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 攀枝花市 自贡市 绵阳市 南充市 达州市 遂宁市 广安市 巴中市 泸州市 宜宾市 内江市 资阳市 乐山市 眉山市 广元市 雅安市 德阳市 凉山州 甘孜州 阿坝州

展示性惩罚:含有羞辱意味的“木枷”之刑何时在西欧开始普及

发布时间:2020-06-08 作者:


    从1166年(诺曼人征服英格兰100周年)起,随着犯罪问题的恶化,刑罚设计开始着重于震慑效果。若论应用最广泛的惩罚手段,鲜有能与木枷刑相媲美的。这种刑罚从12、13世纪开始普及,在各地叫法不一。


 



 

    从1166年(诺曼人征服英格兰100周年)起,随着犯罪问题的恶化,刑罚设计开始着重于震慑效果

    若论应用最广泛的惩罚手段,鲜有能与木枷刑相媲美的。

    这种刑罚从12、13世纪开始普及,在各地叫法不一。

    在如今的德国北部地区,这种刑具被称为Katz,在南部和如今的奥地利境内则被称作PrechelSchreiat

    法国人把它叫作piloriCarcan

    英国人叫它“拉脖子”“颈手枷”

    虽然名称各异、样式繁多,这种含有羞辱意味的刑具只有一个目的:展示性惩罚


 



 

    因此,木枷总是被安置在公共场合,通常在钟楼或其他公共建筑外。

    各类违法者都会被锁在这种装置上示众

    还有一种坐式木枷,(木板上开两个洞锁住腿脚,罪犯的手则用铁链铐住)。

    另一种类似的刑具,叫作“耻辱凳”“耻辱驴”,也是一种安放在公共场所的木质装置,罪犯要被迫骑坐在上面。



原文标题:展示性惩罚:含有羞辱意味的“木枷”之刑何时在西欧开始普及

原文来源:立法网微信公众号

(立法网 /编)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立法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