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世纪多元主义政治秩序下,社会划分为界限清晰的几个集团:贵族、教士、市民和农民。与希腊罗马城邦时代的公民政治不同,中世纪的政治是王族和贵族的政治。
在中世纪多元主义政治秩序下,社会划分为界限清晰的几个集团:贵族、教士、市民和农民。
与希腊罗马城邦时代的公民政治不同,中世纪的政治是王族和贵族的政治。
在城邦时代,政治是城邦公民的事务,与其他居民无关,这不仅是公民的自我意识,也为其他无公民权的各种居民所认同。
在中世纪,政治是贵族的事务,政治领域为贵族所垄断。
诚然,中世纪王族和贵族们远没有达到城邦时代公民那样对政治的绝对垄断,教士和市民也扮演了重要的政治角色,不过贵族毕竟处于政治的轴心。教士中参政的主要是高级教士,也就是教会贵族,他们也属于贵族的一部分。
中古世纪时期在核心欧洲和斯堪的纳维亚的日耳曼王国尽管结构体制相同,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个不同。整个国家的统治权掌握在皇帝和贵族的手中,但他们之间存在着许多矛盾。
在早期部族社会的组成是由贵族组成的,并从其中一个贵族中产生王族,负责管理国家和执行法律。因此只有是王族的成员才可能由贵族选举成为君王。
日耳曼王国的君主产生有别于西班牙、法兰克、波西米亚、英格兰及东部的斯堪的纳维亚王国,也不同于波兰、捷克、匈牙利、俄罗斯、保加利亚和拜占庭。王位的继承以及继承顺序的确定,无需贵族的参与,只有在王族内部出现争执的时候,贵族才可能介入。
在西方对王位继承法的填补方式是通过选举来完成的,即在部族社会早期,透过部族的所有的自由男性成员的投票来选举国王。
最迟是中古世纪的早期,统治权不断地增强。除此之外还有斯堪的纳维亚,他们的贵族替代了部族大会。他们的贵族代表国民,国王由他们从王族家庭当中选举产生,经常是老国王的儿子有时也可能是他的兄弟或者是叔父、孙子及其他亲属。如果权力关系发生变化或者旧的王朝被推翻,那么也可能从其他贵族中选择一个新的君王。
在西班牙的西哥特皇帝所执行的完全是神权政治,但是这种统治不同的是它是一种非常人性化的,是同西罗马帝国沦陷之前的皇帝的牢固的权力架构不能比较的。
这种神权政治是一种统治权,这种统治权始终处于不断更新,并不断确保政治必须尊重人性的基础上,按照人性的方式去执行。君王始终处于国家的指责中,为的是确保他的贵族随从人员能够按照这种方式执行。
君王的更替取决于他的权力,而这种权力是建立在个人的智慧、能力和财富基础上的。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财富不仅仅限定在物质上,那只是一部分,更重要的是其在军队中的号召力。
中古世纪君王历史就是一个同贵族进行权力斗争的历史。
在这个历史过程中,选举法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因为在一个王朝的黑暗时期,一个新君王的选举就必须连带着对选举者予以容忍的。这一点不同于在东部的斯拉维尼亚王国和马扎尔人的匈牙利王国,他们的国王尽管也是始终处于不断的更换,甚至可能是匈牙利人成为国王,但是这完全取决于贵族。因为,在这些国家中同日耳曼王国一样没有选举法。
在波兰、捷克和匈牙利王国曾经建立了城堡宪法,尽管这个宪法是模仿法兰克王国的,但是它却成为绝对的中心。匈牙利的斯特凡大公,他将非基督徒贵族们所拥有的土地没收,并且将这些土地分配给王国中的壮男所有。尽管如此,整个王国中三分之二的土地都属于他。贵族在人口中所占比例很小。
他们有一种特殊的身份,并借助于各个部族所特有的继承制度而世代传承、内部通婚,从而形成一个封闭的社会集团。贵族的政治资源是土地,这也是他们政治权力的基础。所有贵族都占有大量土地,作为一方土地的领主,统治着领地上的其他居民。
在国家层面,他们垄断了重要的官职,把持朝政,并能够以集体的形式与君主分享政权。而平民作为一个身份的整体,则完全被排除于政治生活之外,甚至以个人的身份进入政治的上层,比如担任高级官职,也几乎是不可能的。
整个中世纪,鲜见平民出身的帝王和高官显贵。
由于有贵族横在国家与平民之间,西欧中世纪的平民们与国家公共事务相隔绝。他们常常只是部分地感受到国家权力的作用,有时根本感受不到。
他们的利益在地方的层面上,他们也只关心地方的事务。他们的不满和争取自身权利的行为主要针对个别的直接领主,较少针对国家最高政权。
贵族作为一个中间的隔层,虽然使他们不能进入国家的公共生活,但也使他们在贵族的身后得到一定庇护,免受国家权力的直接压迫。
中世纪西欧的平民不是公民,因为他们不参与国家的公共事务;他们也不完全是臣民,因为国家对他们的控制有限。只有贵族才是公民和臣民,只有他们才是所谓“政治动物”。
西方政治传统的又一个特征是,民主传统实质是贵族民主传统。
贵族们有因血缘而来的特殊身份,由于这种身份,他们自己认为,也被别人认为与国家有着特殊的关系。
在他们的观念中,国王是与他们身份平等的人,只是稍稍高出一点。
他们可以承认国王是兄长,但不会承认他为父亲。国王与他们之间的权力悬殊不大。教会贵族更多一分位列“神品”的优越感。
这种独特的地位使贵族具有较强的自立精神和平等意识。贵族占有大片土地,所谓国家就是由他们一片片领地构成的。
每个贵族在自己的领地上建立起了独立王国,他们也很自然地会形成一个观念,即把国家视为各个贵族王国的联邦。
国家的政治事务与他们有最大最直接的关系。这使他们关心国家政治事务,产生对政治活动的期望和要求,即产生参政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他们强大的经济实力、较高的教育水平和管理能力,使他们的参政愿望得以实现。
他们人数很少,易形成团体意识和采取集体行动。他们分别来说可能不如君主,但联合起来却足以和君主抗衡。君主也常常需要他们的参与和支持。
中古世纪早期的各个君主国就是以这样一个社会集团存在,透过集体统治形式来实现。那个时代的民主只能是某种形式的贵族民主。
贵族民主是狭隘的和自私的,但它遏制了个人专制的倾向,为后来崛起的平民民主创造了现成的集体统治的形式,留下了优良的传统。
在俄罗斯却是另外的情况,在俄罗斯是由留里克王族统治着整个国家。这个国家是由众多的侯爵国所组成,其中心是基辅。
在每一个侯国中都由这个王族的成年男性成员负责管理。国王是非世袭制,即在老国王去世后根据年长制原则,进行跨区域的变换,在同一血统的亲属中的各个爵根据年龄排序,由年长的侯爵担任君王。
对统治权具有召回功效的轮则,使得王侯的权力得到了削弱,从根本上杜绝了独裁专断的情况发生。
这种体制必然导致一个问题,即整个统治权架构完全变为贵族服务的工具。
原文标题:“选举”君王:整个中世纪欧洲为什么鲜见平民出身的帝王和高官显贵
原文来源:立法网微信公众号
(立法网 /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