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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中的杀人罪是如何被轻判的

发布时间:2018-09-14 作者:殷啸虎


    杀人者死,这是古代法律的一项基本原则,但在小说《水浒》中,几起杀人案,如杨志杀牛二、武松杀嫂(斗杀西门庆)和宋江杀惜,都没有被判死刑。其背后所折射出的,是一种情与理、情与法的交织和冲突下的一种无奈的选择。


    《水浒》虽然写的是宋朝的故事,但作者是明朝时的人,因此,书中有关法律的描写,可以说是杂糅了宋朝和明朝的制度。唐宋以来法律关于斗殴杀人主要分为两种类型:一是“故杀”,一是“斗杀”。两者的主要区别,就在于主观上有没有杀人的故意。(关于这一点,我们在之前的《古代法律是如何处理“激情杀人”的》中有过介绍。)唐宋时期法律规定:“诸斗殴杀人者,绞;以刃及故杀人者,斩;虽因斗,而用兵刃杀者,与故杀同。”明朝法律改为“凡斗殴杀人者,不问手足、他物、金刃,并绞;故杀者,斩。”因此,从法律的规定来看,上述这些好汉是无法被轻判的;而且法律还规定:对已经造成杀伤后果的,“不在自首之例”。那么,他们又是如何被从轻发落的呢?


    先看杨志。杨志可能是最冤的,自己生活无着,被迫出卖祖传的宝刀,却遇到牛二这个泼皮。牛二不仅硬夺杨志手里的刀,还口出狂言:“你说我打你,便打杀直什么!”对着杨志就是一拳打去。杨志一时性起,“望牛二嗓根上搠个着,扑地倒了。杨志赶入去,把牛二胸脯上又连搠了两刀,血流满地,死在地上。”然后同众人一起,去开封府衙门自首。按照法律,杨志自然应当抵命,所以,被投入死囚牢里。但由于他是个有名的好汉,又与东京街上除了一害,况且牛二家又没苦主,因此官府法外开恩:


    把款状都改得轻了,三推六问,却招做“一时斗殴杀伤,误伤人命”;待了六十日限满,当厅推司禀过府尹,将杨志带出厅前,除了长枷,断了二十脊杖,唤个文墨匠人刺了两行金印,迭配北京大名府留守司充军。


    由于宋朝实行“折杖法”,加役流决脊杖二十,配役三年。而加役流是“减死”之刑,对杨志如此发落,法律上也说得过去了。


    武松的情况比较复杂,他完全是属于蓄意杀人。先是当众杀死潘金莲,然后到狮子桥下酒楼上找到西门庆:


    西门庆见来得凶,便把手虚指一指,早飞起右脚来。武松只顾奔入去,见他脚起,略闪一闪。恰好那一脚正踢中武松右手,那口刀踢将起来,直落下街心里去了。西门庆见踢去了刀,心里便不怕他。右手虚照一照,左手一拳,照着武松心窝里打来。却被武松略躲个过,就势里从胁下钻入来,左手带住头,连肩胛只一提,右手早摔住西门庆左脚,叫声:“下去!”那西门庆一者冤魂缠定,二乃天理难容,三来怎当武松勇力。只见头在下,脚在上,倒撞落在当街心里去了。跌得个发昏章第十一。街上两边人都吃了一惊。武松伸手去凳子边,提了淫妇的头,也钻出窗子外,涌身望下只一跳,跳在当街上。先抢了那口刀在手里。看这西门庆,已自跌得半死,直挺挺在地下,只把眼来动。武松按住,只一刀,割下西门庆的头来。把两颗头相结做一处,提在手里。


    武松的行为,按照法律,应该是没有活路的,但“县官念武松是个义气烈汉,又想他上京去了这一遭,一心要周全他,又寻思他的好处”,于是便“把这人们招状,从新做过。改作:武松因祭献亡兄武大,有嫂不容祭祀,因而相争。妇人将灵床推倒。救护亡兄神主,与嫂斗殴,一时杀死。次后,西门庆因与本妇通奸,前来强护,因而斗殴,互相不伏,扭打至狮子桥边,以致斗杀身死。”申报东平府。而东平府陈府尹也哀怜武松是个有义的烈汉,最终从轻发落:“脊杖四十,刺配二千里外”。这自然是小说家之言了,因为宋朝脊杖最多只有二十,明朝流刑加杖一百,不过是臀杖而非脊杖。不过这样的判决,确是很轻了。


    宋江的情况就不一样了,他杀死阎婆惜,纯粹是杀人灭口;而且杀人之后,畏罪潜逃,遭到官府的通缉。从法律上说,应该是一点从轻的条件都不具备。但由于“朝廷册立皇太子,已降下一道赦书,应有民间犯了大罪尽减一等科断,俱已行开各处施行。”所以宋江被郓城县衙抓获后,知县为替他开脱,将供状改为“不合于前年秋间典赡到阎婆惜为妾。为因不良,一时恃酒,争论殴,致被误杀身死,一向避罪在逃”,申报济州府;而济州府尹看了申解情由,赦前恩宥之事,已成减罪,把宋江脊杖二十,刺配江州牢城。


    三起杀人案件,缘由各不相同,但都涉及到了所谓的法外开恩,或者法外循情的问题;而杨志和武松的杀人案,更是涉及到了情与理、伦理与法律的冲突。面对僵化的法条,的确是对司法者的良心和智慧的一种考验。但这一切的前提,是官府衙门愿意。同样是出于义愤杀人,插翅虎雷横就没有这么幸运了,他因母亲被白秀英当众殴打,一时怒从心发,打死了白秀英,而知县恨雷横打死了他的婊子,一定要将雷横置于死地。无奈之下,同伴朱仝在押解途中,私自将他放跑,去梁山泊入伙了。


    作者简介:殷啸虎(上海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




原文标题:《水浒》中的杀人罪是如何被轻判的


原文来源:法制日报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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