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 攀枝花市 自贡市 绵阳市 南充市 达州市 遂宁市 广安市 巴中市 泸州市 宜宾市 内江市 资阳市 乐山市 眉山市 广元市 雅安市 德阳市 凉山州 甘孜州 阿坝州

国家医保局:积极推动《医疗保障法》立法

发布时间:2020-08-31 作者:


    8月28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在官网发布《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5326号建议的答复》,答复中表示,国家医疗保障局正积极推动《医疗保障法》立法工作,有效回应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法治建设的期盼。

    8月28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在官网发布《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5326号建议的答复》,答复中表示,国家医疗保障局正积极推动《医疗保障法》立法工作,有效回应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法治建设的期盼。健康时报记者注意到,该答复是针对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康恩贝集团董事长胡季强提出的关于加快医疗保障立法 依法推进医疗保障事业的建议。
  答复中表示,建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障法》为统领,配套出台若干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形成独立完备的医疗保障法律体系,是回应人民群众期盼的现实需要,是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推进医疗保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解决医疗保障改革发展整体无法可依的必然选择。
  答复中表示,国家医疗保障局自成立以来,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在推进医疗保障立法方面,主要做了三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调研,多次组织召开“医疗保障法制建设”座谈会,听取专家学者、地方部门等对我国医疗保障领域法制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积极作为,主动谋划,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国家医疗保障局立法规划(2018-2022年)》和《国家医疗保障局立法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将制定《医疗保障法》作为医保法治建设的重点内容。
  三是积极开展立法前期工作,组织力量开展相关重大课题研究,研究起草涉及基金监管、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等多项内容的行政法规草案和部门规章,初步草拟了《医疗保障法(建议稿)》。
  答复中表示,下一步国家医疗保障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为基本遵循,全面总结医疗保障改革实践和地方立法经验,吸纳域外医疗保障立法有益经验,积极推动《医疗保障法》立法工作,有效回应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法治建设的期盼。




原文标题:国家医保局:积极推动《医疗保障法》立法
 
原文来源:健康时报
 
记者:杨小明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立法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