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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短房:高氏北齐的反腐何以短命?

发布时间:2015-01-14 作者:


    按照高欢后来“启发”杜弼的话,那些勋贵们出生入死,为他卖命一辈子,“所取者大”,即便如杜弼所指责的,都是些“掠夺万民”的“内贼”,也应该宽大处置,“不可同之循常例”。事实也的确如此,前述被他“杀鸡儆猴”的一些贪腐勋贵,在由高欢代理人处罚一番后,又几乎无例外地被高欢本人或赦免,或好言安慰,肃贪也就此虎头蛇尾,甚至不了了之。



    北齐王朝的实际创建者高欢在中国历史上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他是山东汉人,却因祖上被迁戍边镇,和鲜卑人朝夕相处,而成为鲜卑化的汉人;他打着“尊君”的旗号异军突起,奇迹般地消灭了不可一世的权臣尔朱氏,成为曹操氏“挟天子以令诸侯”的强势权臣,只消假以时日,不难鸠占鹊巢,却因为嚣张跋扈又疏于防范,让攥在手心里的北魏孝武帝元修逃亡关中,投靠了军阀宇文泰,令后者得以崛起成为北齐的掘墓人;他善于拉拢各派水火不容的势力,不论原属造反者阵营、鲜卑豪族或汉族世家,都不惜纾尊降贵加以拉拢,甚至,被尔朱氏害死的北魏孝庄帝元子攸,他的皇后尔朱英娥却是尔朱氏家长尔朱荣之女,这个以脾气暴躁著称的前皇后被高欢纳为妾,为安抚尔朱氏降众之心,高欢对尔朱英娥“敬重逾于正室”、“不束带不相见”,甚至夸张到了见面“必自称下官”的地步。

    这位性格独特的权臣自然明白贪腐的弊端,和反贪腐的重要性,因此他执掌北魏、东魏朝政后,也确实采取了许多反贪腐措施。

    他首先采取的措施,是在战事稍见平息后,就绞尽脑汁削弱贪腐成性、跋扈难管制的勋贵们权势,将他们或调任闲职,或找借口降职;他深知“擒贼擒王”的道理,暗中指使东魏御史台弹劾最有势力的勋贵元坦、司马子如,并以此为由将他们同一天关进监狱,吓得司马子如一夜白头;他重用儿子高澄信赖的监察主管——御史中丞崔暹等,曾亲自拉着崔暹的手感慨“往前朝廷岂无法官,而天下贪婪,莫肯纠劾”,原因正是缺乏“尽心为国,不避豪强”的执法官员,认为“冲锋陷阵大有人在,当官正色今始见之”,不仅提拔、赏赐,还当众宣布“荣华富贵,直是中尉(崔暹)自取”。秉承高欢旨意的高澄为凸显执法机构的威严,特意恢复了御史中丞依仗前的开道赤棒,甚至刻意自导自演了一出高澄出行冒犯御史中丞仪仗,被开道赤棒痛打的好戏。在高欢、高澄时代,也的确有不少大有来头的贪官污吏,如高欢近亲、瀛洲刺史韩轨等,在御史台弹劾下受到惩处。

    然而“监察的权威”却并未能贯彻高氏北齐始终:高欢在东魏武定五年(公元547年)去世,儿子高澄继续执掌东魏政权,由于他是澄清吏治、抑制勋贵的实际操作者,且急于收买人心、篡夺皇位,因此一度加大了反贪腐力度,但“志在峻法、急于御下”的他却在武定七年(公元549年)遇刺身亡,继而掌权的弟弟高洋正式建立北齐,当上皇帝,却仅仅励精图治了短短几年,便开始胡作非为,高洋之后的历任北齐皇帝要么短命、要么神经质,成为中国历史上出名的“精神病王国”,而由高欢父子推行的反贪腐行动,也就很快被淹没在自上而下的一片乱政之中了。

    高氏北齐的反腐何以短命?

    由于当时特殊的政治形势,高欢采取了“策略性反腐”的办法,即不使用“蛮力”强制性整肃贪腐,而是借力打力,使用更巧妙的迂回之道,曲折地达到反腐目的。

    比如他发现自己姐夫尉景贪纵不法,就暗中唆使东魏御史台弹劾,自己再跑到实际上形同傀儡的东魏朝廷“诣阙泣请”三次,请求宽大处理;再比如惩办司马子如等人,他让儿子高澄及其操纵的御史台系统摆出“公事公办”的严正态度,自己则在事前暗中给勋贵们“打招呼”,让他们检束言行,不要犯在自己这个“不听话的儿子”手中,事后又作“果然如此、我差点救不了他们”的恍然大悟状,让自己和儿子间拉开距离,目的是既收到反贪腐的成效,又让勋贵们不至于连自己也痛恨埋怨。

    之所以要搞这许多名堂,是因为当时的政治形势十分险恶:高欢因为一时疏忽,导致自己亲自扶立的皇帝元修西逃,从此背负了“逐君之丑”的恶名,原本的政治优势成了政治包袱,在以元魏为正统的人士心目中,不免被视作“非正统”、“伪政权”;当时的南方,是梁武帝萧衍在位,仍对异族统治耿耿于怀的许多中原人士,则将萧梁视作正统,同样对高氏三心二意。高氏是鲜卑化的汉人,不免被鲜卑贵族、汉族世家都视作异己,在如此尴尬的环境下,即便是股肱心腹也未必对高氏完全效忠,如他最倚重的汉族世家——北海高氏集团,曾在他和元魏皇族间两头押宝,头号大将彭乐换过几个主子,名将慕容绍宗在投靠他之前,是尔朱氏最出名的智囊……按照他自己对提议反腐倡廉的大臣杜弼所说,“天下浊乱,习俗已久”,如果不“假借”(姑息贪腐行为),则他的部下就可能纷纷叛乱,因为许多武将的家属,仍留在宇文氏控制的关中,而汉族文臣则普遍对萧梁有好感,一旦反贪操之过急过猛,“人物流散,何以为国”,虽然声称“吾不忘之(反贪腐)”,却要求杜弼“少待(等候时机)”。

