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 攀枝花市 自贡市 绵阳市 南充市 达州市 遂宁市 广安市 巴中市 泸州市 宜宾市 内江市 资阳市 乐山市 眉山市 广元市 雅安市 德阳市 凉山州 甘孜州 阿坝州

王小四:妙不可言的古代判决书

发布时间:2017-10-13 作者:王小四


    北宋时,一位管理官银的会计,每天下班后,都会将几枚银子藏在衣袖中带走,一次被崇阳县县令张咏发逮个正着,张咏提笔写下如此判词:“一日一钱,千日千钱,绳锯木断,水滴石穿!”生动形象,言简意赅,将偷东西的危害性说得入木三分,小吏见此,无言以对,只好认罪伏法……



    说起古代的判决书,可比今天有趣得多了,既没有凶巴巴的语言,也没有固定的格式,甚至很多既不叙述案情,也不援引法律,只有笔下生花,妙语连珠,寓法理、情理于高超的语言艺术中,让人看后忍俊不禁,拍案叫绝。

 

 

 

 

    比如一代词人苏东坡,在杭州当通判时,就遇到这样一起案件:一和尚爱上了一名妓女,家财用光,还被妓女抛弃。失恋后的和尚好不郁闷,天天借酒浇愁,一次喝醉后,去找妓女,妓女连正眼都不看他一下,厉声喊他“滚!”。和尚气得不行,热血上涌,抽出随身携带的尖刀,刺向妓女,妓女当场毙命。

 

    和尚没有逃跑,而是乖乖的等警察叔叔上门来抓他。到了衙门,苏东坡亲自审理,他一见和尚胳膊上有纹身,刺的还是一副书法对联,不禁乐了。只见对联曰:“但愿同生极乐园,免如今世苦相思”。

 

    经过一番审理后,苏东坡当即也写了一幅堪称下联的判词:“臂间刺道苦相思,这回了却相思债!”最后把和尚拖出去斩立决了。

 

    后来,苏东坡调到徐州当太守,又审理了一起和尚怀远惹下的官司――不过,这回是和尚被别人殴打。

 

    经详细查明,这位和尚也是个“花和尚”,身在佛门却心系红尘,某日酒后调戏良家妇女,被吃瓜群众一阵暴打。和尚担心被逐出家门,于是恶人先告状,说自己被欺负了,告到徐州府,在苏东坡面前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

 

    苏东坡多方了解情况下,写下两句话交给他:“并州剪子苏州绦,扬州草鞋芜湖刀。”让怀远和尚回家去面壁思过。怀远回寺后想破脑袋,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后专门去请教老师,老师说:“这是一句歇后语,谜底是‘打得好’!”

 

    又说北宋时,一位管理官银的会计,每天下班后,都会将几枚银子藏在衣袖中带走,一次被崇阳县县令张咏发逮个正着,便以盗窃国库罪把他打入天牢,秋后问斩。

 

    小吏认为不就是几两银子吗,搁今天,连苍蝇都算不上,判得也忒重了,天天写申诉信,要求再审。

 

    张咏没有理会,而是提笔写下如此判词:“一日一钱,千日千钱,绳锯木断,水滴石穿!”生动形象,言简意赅,将偷东西的危害性说得入木三分,小吏见此,无言以对,只好认罪伏法。

 

 

 

 

    再说明朝时期,湖南长沙两头牛打架,一死一伤,牛主人为此大打出手。

 

    长沙太守祝枝山访贫问苦,恰好打此经过,问明情况后,当即提笔写下判词道:“两牛相斗,一死一伤。死者共食,生者共耕。”一场看起来谁也无法化解的矛盾,就这么四两拨千斤的解决了。

 

    也是在明代,江西南昌宁王府家里养了一只丹顶鹤,这可不是一只普通的丹顶鹤,而是当朝皇帝送的。有一天,宁王府的小姐带着这只精贵的鸟逛街,不想被一户老百姓家窜出的土狗咬伤。

 

    宁小姐告到衙门,状词上只写了八个字:“鹤系金牌,系出御赐。”知府当即判曰:“鹤系金牌,犬不识字;禽兽相伤,不关人事。”妙对如此,又合理合理,实在令人叹为观止,宁小姐一时语塞,此案也就这么结了。

 

    清代的郑板桥,曾任山东潍县县令,一天,下属抓来俩人,一个和尚和一个尼姑,声称他们私下苟合,简直败坏社会风气。

 

    经查,二人原来是同村人,从小一起上幼儿园,一起上小学,中学,可谓两小无猜,青梅竹马,早就私订了终身,发誓要永永远远在一起,只是没敢在公开。

 

    但女方父母是拜金主义者,未经女儿同意,就许配给了村里一个老财主做妾,还收下了贵重的聘礼。女孩哪能接受这个现实,偷跑出家门,到了一尼姑庵,削发为尼,男子知道后,也心如止水,跑到庙里当了和尚。

 

    谁知有一次,二人在山上相遇,互诉衷肠,被人发现拿住。郑板桥是个浪漫的人,也是个多情的人,还是个追求自由的人,他听完二人讲述,也被他们的爱情深深感动了,于是写下判词:“一半葫芦一半瓢,合来一处好成桃。从今入定风归寂,此后敲门月影遥。鸟性悦时空即色,莲花落处静偏娇。是谁勾却风流案,记取当堂郑板桥。”意思是,他们可以还俗结婚了。

 

    同样是关于婚姻自由的,清乾隆年间,一死了丈夫的年轻妇人想再嫁,遭到家人极力阻止,妇女于是向官府递上状纸,写道:“豆蔻年华,失偶孀寡。翁尚壮,叔已大,正瓜田李下,当嫁不当嫁?”知县接状,二话不说,挥笔写下:“嫁!”

 

    这份判决书,如果申请吉尼斯记录,当属古今中外字数最少的判决书,因为就这么一个字。

 



原文来源:立法网微信公众号
 

(立法网  王小四/文)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立法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