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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发布《旅游价格行为规则(试行)》

发布时间:2018-10-16 作者:董宝森


    近日,黑龙江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与黑龙江省物价局联合发布《黑龙江省旅游价格行为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该《规则》禁止旅游景区强制要求旅游者购买各种人身保险和旅游保险等行为,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将纳入黑龙江省诚信建设“黑名单”公示。

  据黑龙江省旅游委介绍,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原则上不得设置园中园门票,应实行“一票制”。不同旅游景区的门票或者同一旅游景区内不同游览场所的门票合并出售的,合并后的价格不得高于各单项门票的价格之和。旅游者有权选择购买其中的单项票。此外,旅游景区门票应单独进行销售,不得与其他商品或服务强制捆绑搭售。

  《规则》要求,旅行社不得有利用不合理低价等标价方式或者价格手段诱使旅游者与之交易,出行后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旅游者购物及其他消费的价格欺诈等行为。旅游经营者通过网店等发布的旅游商品和服务价格应当真实、有效,线上标价与线下实际价格相符。

    据悉,这一规则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试行1年。


 
原文标题:黑龙江规范旅游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将纳入“黑名单”

原文来源:新华网    

记者:董宝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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