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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文:坚持科学立法提升立法效益

发布时间:2013-03-15 作者:


    现代制度科学认为,只有新制度带来的收益大于制度变迁的成本,也就是能带来帕累托改进时,新制度才能被接受,才是有效的……



    立法网实习记者  小蚕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仼杨文近日撰文指出,地方立法必须坚持科学立法,坚持地方特色,提升立法效益。

    2012年,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适时来川调研时说,“党的十七大以来,四川省的地方立法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亮点纷呈,一些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杨文主任认为,这与四川省坚持科学立法、地方特色,提升立法效益不动摇有关。

    杨文主任认为,现代制度科学认为,只有新制度带来的收益大于制度变迁的成本,也就是能带来帕累托改进时,新制度才能被接受,才是有效的。一部法律,不管其制度设计是多么精致,内容条款有多么公正,但如果难以实施或实施成本过高,是不能称其为良法的。从这个角度讲,坚持科学立法、坚持立法的地方特色进而提升立法效益,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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