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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远:周公—中国两千年帝制的奠基人

发布时间:2015-09-24 作者:


    周公制礼作乐,为中国千年法式,他所制定的严格的君臣、父子、兄弟、亲疏、尊卑、贵贱的礼仪制度,以调整中央和地方、王侯与臣民的关系,加强中央政权的统治,成为孔子一生不断追求的秩序社会。



    牧野一战,殷亡周兴。

    商朝最后的王国之君受辛,也就是人所熟知的商纣王。据周人后来的叙述,受辛暴虐聚敛,查《竹书纪年》《韩诗外传》的古史可知,同夏代末代王桀的行径如出一辙。其实,桀之行径,为商人记载,纣之暴虐,为周人所述,二者比附装点之迹甚为明显,所以宋人罗泌作《路史》,说“书传所记桀、纣之事多出模仿”。只有商纣荒淫残暴,民心叛离,才会有文王、武王累世积德行仁,民心归向。

    但历史的发展,并非遵循如此简单的逻辑。当时殷商是天下共主,兵力强大,为何一战而亡?查看殷周之际的材料,有两条值得注意,一为“纣克东夷而陨其身”(《左传》昭公十一年),二为“昔周饥,克殷而年丰”(《左传》襄公四年),前者说商纣在牧野之战之前曾经征服东方的外族,国力大大损耗,武王乘其疲蔽而胜,后者则说牧野之战本是周人掠夺粮食,乃竞争生存之战。伐纣之前,武王尝与弟周公旦言“余夙夜忌商,不知道极。敬听以勤天下”。这也印证了周之灭商,早有预谋。《左传》说“纣之百克而卒无后”,“恃才与众,亡之道也,商纣之由也,故灭”,由是观之商纣反倒是一位有军事天才且有群众的领袖。

    有意之史料,要参照无意之史料,才能拨云见日。

    殷商随亡,但于政治势力上尤有不可轻侮之处。周朝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是分封,《史记》说“武王克殷,广封先王之后”,只不过此时先王之后的权力,已经是周天子给的了,“令从天子出”,表明了周天子的政治权威和统治。纣之子武庚,就是在这样的情势下获封于殷的,但是武王不放心,又封自己的弟弟叔鲜于管,叔度于蔡,叔处于霍来监视武庚,叫做三监。这在文后我们还会提到。周朝的另一策略,则是分化,当时新封之国有鲁、卫等,周以殷民六族归鲁,七族归卫,以此分化殷商旧势。后人由此认为周为封建之始,其实并不确切,封建之制,周以前为自然形成,周建国以此解决政治问题,则是事实。

 

    辅佐武王伐纣的两个重要人物,一个是太公望,也就是神话传说《封神榜》中的姜子牙,另一位,就是武王的弟弟周公旦。周灭商之后分封分化的计策,就是出自周公旦。

    武王崩,成王年幼,周公践天子位。周公当国,武王的另外两个弟弟叔鲜、叔度不服气,四处散播周公将对成王不利的消息,后世王安石有诗云:周公恐惧流言日,说的就是这个故事。后来叔鲜和叔度奉武庚反周,这也印证了即使在武王驾崩之后,殷商势力仍存。于是“奉成王之命”东征,杀武庚,诛鲜,囚度,降处为庶人,对此后世盛称“大义灭亲”。武王克商,只是打击了商王朝的核心部分,直到周公东征才扫清了它的外围势力。东征以后,周人再也不是西方的“小邦周”,而成为东至海,南至淮河流域,北至辽东的泱泱大国。《诗经·豳风·破斧》云:“既破我斧,又缺我斯。周公东征,四国是皇。哀我人斯,亦孔之将。”可见周公东征的残酷。

    东征之后,周公开始上监夏商二代遗法,集上古之大成,开后世之规模,制礼作乐。这一点对于中国文化的展开,至有伟大的力量,被孔子赞美不已。

    夏商二代遗法如何已不可考,但是周代礼法完备,所以才令孔子一生孜孜以求。简要叙述如下:

