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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峰:有必要完善常委会列席制度激励代表踊跃发言

发布时间:2021-09-06 作者:翟峰

    笔者认为,不仅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代表应邀列席本级人大常委会会议有必要发言,而且还有必要通过完善代表列席本级人大常委会会议的相关制度激发人大代表踊跃发言的积极性。
 
 

    笔者认为,不仅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代表应邀列席本级人大常委会会议有必要发言,而且还有必要通过完善代表列席本级人大常委会会议的相关制度激发人大代表踊跃发言的积极性。


 
    为什么这样说呢?
 
    一是因为人大代表列席本级人大常委会会议踊跃发言既符合列席会议人员职责的特定之意,又符合相关法律的立法本意。
 
    虽然,代表法对人大代表列席本级人大常委会会议是否发言没有明确规定,但按《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解释,“列席”是指非正式成员参加会议,有发言权而没有表决权。这与没有发言权和表决权的“旁听”是明显不同的,因为两者最显著的差异在于列席者有发言权而没有表决权,旁听人员则是两项权利都没有。
 
    另则,由于人大代表应邀列席原选举单位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主要是为了便于这些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代表更好地了解原选举单位的情况,能够充分地反映原选举单位的意见和要求,使对有关议案和报告的审议和表决更符合实际。
 
    所以,从现行代表法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九条的立法本意及其具体规定来讲,县以上的各级人大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不仅拥有受邀列席本级人大常委会会议、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和受邀参加本级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及其他活动之法定权利,而且还拥有向本级人大常委会会议、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和在受邀参加本级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及其他活动中提出明确具体、注重反映实际情况和问题的相关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之法定权利。
 
    而正是鉴于上述,所以说应邀列席各级人大常委会会议的人大代表,不仅可以发言,而且其发言还应有一定的法定效力,并理应成为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依法审议和表决时能够为其提供重要参考意见的主要民意表达渠道之一。
 
    二是因为“列席”人员一般是与会议议题有着紧密联系的,因而从不少人大代表应邀列席本级人大常委会会议的本意来看,亦并非完全是带着“旁听”的愿望来的,而是期盼着是要把当地人民群众的相关强烈愿望带到本级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来的。
 
    例如,笔者曾作为市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在多次出席常委会会议时,亦遇到过不少这样的列席人大代表。
 
    如有位来自农村的市人大代表,已通过积极报名多次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他特别对涉及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议题感兴趣,也想举手发言道出农村群众的心声,但又犹豫于自己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担心发言没人听、没人理。
 
    当笔者得知这位农村代表的想法后,即鼓励他大胆发言说出自己的想法。结果,他的发言因“接地气”而受到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普遍好评,政府有关部门也从他的发言中深受启迪和启发。
 


    可见,人大代表应邀列席本级人大常委会会议并踊跃发言,不仅确实有利于密切本级人大常委会和政府同基层代表的联系,而且也有利于人大常委会和政府更广泛地听取意见,特别是听取来自基层的人大代表的意见和要求,使本级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构作出的相关决定更加符合实际,更加符合本域广大群众的热切愿望。
 
    当然,要使县级以上更多的各级人大代表应邀列席本级人大常委会会议时能够积极踊跃发言,仅有鼓励和支持是远远不够的,而更重要的是有必要通过完善和规范人大代表列席本级人大常委会会议的相关制度来激励本域人大代表踊跃发言的积极性。
 
    那么,怎样完善和规范这项制度呢?
 
    县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有必要依据代表法的有关原则规定,在其制定邀请代表列席本级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时,明确完善和规范有利于激励和调动人大代表踊跃发言积极性的相关规定。
 
    即有必要明确规定:
 
    1、每次人大常委会会议前,常委会有关办事机构应根据会议议题,结合本域代表工作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邀请相关方面的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并至少提前一周将本次会议需要审议的报告及会议议程以书面的形式发到拟列席本次常委会的人大代表手中。
 
    2、人大代表拟列席本次人大常委会会议之前,应根据其会议主要议题,及时开展调查研究,并作好相关议题的审议发言准备。
 
    3、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的人大代表,具有发言权,其发言不受法律追究。
 
    4、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的人大代表应依法遵守常委会议事规则,在常委会未作正式表决前,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包括自己在内的发言内容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传播。
 
    5、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的人大代表,在每次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之后,有必要把会议的主要精神及时贯彻和融入到自己的依法履职工作之中去。
 

 
    原文标题:翟峰:有必要完善常委会列席制度激励代表踊跃发言
            
    原文来源:立法网微信公众号
           
    (立法网 翟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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