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 攀枝花市 自贡市 绵阳市 南充市 达州市 遂宁市 广安市 巴中市 泸州市 宜宾市 内江市 资阳市 乐山市 眉山市 广元市 雅安市 德阳市 凉山州 甘孜州 阿坝州

辽宁省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近期修订并印发

发布时间:2020-08-25 作者:


    为进一步完善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制,规范应急工作程序,依法、及时、科学、有效地处置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辽宁省农业农村厅于近期修订并印发了《辽宁省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旨在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



    为进一步完善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制,规范应急工作程序,依法、及时、科学、有效地处置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辽宁省农业农村厅于近期修订并印发了《辽宁省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旨在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

    新修订的应急预案共分11部分,对适用范围、组织体系、预防预警、后期处置、监督与管理等予以明确,具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我省明确,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遵循就近救助原则,根据渔业船舶突发事件发生水域和等级,距离事发水域最近的政府和渔业主管部门应作出响应,协助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应急救助工作。同时,根据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的区域、性质、危害以及影响程度,实行分级负责、分级响应、分级处理。应急处置以专业应急救援力量为主,充分动员和发挥渔业乡镇、村、企事业单位和渔民组织的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协调有序、反应灵敏、功能齐全、运转高效的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辽宁省要求,各市要结合实际,完善本地区渔业船舶水上安全应急工作机制,推动形成省、市、县相互衔接、完整配套地渔业安全应急管理体系,维护渔区社会和谐稳定。



原文标题:辽宁省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近期修订并印发

原文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网站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立法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