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千多年前,从秦始皇造长城开始,我们为了所谓的安全和防卫,就不断把自己围起来,结果是越来越骄傲自满,越来越走不出去。要不是改革开放,我们把大门向世界敞开,或许依旧是一只要死不活的井底之蛙……
政府守法而民不违法,其句式一正一反,盖有由也。守法的游戏规则是“法无授权即禁止”,你必须照着授予于你的法律条例去做,在条例之外,没有自由可言。相反,不违法的游戏规则是“法无禁止即自由”,除了禁止的条例,你有充分的自由……
网络直播平台的盈利模式,会让一些平台运营有意无意地疏于监管。而相关法律的缺失,更是让网络直播监管“雪上加霜”。网络直播方面的管理办法可能仅适用于企业层面,对于主播个人的规范管理尚处于模糊地带……
本来该开庭的二审刑案法院没有同意开庭,当事人应当有救济渠道,但现行刑诉法却无此规定。当事人不服二审刑案不开庭时却没有办法去纠正,导致司法结构失衡,显然有悖“无救济,则无权利”的另一法谚……
那为什么立法者之前不对刑案二审开庭的模糊规定给予明确的解释呢?笔者认为一是该规定当时在司法实践中的弊端还没有完全显现;二是法律的修改需要一个过程。而现在由上诉人决定刑案二审开庭的时候来到了……
在议会民主主义政治过程中“产生的东西”可能违宪,因社会需要“没有产生”或“产生但不充分”的情况也可能违宪,此即“立法不作为”。立法者消极对待立法义务,即构成立法不作为……
被害人活着的时候不立案,人一死,警方就雷厉风行起来。如果说以前是立案证据不足,现在未必就证据从天上掉进了警方大院?这种前后态度反差,令人不解……
信任他人之能力是一种综合能力。信任他人的能力=自我的安全感+客观的认知+自我资源的满足感+可控制的风险和成本……
在任何情形下都应优先受到保护的医疗机构竟然被强拆!如果没有真正的依法行政,如果没有真正树立起敬畏人命以及法律的社会秩序,那就真的没有什么能够阻挡得了,那一台又一台“疯狂的铲车”……
“疑罪从挂”的延宕,加之国家赔偿的“不结案不赔偿”,使正义在“法律”名义下被延期拖延,使“无罪推定”被架空;也因为理论上“案子未了结”,导致很多冤案的责任不能够得到及时追究,案件质量终身追责成为一句空谈……
全国法院刑案二审普遍不开庭的现象,该如何纠正呢?首先是应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权威的立法解释,对于现行刑诉法关于刑案二审是否开庭审理的模糊条款作出明确的立法解释,以免实践中产生歧义……
多年来,经常有人批评一些地方人大开展监督工作走形式,效果不佳。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场专题询问却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询问聚焦投资预算、地方债务、彩票发行、审计“全覆盖”等热点话题,询问过程中的“辣味”十足,让参加会议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头上冒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