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 攀枝花市 自贡市 绵阳市 南充市 达州市 遂宁市 广安市 巴中市 泸州市 宜宾市 内江市 资阳市 乐山市 眉山市 广元市 雅安市 德阳市 凉山州 甘孜州 阿坝州

3部联合发布扩大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实施范围等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26 作者:宗禾


    财政部、科技部、国资委日前联合发布《关于扩大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实施范围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扩大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实施范围,推动国有科技型企业建立健全激励分配机制,进一步增强技术和管理人员的获得感。

    《通知》明确,将国有科技型中小企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所出资的各级未上市科技子企业、转制院所企业投资的科技企业纳入激励实施范围,具体包括: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转制院所企业及所投资的科技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投资的科技企业,纳入科技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的企业,国家和省级认定的科技服务机构。同时,对于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不再设定研发费用和研发人员指标条件。
 


原文标题:扩大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实施范围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报 

记者:宗禾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立法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