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 攀枝花市 自贡市 绵阳市 南充市 达州市 遂宁市 广安市 巴中市 泸州市 宜宾市 内江市 资阳市 乐山市 眉山市 广元市 雅安市 德阳市 凉山州 甘孜州 阿坝州

从明代始作为正义化身的獬豸独角由向前转为向后

发布时间:2015-02-25 作者:


    独角向后的獬豸与独角向前的獬豸,虽然从本体来看还是同一类獬豸,但是从其真正具有的法律追求和法律价值看,两者却是天壤之别了。独角向后的獬豸,象征的是法律对权力的低头、无奈甚至献媚,“触不直者”的正义追求已不复存在,而独角向前的獬豸则恰恰相反。



    作者  方潇

    大凡有中国法律史常识的人,都对“獬豸”——象征着法律及其正义追求的神奇独角兽——耳熟能详。许慎《说文解字·廌部》说:“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此对法的古体字“灋”的解读,体现了中国古人对法之公平和正义的期盼和追求,表达了“廌”的重要功能——“触不直者”。

    杨孚《异物志》云:“东北荒中有兽,名獬豸,一角,性忠,见人斗则触不直者,闻人论则咋不正者。”王充《论衡·是应篇》亦云:“獬豸者,一角之羊也,性知有罪,皋陶治狱,其罪疑者,令羊触之,有罪则触,无罪则不触。”南梁任昉《述异记》也有与王充相同之说。种种文献表明,传说中的獬豸当为皋陶治狱时所用的神兽,它像牛又像羊或其他,但头上只长有一角,且用这只独角“触不直者”。因此,“以头上独角去触不直者”,是獬豸在神判中最核心的行为特征。

    獬豸蕴含了十分丰富的中国古代法律文化,近现代以来的学人对其多有探究。然而,笔者发现,其中有一个问题被人们长期忽略,那就是獬豸的独角朝向问题。这是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是一个关乎“法大”还是“权大”的问题。

明代以后獬豸独角朝前

    2006年,笔者在中国法律史的教学中注意到獬豸的独角朝向问题。因所用教材是法律出版社出版,该社的独角兽徽标中,獬豸的角是向后的,似乎还紧贴着头皮。从发生学看,因獬豸的核心功能和价值是用独角去“触不直者”,故其独角的朝向应当是向前的,或至少是向前倾的;如果独角朝后,它又如何用独角触碰不直的一方呢?笔者还注意到,北京明代十三陵前石雕獬豸的角也是向后的。

    实际上,明代人改变了獬豸的独角朝向。经过初步考证,笔者发现,以明代为界,明代以前历代保存下来的独角兽实物或图像,其独角都是明显向前或向前倾的,从明代开始则发生转向,角向后甚至后倒在头皮上了。

    在今天发现的东汉墓葬中,常有陶质或铜质等独角兽作为镇墓兽。这些一般放在墓门附近的独角兽,形态虽然各异,如有的作搏斗状,有的作守望状,但是其独角不仅均为向前,而且又长又尖锐。如甘肃酒泉下河清18号东汉墓出土的铜独角兽,即放在墓前室入口处中央,头上伸出像刺刀一样锋利的长角,表现出要将入侵者一触即死之势。又如甘肃武威雷台汉墓出土的铜独角兽,四足伫立,尾向后翘,向前伸出尖锐长角,作低首角触状,也是一副坚决对抗邪恶的架势。此外,东汉墓还常发现在墓壁、墓门上绘刻有独角兽图像,这些画像石上的兽角也是一律向前。至魏晋南北朝时期,因薄葬之风影响,独角类镇墓兽日渐稀少,但其形制则依然是独角向前的。

    除了依靠镇墓兽外,至少从秦汉时已开始在墓前置放石制动物来镇邪避恶了。虽然称呼不一,如或为天禄、或为麒麟、或为辟邪、或为獬豸,但其独角朝向均是明显向前。至唐代,唐睿宗之桥陵与武则天母亲杨氏之顺陵,陵前神道两侧均置有一对独角兽石雕,其独角基体虽有后倾,但独角之顶端部位却仍具前倾之势。坐落在河南巩义的宋代皇陵,陵前也有一对独角兽,只不过独角长在鼻端上,当为“角端”。虽然如此,其独角朝向仍是向前的。

    从目前所见历史遗迹看,作为法律及正义化身的獬豸,其独角由向前发生向后之转向,当在明初即已存在,此后就再没有大的变化。这可从明代系列皇陵前的独角兽造型得到证明。比如,南京明孝陵神道上有六种十二对石兽,依次为狮子、獬豸、骆驼、大象、麒麟、马等,每种两对,造型均为一对站立,一对蹲坐。排在第二位的獬豸,其角就是十分典型的向后,而且紧贴在头皮上,失去了早期那种尽力向前伸展独角以作搏斗的气势。又如安徽凤阳明皇陵,这个朱元璋成为帝王后为其父母修建的宏伟陵墓,其神道两旁也排列着独角兽立像两对,其独角形制与明孝陵一样。至于北京明十三陵前的独角兽,其独角朝向向后且紧贴头皮,已是众所周知了。所谓“清承明制”,清代皇陵前的獬豸,其独角朝向同样如此。

獬豸独角朝向反映皇权、相权之争

    那么,为什么从明代开始獬豸的独角朝向由前而后了呢?这种改变并非过失,而是故意。这种故意的背后,体现了帝王的性格,更隐含着重大的权力斗争。从明朝建立之始,朱元璋便开始铲除所有对自己权力可能构成威胁的异己力量,最后导致明初四大案之首的“胡惟庸案”爆发。此案以时任宰相胡惟庸谋反为借口,株连所谓胡党三万余人。朱元璋暴怒之下,不仅大肆杀戮,还下令撤除了在历史上传承一千六百年的宰相机构,从此皇权空前膨胀到极致。

    笔者认为,象征着法律及其正义的独角兽之所以在明代出现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向,就是明初皇权不断膨胀最后达到极端的结果。在中国古代,向来有权力和法律这两者之间或明或暗的博弈,即到底是“权大”还是“法大”的斗争。作为法律及其正义化身的独角兽,其核心功能和价值是“以头上独角去触不直者”,那个“向前的独角”就是它的关键武器。没有这件武器,或收起这件武器,獬豸就没有了法律力量和法律价值。然而,向前伸挺的法律武器对专制皇权来说又显得十分不合时宜,于是伴随着皇权的扩张,那只向前的独角最终难敌权力,开始慢慢发生变化。唐桥陵前的独角兽其基座部分开始作后倾之势,或正是独角转向的前奏和酝酿。而随着明初皇权的膨胀,特别是宰相机构的废除,独角转向遂发生质的飞跃。

    独角向后的獬豸与独角向前的獬豸,虽然从本体来看还是同一类獬豸,但是从其真正具有的法律追求和法律价值看,两者却是天壤之别了。独角向后的獬豸,象征的是法律对权力的低头、无奈甚至献媚,“触不直者”的正义追求已不复存在,而独角向前的獬豸则恰恰相反。可见,獬豸的独角朝向绝非是个空间问题,而一定是个大是大非问题。



原文标题:獬豸独角朝向关乎“权大”还是“法大”

原文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立法网  小蚕)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立法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