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 攀枝花市 自贡市 绵阳市 南充市 达州市 遂宁市 广安市 巴中市 泸州市 宜宾市 内江市 资阳市 乐山市 眉山市 广元市 雅安市 德阳市 凉山州 甘孜州 阿坝州

食药总局:年内将推行食品追溯制度

发布时间:2014-03-14 作者: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司长陈传意说,今年食药总局将建立产品可追溯制度,要让所有的企业都建立可追溯体系,就是说,如果发生了食品安全问题,要能找得到主……


   
    我国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预计今年年内正式出台,3月8日,由中国科学技术学会和中国经济网主办的“两会议食厅”会议上,有关政府官员透露该消息,并表示在食品安全方面,今年将加大推行食品可追溯制度以及质量安全授权人制度。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一司副司长陈传意介绍,我国去年启动了食品安全法的修订,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借鉴国内外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修订草案,去年10月报送国务院审议。“目前国务院法制办已讨论通过,正在提交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陈传意表示,这部法律今年有望出台。

    这部法律加大了对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惩罚力度,也增加了对食品安全监管者的法律责任。

    陈传意还表示,今年食药总局将建立产品可追溯制度,要让所有的企业都建立可追溯体系,就是说,如果发生了食品安全问题,要能找得到主。据透露,将首先在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肉制品、酒类(主要是白酒)推行该制度,然后在全国逐步推开。

    此外,今年还将推行食品质量安全授权人制度。陈传意告诉记者,在企业特别是大企业,要委托企业高管里的一个专人,这个人就是“质量安全受托人”,此人要对公司原辅料的进厂、索证索票、检验、记录等层层把关签字;在生产加工环节、出厂检验、最后销售流向等每一个环节,也需要这个专人把关签字放行。



原文来源:京华时报(胡笑红)

(立法网  小蚕)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立法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