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8年光荣革命后,英国政府颁布了大量新法规,旨在对付包括藏匿赃物、贪污、诈骗、使用欺诈手段获取财物在内的新型财产犯罪。
国家安全与可靠的国家财富之间的关系,在17世纪的英国日益受到重视。
彼时,金融犯罪主要还是局限于逃避债务、在度量衡上做手脚、贿赂、假冒伪造,其中伪造算是最具欺骗性的手段。
使用伪币进行交易的现象至少从12世纪起就困扰着英国。当时,“硬币粗制滥造,拿着1英镑在市场上居然买不到价值12便士的东西”。
国王亨利一世雷霆出击,下令对滥造硬币的人处以阉割和剁去右手的惩罚。
17世纪,英国有两种硬币——手工铸造的硬币(1662年之前)和国家铸币厂用机器制造的硬币(1662年之后)。
老硬币质量参差不齐且容易磨损,给了“剪刀手”以可乘之机。
他们用剪刀从硬币边缘刮下一些碎银,然后把边缘重新修光。简言之,这些人可以通过切刮货币积攒起一堆银子。
到17世纪末期,切刮硬币的行为变得非常猖獗,麦考利爵士对此评论道:“所谓的1先令真正值10便士、6便士还是1格罗特,完全凭运气。”
他在那部权威的英国史中说道:“3名大名鼎鼎的金匠曾受邀各自拿出100英镑流通银币在天平上过秤。这些钱应该重约1200盎司(约34千克),但实际称出的重量只有624盎司(约18千克)。
剪硬币显然不是什么新鲜花招。
在英国,这种行为从伊丽莎白一世时期就被作为叛国罪处刑。被定罪的造假者通常会被判处火刑或绞刑,但此举未能降低犯罪率。
犯该罪的女性会被活活烧死,但她们可以请求“看在肚子的份上”改判,也就是说,孕妇可以请求先生下孩子,并期待得到宽大处理。不过大多数时候,她们得到的宽大处理只不过是在接受火刑之前先被勒死。
14世纪的威尼斯对造假者和“剪刀手”进行了区分。“剪刀手”不会再被活活烧死,而是被砍掉右手并遭放逐。至于女性,则会被割掉鼻子。
1359年,威尼斯当局对该罪行的惩罚除砍断右手外又加了挖掉双眼,且增加了作为替代惩罚的罚金数量。女性罪犯在新规下再次获得所谓的仁慈待遇,对她们的惩罚是肉刑和终身监禁。
在俄国,对待造伪币者的方式是将他们假造的硬币融化,并将金属水灌进他们的喉咙里。
在英国,针对造假者的惩罚常适得其反,陪审团往往因此不愿判决罪犯死刑和断肢,除非证据确凿(出示了切削工具和被毁的硬币)。
根据一部不太知名的关于17世纪罪与罚的编年记录,由于罪犯暗中将切削下的银子铸成银锭卖往欧洲大陆,17世纪90年代末的英国流通市场里已越来越难找到“合法的”银子。
该现象引起了政府高层的关注,并触发了议会调查,因为若没有足够的资金,英国就无力承担对欧作战的开销。
政府任命艾萨克·牛顿——“全英国最聪明的人”——为铸币厂主管,以期阻止这场蔓延全国的危机。
牛顿的办法非常具有牛顿特色,就是召回所有硬币,无论新旧,通通重铸成统一式样,这样就很难再切削了。历经各种困难,这个任务终于在1699年完成。
此举,连同英格兰银行在1695年发行的票据,共同造就了“世界上第一张由银行发行的纸币”,对遏止英国金融危机大有助益。
牛顿在担任铸币厂主管期间发现,由于“《血腥法典》过于血腥”,起诉造伪币者成了难题。
酷刑在英国的最后一次合法使用是在1641年。在那之前,伊丽莎白一世女王成了全国“最多产的酷刑君主”,83份被记录在案的许可令中有53份出自她手。议会最终将伪造硬币列入叛国罪。
1688年光荣革命后,英国政府颁布了大量新法规,旨在对付包括藏匿赃物、贪污、诈骗、使用欺诈手段获取财物在内的新型财产犯罪。
原文标题:处死“剪刀手”:“全英国最聪明的人”是如何惩治早期金融犯罪的
原文来源:立法网微信公众号
(立法网 /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