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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探索阳光立法 推动立法改革创新

发布时间:2018-07-03 作者: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围绕“为谁立法”“怎样立法”等问题积极探索和实践,在“人大立法在进行”栏目的选题上,尤其注重问题导向,直面民生焦点和社会老大难问题,通过加强地方立法,着力解决百姓的民生之盼……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在地方立法实践中,始终恪守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回应人民群众期盼为出发点,聚焦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着力通过立法创新,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实际问题。

  自2015年始,江西省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开门立法新途径,在江西省内主流媒体开设“人大立法在进行”栏目,每年选择一部或多部法规作为立法宣传的重点,全景式展现了人大立法全过程,充分调动公众参与热情,使立法更集民智、更聚民意。这是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推进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立法工作的一大改革创新,是良法善治的一个丰硕成果。这一做法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高度肯定,并两度入选“江西十大法治事件”。

  一、聚焦社会热点,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盼和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围绕“为谁立法”“怎样立法”等问题积极探索和实践,在“人大立法在进行”栏目的选题上,尤其注重问题导向,直面民生焦点和社会老大难问题,通过加强地方立法,着力解决百姓的民生之盼。

  2015年,按照江西省委“推动矛盾纠纷处理步入法治化轨道”的要求,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立法作为“人大立法在进行”栏目的开栏项目进行重点宣传报道,全方位追踪《江西江西省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的立项、起草、调研、论证、审议、修改各环节。以开门立法的创新之举,充分体现把法立在百姓的心坎上、立急需的法、立高质量的法的精神,将立法过程变成了推进社会参与、促进社会认同、树立法律精神的有益探索,受到百姓的一致好评。

  2016年,“人大立法在进行”聚焦《江西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立法工作,为蓝天白云立法,顺应国家“严法治污”新形势,从源头入手严防大气污染,实现全社会对大气污染防治的“多点包抄”,切实消除百姓的“心肺之患”,共同打造美丽中国的“江西样板”。栏目在总结2015年行之有效举措并加以坚持完善基础上,不断创新报道方式和渠道,结合制作暗访片形成新闻媒体联动、网上网下互动模式,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有序参与立法重点、难点问题讨论,调动了群众参与立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经广泛征集民意、反复研究各方意见,使法规成为符合我江西省实际、充分体现江西特色、凝聚百姓心声、适应治污要求的管用之法。

  依法赋予所有设区市立法权,是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法治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2017年,“人大立法在进行”以稳步推进设区市地方立法工作为主题,重点对设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的立法工作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集中发布设区市立法的阶段性成果,把设区市立法“已启动”“在进行”“见成效”的前行轨迹展现出来,推动设区市立法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激发设区市立法的积极性、主动性,同时让公众在第一时间分享民生民利民享的法治成果。

  2018年,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办好“人大立法在进行”栏目,着力打造江西地方立法工作的这块“金”字招牌。

  二、依托栏目平台,激发各方面的“法治因子”

  在“人大立法在进行”的具体实践中,注意着重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积极作用。每年栏目启动之初,就把立法工作同宣传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注重加强组织协调,积极引导,整合媒体资源,组织策划20多家中央、江西省级新闻媒体对立法活动进行了全方位采访报道,形成了“报纸有版面、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图像、网络有专题、公益有广告、百姓有参与”的人大立法宣传新格局。同时,不断改进创新报道形式,以开办专版专栏和专题节目、组织人物专访、开展网络视频直播等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提升宣传的影响力和渗透力,使栏目的宣传在深入推进的过程中始终亮点纷呈、富有成效,将社会各界的关注目光,牢牢吸附在人大立法之上。

  二是广泛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在江西省内主流媒体全文刊登法规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且通过栏目开展问卷调查,持续跟踪报道立法调研、立法听证会、专家论证会、立法征求意见等各项立法活动,引导数万人参与到立法讨论当中,广泛收集社会各方意见,为法规的起草和修改提供了重要参考。通过“人大立法在进行”栏目的互动功能,进一步推进“阳光立法”,使法规更接地气,更具有可操作性。

  三是努力为法规实施营造良好氛围。法规通过后,一方面组织对重点条文进行深入解读,及时发出“权威声音”,使公众准确理解立法内容,为法规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另一方面,通过综述、评论、访谈和专题节目等形式,做好对整个立法过程回顾总结的报道,进一步普及立法知识,增强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引导社会各界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不断探索创新,开启法治建设新征程

  “人大立法在进行”的成功实践,给予了我们以下几点深刻启示:

  一是领导重视、高位推动,是立法宣传栏目顺利开展的保证。“人大立法在进行”栏目开办以来,一直得到江西省委和江西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的高度重视。江西省委主要领导亲自审定“人大立法在进行”栏目开栏工作方案,江西省人大常委会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任每年审定栏目宣传报道方案,并就办好栏目工作多次提出要求;分管立法工作的副主任全面统筹推动栏目各项工作,亲自主持由立法部门和宣传部门共同参加的工作调度会。江西省委、江西省人大常委会的有力领导,保证了地方立法及栏目宣传报道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稳步前进。

  二是正确引导、加强互动,确保立法宣传工作实现“双赢”。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正确把握舆论引导,借助“人大立法在进行”栏目等载体,深入、持久地加强立法宣传,通过栏目互动,广泛动员公众积极有序参与地方立法,为立法机关和社会各界搭建一座沟通的桥梁。这一方面为立法工作注入了更多的“民意因子”,促进了立法方式方法的改进创新,立法工作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另一方面,使立法宣传过程成为引导社会舆论、凝聚各方共识的过程,成为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公民法治意识的过程,不断增强立法工作的影响力和法规的执行力,从而将法治的种子根植于人民心中,为法治江西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是集中民智、汇聚民意,更好地体现立法为民理念。开设“人大立法在进行”栏目,是一次生动而又具体的法治实践,通过各大媒体对立法活动全景式、全方位追踪报道,把立法公开、公众参与贯穿于法规制定全过程,让人民群众充分知晓、参与立法工作,不仅揭开了立法工作的神秘面纱,为扩大公民有序参与、健全民主开放包容的立法工作机制探索出一条新路,带来我江西省立法工作格局的改变;而且大大提高了立法质量,让立法工作更符合民意,更接地气,更切实际,从根本上把立法权还给了人民,让人民群众成为立法的主人,真正体现为民立法,把法立在百姓心坎上。


 
原文标题:探索实践阳光立法推动立法改革创新——省人大常委会着力打造“人大立法在进行”

原文来源: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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