主任为人大主席团成员,可能是基于政府首长、监委主任也是同级党委成员;因为,同级党委成员一般都会被推选为本级人大主席团成员。笔者认为,“一府一委两院”负责人员即便是同级党委成员,也不宜进入本级人大主席团。


    首先,基于人大制度设计,“一府一委两院”组成人员不宜进入主席团。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首要民主政治制度写入其中,并强调要“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健全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制度”。因此,从“一府一委两院”接受人大监督的角度,即便“一府一委两院”组成人员是同级党委成员,也不宜进入本级人大主席团;因为,大会主席团在人代会期间不仅是本级人大会议的主持者,也是本级人大行使职权的核心决策层。


 



 

    其次,在国家层面,国务院领导人员从第二次会议开始不再进入大会主席团。以十三届全国人大为例,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和副总理韩正,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胡春华、刘鹤,国务委员魏凤和、王勇、王毅、肖捷、赵克志等,都是2018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成员,到2019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以上国务院领导人员就不再是大会主席团成员。从中央组织层面上来看,以上国务院组成人员都是中央委员。


    再次,关于地方政府组成人员能否被选为人大主席团成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权威解答。1988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云南省人大常委会的请示,予以了答复:“所提问题,法律没有规定,可由省人大决定。按照全国人大的惯例,每届第一次会议,政府组成人员可参加主席团,以后的会议即不参加,这个做法可供参考。”从地方组织层面来看,政府首长为同级党委副书记,政府常务副职也是同级党委成员,还有个别政府副职也是同级党委成员。


    第四,一些地方性法规明确了“一府两院”领导人员不得担任主席团成员。如《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十七条就明确规定:“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不担任主席团成员的职务,但是每届市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除外。” 这里的市政府组成人员,应该包括:政府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


    第五,中央18号文件特别明确乡镇政府领导不要进入乡镇人大主席团。2015年,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简称“中央18号文件”)明确:“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不担任乡镇政府的职务”。即:乡(镇)长、副乡(镇)长,均不能作为主席团成员。


 



 

    综上所述,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组成人员都不进入同级人大主席团(换届后第一次会议除外),且地方各级政府首长也是同级党委副书记;因此,在“一府一委两院”新格局下,包括纪委书记兼监委主任在内的“一府一委两院”负责人员,理应也不宜进入同级人大主席团。


    (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大工委  滕修福)




原文标题:王晓 滕修福:地方“一府一委两院”负责人员可否作为本级人大主席团成员?


原文来源:立法网微信公众号


(立法网 王晓 滕修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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