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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仁根:化解医患纠纷岂能缘木求鱼

发布时间:2013-10-29 作者:


    解铃还须系铃人。化解医疗纠纷,铲除医闹土壤,杜绝“患者杀医生”这样的悲剧,只能让医院回归公益本位,整治医生收红包吃回扣等不正之风,筑牢医患双方真诚信任的基石,否则,即使让医生坐在防弹办公室上班,也没法保证自己安全……



    10月25日,浙江省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3名医生在门诊为病人看病时被一名男子捅伤,其中耳鼻咽喉科主任医师王云杰因抢救无效死亡。捅杀王云杰的是一名叫连恩青的患者,此前,他在该院做鼻腔微创手术,因对手术结果不满,遂对无辜的医生进行故意伤害。

    这起恶性事件再次暴露出了我国医患纠纷的白热化程度。

    去年3月23日,一名未满18岁的少年因患强直性脊柱炎到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就诊,医生了解到李某某患有肺结核,因治疗强直性脊柱炎会对肺部造成影响,所以建议他应先治好肺结核后再行治疗。李某某认为医生不给他看病,随即心生不满,于是追砍医护人员,造成一死三伤的惨局。

    事件发生后,有网站发起了调查,出人意料的是,参与人数6161人,选择高兴的居然高达4018人。

    在网易上,针对“杀医生”的新闻,共有36000多人发表评论,当日的23点57分,一位网友说:“应该举国欢庆啊!鞭炮响起来!小酒喝起来!音乐开起来!”就是这么一个贴子,却被顶了5172次,占到36100人里的14%多。

    如果说暴力袭医只是极端个案,那医患纠纷却真实的在各家医院上演着。

    青岛市一家大型医院坦陈,大的医疗纠纷每年就要处理80多起,小的纠纷更是每天都有。而由医患纠纷催生出来的“医闹”,更是成了公开的地下市场。

    医闹本是一个在汉语辞典里都找不到的词,但中国医院协会医院维权部副主任郑雪倩却给它下了一个较为准确的定义,她认为,“医闹”就是借医疗纠纷的名义,通过采取威胁、围攻、打砸医院、打伤医务人员、停尸、设灵堂等暴力手段,通过非正常程序来干扰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贬损医院的声誉,向医院索要巨额赔偿或迫使医院答应其不合理要求的行为。
   
    实际上,医闹人员很多时侯不是患者本人,也不是患者家属,而是一批以此为生的“职业医闹”,哪里有医疗纠纷他们就出现在哪里。

    据调查,“职业医闹”一般会召集社会上无业人员参与其中,每个参与人按天计酬,每人每天50或100元不等;另一种叫做“承包制给付”。承包给付是按医院赔偿比例提成,这是医闹者最愿意的一种付费方式。如果医闹的报酬是20%,医院赔偿患者10万元,医闹者便可提成2万元。这种医闹往往在患者死亡等大型医患纠纷出现。因为出了人命,医院让步的可能性大,患者和医闹的获利空间也更大。

    医患纠纷出现,医闹与患者间的价格谈好后,医闹者便开工了。一般来说,医闹团由十余人或数十人组成,内部分工严密,每样活都有专人负责专人组织。比如有找领导的、有组织人哭喊的、有拉横幅的、有烧纸钱的、有披麻戴孝的、有和医院谈判砍价的、有联系媒体的,甚至还有维持医闹规模和秩序的。

    “职业医闹”紧紧抓住医院和患者家属的心理,介入到本来可能很小的一件纠纷中,给家属出鬼点子,极力唆使家属使用极端或暴力形式向医院施压,将事态扩大、升级,将矛盾激化。平素,他们神出鬼没于各个医院,像狗一样捕捉各种医患纠纷,他们收买医院周边的小商小贩,耳目遍布,以便每天都能通过医闹牟取不法利益。

    有人对重庆市的医闹现象做过调查了解,该市医闹始于2004年,2005到2007年进入高潮,2008年至今,医闹发生了显著变化。前三年医闹的主力队员是年轻小平头,2008年至今,职业医闹的主力队员为50岁左右的中老年人;前三年医闹可出现在各个医院:三甲医院、中型医院、民营医院。2008年特别是2009年打黑除恶以后,医闹更多的发生在中小医院,且主攻民营医院。

    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务科科长张爱平曾统计,该院2009年“无过错赔偿”就占到医疗纠纷赔偿金额的三分之一。

    医疗纠纷为何频频发生?“医闹事件”为何不断上演?公立医院公益性质淡化、逐利性、医患信息严重不对称、医生职业道德失范是深层次的原因。

    如今看个感冒都得花上百元钱,住院就得花数千甚至上万元,病人对医疗效果期望过高,造成医患关系紧张。此外,长期以来,患者在医疗服务中都是处于被动地位。是否需要检查,做哪些检查,是否需要用药及用什么药都是由医生决定的,患者只能无条件服从。同时病历、处方、医嘱单、手术记录等都由医院和医生保管,患者一般很难查到。

    有患者利益受到侵害也是事实。在福建,曾发生一起仅仅因为差100元的医疗费,医院就拒绝给遭遇车祸的农民输血,使其不治身亡。乱收费、拿回扣、索红包、漠视患者权利,医疗领域存在的诸多问题,也让患者怨声载道。

    于是,一旦发生纠纷,很多情绪失控的患者家属就选择了通过聚众阻碍医院正常工作秩序的方式来发泄情绪,并希望以此能够获得经济上的补偿。

    同时,足以摧毁人心智的正常维权途径也是“医闹”市场形成的一个重要原因,医疗纠纷的解决一般有三种正当途径:协商、医疗鉴定和司法诉讼。但由于医疗鉴定和司法诉讼程序比较复杂,耗时较长,费力太多,效果还不一定理想。按照规定,一个正常的医疗界定要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多数家属不愿意走这种正常程序,而选择“短平快”的非正常途径。

    还有,眼睁睁看着亲人忍受着治疗失败的痛苦甚至丧失生命,再加上“早日入土为安”的传统观念,患者家属的情绪也很难自控。

    那么,用什么方式化解医疗纠纷呢?政府部门、医院为此可谓是费尽心机。

    有引入第三方调解机制的,有立法管制的,像江苏省就出台了《医疗纠纷预防处置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最不靠谱的是加强医院保卫工作,为了加强对医院医生的安全防护,国家多部委不但多出台规定,增加保卫人员、措施,专门安排警察值班,有地方公安机关甚至安排副职到医院挂职副院长,日前,国家卫计委又规定医院“20病床配一名保安”,办法没少想,措施没少用,但问题还是没少出。

    因为,所有这些办法,都是南辕北辙,缘木求鱼之下策。

    和谐的医患关系,首先建立在患者对医生无条件信赖的基础上,但是现在这种信赖已经土崩瓦解。在现有医疗管理体制下,医院俨然变成了一个铜臭十足的商人,患者就是一个消费者。医患之间的信任关系变得敏感而脆弱,一旦发现或感觉医院有故意过度检查、过度治疗、过度转院等等医疗和服务上问题,患者马上就会在心里问:你在救我还是在宰我?如同消费者总是臆测“无商不奸”,患者也在臆测“无医不黑”。

    解铃还须系铃人。化解医疗纠纷,铲除医闹土壤,杜绝“患者杀医生”这样的悲剧,只能通过医疗体制改革让医院回归公益本位,整治医生收红包吃回扣等不正之风,筑牢医患双方真诚信任的基石,否则,即使让医生坐在防弹办公室上班,也没法保证自己安全。



(立法网  小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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