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法律当前在计税等一些领域有应用,更多则是一种学术研究;但在未来的成熟的信息社会,更普遍的计算法律将可能出现,届时系统将会自动执行法律,不需要律师,甚至也不需要法官,因为那时的法律已经完全自动化了。
中国《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已经看到了法学教育与人工智能的结合,提出打造“人工智能+法学”复合专业培养新模式。
法律机器人和法律人工智能并非凭空产生,需要技术人员和法律专家之间的通力合作。
法律市场作为一个双边市场,其评价体系在很大程度上是不透明的,不像电商平台以及外卖、生活服务等O2O平台,具有较为完善的用户评价机制,确保了市场的透明度和消费者的知情权。
无论是律所和律师,还是法院,抑或当事人和终端消费者,基于人工智能和机器人技术的“智能交互界面”(Intelligence Interface)将成为法律系统的主要进入点,法律机器人和人工智能是其中的核心。
俗话说,法院大门朝南开,有理没钱别进来。司法审判系统的低效率、程序拖沓、成本高昂等问题历来为人们所诟病。
基于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的案件预测,将深刻影响当事人的诉讼行为和法律纠纷的解决。
在线法律服务、机器人法律服务等替代性商业模式(Alternative Business Structure)不断涌现,使得法律服务的提供日益标准化、商品化、自动化、民主化。
就像新闻写作机器人的崛起将给新闻业带来一场巨变一样,法律文件自动化趋势将可能给法律行业带来规模相当甚至更深远的变化。
如果追溯起来,人工智能与法律的结合,已经有30年历史了。始于1987年在美国波士顿的东北大学举办的首届国际人工智能与法律会议(ICAIL),并最终促成了国际人工智能与法律协会(IAAIL)在1991年的成立。
实践证明,“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既要注重调整法与重大利益的关系,又不可忽视立法与各种重大利益协调功能的表达;“探索建立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的论证咨询机制”,必须依靠“社会各相关方面的重大利益的代表,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权利义务关系、利益利害关...
多年前,参考国内外的立法经验,其中有一种方法,叫做“立法质量评估”(Legislation ImpactAnalysis,亦称“立法效果评估”)。而在立法前进行评价或评估的,名之为“立法前评估”。与之相应的,即是在立法完成实施一个时期后进行的评估,此即称之为“立法后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