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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天科:人代会还有必要再设立预算和计划审查委员会吗?

发布时间:2021-09-01 作者:张天科

    日前,有人以地方组织法已经修改,明确县级人大依法可以设立专门的财政经济委员会,并担当本级预算和计划草案方案的初步审查之责为由,认为县级以上召开人代会时再无必要成立大会预算和计划审查委会,县级人大常委会也不再对本级预算和计划草案方案进行初步审查。那么,在人代会上,到底还有必要再设立预算和计划审查委员会吗?
 


    日前,有人以地方组织法已经修改,明确县级人大依法可以设立专门的财政经济委员会,并担当本级预算和计划草案方案的初步审查之责为由,认为县级以上召开人代会时再无必要成立大会预算和计划审查委会,县级人大常委会也不再对本级预算和计划草案方案进行初步审查。那么,在人代会上,到底还有必要再设立预算和计划审查委员会吗?
    
    笔者认为,虽然地方组织法明确县级人大依法可以设立专门的财政经济委员会,但并不能完全取代预算和计划审查委会审查本级预算和计划草案的职责;同时,县级以上召开人代会时是否成立大会预算和计划审查委会应由法律来规定,而不能靠想当然人为来确定。
 
    一、众所周知,审查批准本级财政预算和年度计划,是宪法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依照预算法和各级人大关于加强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关于加强经济计划监督的有关制度规定,本级预算和计划草案提交大会前依法按程序须报经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会上再交由预算和计划委员会正式审查,提请大会批准。这是法律明确规定和要求的。

    二、人代会上由预算和计划审查委员会审查本级预算和计划草案符合常规,已成惯例。多年以来,县级以上召开人代会时都要设立或成立大会(临时性)预算和计划审查委员会,依法履行对提交大会的本级预算草案和年度计划初步方案的审查工作,并要形成书面审查报告,为大会最后审查通过财政预算和经济计划提供依据。过去,虽然县级人大未设专门的财政经济委员会,但会前有人大常委会预算和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提前介入进行初审;会上有预备会议上表决通过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再审,政府财政部门根据人大相关机构初审意见对预算和计划草案进行修改完善,最后经大会主席团和代表讨论通过,由大会审查批准本级预算。此模式在人大运行已有多年,实践证明切实可行,并无不妥。

    三、虽然根据修改后的地方组织法的规定要求,县级人大可以设立专门的财政经济委员会,但并非必须。从目前县级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的内部设置看,在其本身已有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可依法履行对本级预算和计划草案初步方案的初步审查之责的情况下,不可能再重新成立人大专门的财政经济委员会;况且组织法只是说可以,也可以不设立。再说修改后的组织法也未直接取消县级人大常委会承担本级财政预算和计划的职责,更没有说计划和预算审查工作直接由人大财经委员会负责审查,人代会就不再临时设立这两个审查委员会,其议案也由相关专门委员会来负责审查。现在如果不管实际情况,不问青红皂白,一律硬性规定或要求县级人大必须重新设立专门的财政经济委员会,取消大会预算和计划审查委员会,势必会破坏原有的运行模式,造成人大内部机构重叠、职能交错、重复工作,效率降低;更会使资源浪费,人浮于事,相互制挚,并无好处。
   
    因此,从时下县级人大机构编制和人大工作实际情况看,实在没有必要为一个人代会上预算和计划审查再设立专门的财政经济委员会,更不能轻言取消预算和计划审查委员会。对于县级人大机关而言,机构设置既要合理科学,又要精干高效。一个县区人大,不能既有人大专门的财政经济委员会,又有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两个机构重叠交错的现象,日常工作也不便管理和操作。

    所以,在现行法律法规无明确规定和政策要求的前提下,不能信口开河、盲目言称县级人代会无须再设立临时审查委员会和县级人大常委会已没必要再承担预算和计划草案审查之责,这种说法有悖法律规定,十分荒谬,且容易误导方向,会给人大工作造成负面影响;而建议县级新成立人大专门的财政经济委员会替代预算和计划审查委员会对本级预算和计划草案进行审查的想法也是太过天真,不大现实,更是不宜倡导。

    综上而论,预算和计划审查委员会只是人代会期间设立临时性审查机构,承担也仅是对政府财政预算和年度计划的初步审查工作,县级人大实在没有必要再成立专门的人大工作机构,浪费人力物力。目前,无论从法理角度还是从人大实践看,县级人大常委会承担本级预算和计划草案方案的初步审查之责;人代会上由临时设立的预算和计划审查委员会履行对本级预算和计划草案方案的正式审查之责既合法、又合理,不能随意改变。

    笔者认为,当下现实而积极的做法是先由地方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员会员事先了解政府对计划和预算的安排情况,提出初审意见和建议。再由人大常委会对计划和预算草案进行初审,并提出书面参考意见;最后在人代会期间,成立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负责对计划和预算进行正式审查,并集中代表的审议意见,向大会提出审查报告。这样,地方人大就能对政府的财政预算和经济计划自始至终进行主动的监督,以保证地方财政计划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原文标题:张天科:人代会还有必要再设立预算和计划审查委员会吗?   
       
    原文来源:立法网微信公众号
     
    (立法网 张天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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