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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建华:四川人大曾长达十二年未召开会议

发布时间:2012-08-07 作者:崔建华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原副主任崔建华曾撰文说,从1957年下半年反“右”斗争开始,“左”的思想日益严重,党委包揽一切,以党代政,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个人专断等倾向越来越严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逐渐被削弱。四川省人大曾经长达十二年未召开会议。
      
    他指出,在此期间,总体来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退步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不能按期召开,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和四次会议,都没能按时召开,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直到1959年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召开时,也一直没有召开。五四宪法规定,全国人大任期四年,但二届全国人大任期却达5年又7个月,三届全国人大任期长达10年之久,并且只开了一次会议。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四次会议都没有公开举行。
      
    同时,国家立法工作趋于停顿。从1959年4月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到“文革”爆发, 除对《军官服役条例》进行修改外,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没有制定过一部法律。“人治”观点甚嚣尘上,有法不依、以言代法现象日益严重,法律虚无主义日益泛滥。国家的一些重大事项,如“二五”计划、农村基层政权的人民公社化运动、部分年度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决算等,都没有提交全国人大或它的常委会审议批准。监督工作更是流于形式,代表在代表大会发言谨小慎微,不敢大胆提出不同意见。在全国人代会期间,代表所提议案数量逐年减少。1957年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提案是243件,1960年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只有40件。
        
    1966年5月爆发的文化大革命使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遭到严重破坏。文革一开始,就停止各级人大活动。从1966年7月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之后,在长达8年多的时间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再没有举行过一次会议。四川省人大从1966年到1977年底,长达12年里没有举行过一次会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仅仅保留了一个名义,实际已经完全丧失了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名存实亡。地方各级人大被彻底砸烂。     1966年8月,党的八届十一中全会通过了《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把文化大革命小组、文化革命委员会和文化革命代表大会作为“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权力机关”,企图否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政治制度上寻求一种新的组织形式。上海夺权后建立的临时权力机构定名为“上海公社”。\

    1968年在全国建立了“革命委员会”这种集党、政、军、审判、检查权于一身的临时权力机构,成为党政合一、权力机关与行政和司法机关合一的“怪胎”。民主法制遭受到严重破坏,人民的人身、生命和财产被任意侵犯,得不到任何保障,中国陷入灾难性的大动乱中,处于崩溃边沿。
    
    1975年1月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制定了1975年宪法。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质性恢复。代表不是通过选举产生的,而是由省级革委会协商指派的。四届全国人大只召开过一次大会和四次常委会会议,国家的重大问题仍不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甚至连1976年4月任命华国锋为国务院总理、免去邓小平的副总理职务,也没有经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而是由中共中央直接决定宣布的。同1954年宪法相比,1975年宪法严重削弱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突出表现在,它取消了其他国家机关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及接受其监督等重要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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