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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书平:有感于“林丁丁什么都说了!”——观电影《芳华》引发的法律思考

发布时间:2017-12-18 作者: 罗书平


    在法律意识越来越强的今天,纪委等部门办案都明确规定不准各部门搞刑讯逼供,也不准搞疲劳审讯。刑讯逼供容易留下伤痕,搞不好要出人命。纪委、公安、检察院这各个部门凡是头脑灵活一些的,都不愿意用刑讯逼供这一招,为了公家之事,把自己搭进去就太不值得了……


 


 

    “林丁丁什么都说了,怎么样?还是交代了吧!”
 

    ——这是小编走出电影院时印象最深的一句台词,当然,还有紧接着涉嫌“流氓”的被调查人刘峰怒不可遏、急不可待的反问“她说了什么”时,穿着绿军装的审讯者那不怀好意的坏笑和令人恶心的嘴脸。

 

 



 

    本来,影片中的刘峰,在文工团这个特殊群体中是一个人见人爱的“正面人物”:不仅热心肠,还有一把“好手艺”,像补天花板呀、堵老鼠洞呀、做沙发呀等属于铁匠、木匠、电工的专业都会,于是,所有人遇到麻烦时首先就会想到他,团里评先进模范自然就非他莫属了,他成了公认的“活雷锋”!
 

    可是,因为一次“触摸事件”,刘峰被组织上“立案调查”。“案情”并不复杂:
 

    刘峰喜欢上了一个叫林丁丁的上海女孩。由于她的美丽、漂亮,是文工团的“台柱子”,男生们第一眼就会爱上的女孩。
 

    血气方刚的刘峰也不例外。他默默暗恋起了林丁丁,直到发展到“追求”林丁丁。
 

    具体的“追求”事实是:一天,他约她去看自己做的沙发,情难自禁,在一番“冲动”的“表白”后,刘峰尝试拥抱林丁丁,却不幸被路过的男战友撞了个正着。
 

    纯朴而思想单纯的男战友突然看到这个避之惟恐不及的场景后的第一句话就是:“好哇,林丁丁,你居然敢腐蚀活雷锋! ”
 

    估计观众看到这里,都会有这样的评价:林丁丁被刘锋突如其来抱着时,本来是不会抗拒的(至多是“半推半就”),可想到竟然被他人看到还说她是在腐化“活雷锋”时,出于自我保护的本能就开始失声痛哭,大喊“救命啊!”于是,性质就开始转化了。

 

 



 

    其实,人们也不能责怪林丁丁。现实生活中,男女之欢时,如没有人发现,可以说是“两情两悦”,然而一旦被人发现(哪怕是无意撞见),女方往往就会违心地控告男方“违背意志”了。
 

    林丁丁正是这样的心态。也许,她怕“腐蚀活雷锋”这样的话传出去自己就算跳到黄河也洗不清了,只好向组织告发:刘峰是主动强行“触摸”她。
 

    很快,刘峰就被“立案调查”了。但刘峰“拒不承认”流氓行为,也没有因为审讯者以“杜丁丁都已经招了”和“你拥抱的时候摸到了她内衣背后的纽袢……”的惯用的“审讯技巧”(实际上就是“诱供”!)而胡编乱造。
 

    严格说来,对于刘峰被人赃俱获的“拥抱”行为能否认定为流氓罪?如果用今天的话讲应该属于“事出有因”但“查无实据”的“疑罪”。
 

    但这并不影响那个年代“组织上”对“疑罪”案件通常是按照“立足于是,着眼于有”的“有罪推定”的原则办案原则――最终,刘峰被以犯了所谓“生活作风错误”为由,受到调离文工团、“下放”到连队的处理决定――据说,这在那个年代称得上是部队里的“双开”!于是,文工团里的冤错案件就这样铸成了。
 

    其实,调查过程中,还没开始审问,他就已经被定了罪,并且,所有曾经的光彩照人的“活雷锋”的光环均被打翻在地,善解人意的编剧很懂得观众心理学,迅速地剪辑和处理画面,当观众还没有完全喘过气来再次见到银幕上的刘峰时,自然就不再那么光彩照人了!
 