    周代官制完备,立太师、太傅、太保,称“三公”,立少师、少傅、少保,称“三孤”,三公三孤是天子顾问之官,不问实际政治,真正执行中央政府命令的是“六官”:天官总理一切庶政,地官掌教育,春官掌祭祀与礼乐,夏官掌兵马,秋官掌刑辟,冬官掌百工。六官之下,各有属官六十,故周朝总官,号称三百六十。六官制度,一直是后世中央政府的模范,历朝虽有斟酌损益的变动,但一直沿袭至清末。由此可见周公对中华文明的影响之深远。其次是田制和税法,以及兵制和司法,周公也都一一擘画,后世体制,也多以此为蓝图。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周公对于教育制做了详细的规定,大学称“辟雍”或“成均”,是王世子、卿大夫的嫡子和国内俊选之士的学习场所,小学则州有“序”,党有“庠”,是寻常人家的学习之地;闾有“塾”以教闾民。小学的入学年龄是八至十四岁,大学则是从十五岁到二十岁。小学教长幼之序和洒扫应对之节,大学教《礼》、《乐》、《诗》、《书》。学校之制,上古时代虽有基础,但到周公始集大成。

    (周公像,清人绘)

    周公对于中国政治的另一大贡献,就是确立了“嫡长子继承制”,嫡长子继承制确立以后,只有嫡长子有继承权,这样就在法律上免除了支庶兄弟争夺王位,自周以后,中国帝制历两千年而不衰,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这一制度起到了稳定的作用。嫡长子继承制是宗法制的核心内容。周公把宗法制和政治制度结合起来,创立了一套完备的服务于奴隶制的上层建筑。周天子是天下大宗,而姬姓诸侯对周天子说来是小宗。而这些诸侯在自己封国内是大宗,同姓卿大夫又是小宗,这样组成一个宝塔形结构,它的顶端是周天子。周代大封同姓诸侯,目的之一是要组成这个以血缘纽带结合起来的政权结构,它比殷代的联盟形式前进了一大步。但是这一制度,有其天然的缺陷,王室与诸侯的君臣关系,难以长久持续。因为在封建制度之下,国君世袭,其卿大夫亦为世袭,但实质与环境却不会一成不变。随着分封国与王室血缘上的日益疏远,分封国逐渐成为独立王国,兄弟之国,常以利害冲突而互相攻击甚至侵地灭国,这是远远超出了武王和周公的预料的。

    与伊尹相比,伊尹是不王而王,周公是王而王。伊尹是外臣,自王而王,名不正言不顺,只好托天的名义发号施令,尽管他权势大到可以流放太甲,但是依然是臣的身份。尽管周人在迷信鬼神的程度上不亚于商人,但周公在制定礼乐和东征蔡管之时却不必托天之名。为何?周公是武王的胞弟,成王之叔,在血缘上与最高权力有着天然的联系。尤其是在周初建时期,传子制并未明确确立,周公摄政,不算儹越。

    但周公之所以能在历史上称为圣人,影响历千年不衰,还得益于他的完美收局:周公摄政七年,制定礼乐。此时成王已成少年,周公决定还政成王,于权力毫不眷恋。正是因为如此,在周公去世之后,成王以天子之礼葬之。对此,《史记》有记载云:周公在丰,病,将没,曰:“必葬我成周,以明吾不敢离成王。”周公既卒,成王亦让,葬周公于毕,从文王,以明予小子不敢臣周公也。

    周公制礼作乐,为中国千年法式,他所制定的严格的君臣、父子、兄弟、亲疏、尊卑、贵贱的礼仪制度,以调整中央和地方、王侯与臣民的关系,加强中央政权的统治,成为孔子一生不断追求的秩序社会。司马光在《资治通鉴》的开篇中所说的:“子之职莫大于礼,礼莫大于分,分莫大于名。何谓礼?纪纲是也。何谓分?君、臣是也。何谓名?公、侯、卿、大夫是也。”

    其核心,也是周公的“礼制”。



原文标题:周公:中国两千年帝制的奠基人

原文来源:腾讯《大家》

(立法网  小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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