    应当说,编剧和导演设计的这个剧情和场景是符合那个年代的实际的。其中,看到穿着军装的办案人员对刘峰进行审讯的情景,小编就联想到几年前曾经看过的一部以反映官场腐败为题材的长篇小说《侯卫东官场笔记》(作者:小桥老树,凤凰出版传媒集团、凤凰出版社2011年12月第一版)。其中第五辑有如下一段描写非司法人员“办案”的文字:
 

    ……他(济道林)从沙州学院调到了政府部门,就数在纪委工作的时间长,参与办理了好几件大案子,对纪委办大案的思路、手段很了解。除了展开天罗地网收集证据外,也还有些秘密的手段。

 

    在法律意识越来越强的今天,纪委等部门办案都明确规定不准各部门搞刑讯逼供,也不准搞疲劳审讯。刑讯逼供容易留下伤痕,搞不好要出人命。纪委、公安、检察院这各个部门凡是头脑灵活一些的,都不愿意用刑讯逼供这一招,为了公家之事,把自己搭进去就太不值得了。

 

    而疲劳审讯不会留下伤痕。而且只要把握好度,一般不会搞出人命,所以,纪委面对双规对象之时,在政策攻心、威逼利诱都不能达到目的,就会采用疲劳轰炸。凡是有资格被双规的,多数都是有一官半职的人物,这些人平日里养尊处优,身体已经被惯坏了,若是两三天不能睡觉,十有八九会崩溃。

 

    济道林深知疲劳轰炸的厉害,他断定身体发福的孔正义过不了这一关。……

 

    电影观后,小编曾设想,如果把《芳华》中审讯者的军装换成便装,那么,与上述长篇小说中对一群非司法人员审讯“双规”对象的情形就完全吻合了。
 

    当然,《芳华》中所处的年代尚不存在小说《侯卫东官场笔记》中所述的“双规”制度。而且,对“双规”制度的性质和做法,历来民间和官方的说辞是不一致的。因此,目前文学作品中对“双规”的描述是否客观准确,一直没有权威的官方和民间都能接受的评价。
 

    直到今年11月5日新华社公开发布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综述”后,这个问题在得到一定程度的澄清,基本上可以说是官方的说法比较接近于民间和文学作品中的表述。
 

    “综述”是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11月4日)通过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的第二天发布的,对在此之前的“试点工作”进行系统总结,为在全国推开试点提供“示范样本”和“实践经验”。
 

    “综述”披露,关于“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之一即是“实践运用调查权、发挥留置威慑力,充分行使监委职责权限”。
 

    对此,“综述”直言不讳坦承,在改革试点中,试点地区均以留置取代“两规”,解决了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法治难题。其具体做法是,把纪委原“两规”场所、公安机关看守所作为留置场所,对留置折抵刑期、异地留置进行探索,做好留置案件调查与审理工作对接。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留置期间注重对被调查人的思想教育和政策讲解,促使被调查人主动认识错误、如实说明问题。强化被调查人权利保障,采取留置措施及时书面通知家属,限定留置期间讯问时间、时长,坚守安全底线。
 

    显然,“综述”所称的“解决了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法治难题”“设置留置场所”“留罪折抵刑期”“强化对被调查人权利保障”“书面通知家属”“限定留置期间”等内容,实际上就变相承认了这些都是在过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否则,是没有必要急于构建新的监察体制的。
 

    当然,不管怎么说,能够正视现实,能够承认问题,能够解决问题,就是一种进步!就应当加以充分肯定!《芳华》这部电影通过对“文化大革命”中部队文工团里的一起冤错案件的深刻反思,可以说既有深远的历史意义,也有伟大的现实意义!甚至还是全面推行依法治国、构建法治社会的不可多得的教材!




原文来源:立法网微信公众号
 

(立法网  罗书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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