    然而终北齐一世,南北对立、北方又东西对峙的局面始终没有改变,高氏王朝的“假借”作风,也只能一代代传承下去。前面提到的杜弼,是高氏臣子中有口皆碑的清廉人物,深得高氏父子三代人的倚重,但他要求反腐倡廉的提议屡屡被驳回,他本人却在勋贵陷害下,被污蔑为“贪腐分子”,遭到正处精神病发作阶段的高洋处死,等恢复神智清醒的高洋紧急叫停,已追悔莫及。

    按照高欢后来“启发”杜弼的话,那些勋贵们出生入死,为他卖命一辈子,“所取者大”,即便如杜弼所指责的,都是些“掠夺万民”的“内贼”,也应该宽大处置,“不可同之循常例”。事实也的确如此,前述被他“杀鸡儆猴”的一些贪腐勋贵,在由高欢代理人处罚一番后,又几乎无例外地被高欢本人或赦免,或好言安慰,肃贪也就此虎头蛇尾,甚至不了了之。

    这种做法虽事出有因,却不免形成了“贪腐有理”的社会风气和官场作风。高欢的头号智囊陈元康“溺于财利,受纳金帛,不可胜计,放责交易,遍于州郡”,他在高欢死后又获得高澄信用,曾公然对高澄坦言,自己为安抚拉拢慕容绍宗,曾接受了后者贿赂自己的黄金,后来高澄谋求篡夺元魏皇位,他表示时机不成熟,在同僚中声称,如果高澄即位,自己可以高升到黄门侍郎,但“时事未可”,这等于公开表示,只要时事允许,权力寻租就是正常的、合理的。


    武定元年(公元543年)东魏、西魏间的邙山战役,是关乎高氏、宇文氏生死存亡的决战,高欢、宇文泰双双亲临前线督战,大将彭乐殊死搏战,大破西魏主力,一度险些俘获宇文泰,却被后者“今日无我,明日焉有尔”的挑拨和“胡不回取金宝”的怂恿所打动,放过宇文泰,掠夺大量金银财宝撤返,结果宇文泰重整旗鼓,最终反败为平,东魏也就此丧失了消灭西魏、一统北方的最好机会。对于这样“祸国殃民”的选择,彭乐不认为有什么不对,被坑了一把(考虑到后来北齐被宇文氏的北周攻灭,这一把实在坑得太大了)的高欢虽然气恼,却竟也觉得“先金宝而后战功”的逻辑情有可原,将彭乐夺获的金银财宝全部压在彭乐背上泄愤之后,便把这些东西如数赏赐给他,这还不算,又额外加赐了三千匹绢。

    可想而知,高欢的这种做法虽有自身不得已的考虑,却在客观上让勋贵们产生“不贪白不贪”、“贪腐也没什么关系”,和“有权就是用来贪腐的”等思维定势,即便高欢煞费苦心,变换手法搞“策略性反腐”,收效也只能是暂时的、有限的。

    高欢的“策略性反腐”之所以一度产生一些效果,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当时他理论上的身份,还只是东魏的大丞相,名义上上有元魏朝廷,下有实际执政的儿子高澄及其一干人马,他可以从容扮演和事老、调停者的角色,既坐收反腐成果,又在需要时充当“调节阀”,让恣意贪腐的勋贵和主张法制的官吏之间,产生有利于高氏执政的微妙政治平衡。然而这种政治平衡本身就是脆弱的、功利的,甚至病态的,即便在高欢生前,已经勉为其难,摇摇欲坠,等高欢父子死的死,疯的疯,“策略性反腐”就再也无法维持下去。

    值得注意的是,高氏父子信任的反腐机构、官员,更多是倚重用于政治斗争和势力平衡,其主要目的并不真在反腐和惩贪,而更多在于防范鲜卑贵族、州郡主官、领兵大将和汉族世家豪强的立异、叛乱,甚至效仿自家做法,可以说,高氏的“反腐倡廉”,从一开始就明显“动机不纯”,对于这种动机不纯,朝臣精明者如陈元康等心知肚明,一些经验丰富的勋贵、将领,又何尝没有嗅出苗头?本身就热衷贪腐的陈元康公然主张对需要倚重的勋贵重臣要另眼相看,而身为监察主官、肩负高氏反贪腐重任的崔暹,也不过是看人下菜碟,弹劾与否、是小题大做还是虚张声势,一切惟高澄之命是从,如此一来,反腐倡廉的效果,自然也就大打折扣。

    “策略性反腐”只有在主导者具备足够政治头脑和手腕时,才能起到一定作用。高欢、高澄,乃至头脑清醒时的高洋,都尚具备这样的头脑和手腕,但北齐后期高湛、高纬等庸暗君主在位,“策略反腐”就演变成“策略贪腐”。史书记载,这一时期“官由财进,狱(案件审判结果)以贿成”,靠行贿提拔的异姓王多达百余人,“开府(开府仪同三司,和后面的仪同三司都是高官的封号)千余,仪同无数”,甚至狗、马、猎鹰都能买到官号。因为奢侈享乐和封官太多,高纬在位时国库入不敷出,他在亲信唆使下,索性公然卖官,还创造性地发明了“卖官包干制”,即把各州郡的官缺“承包”给亲信们,自己从中“抽头”,余下的全归“承包人”所有。

    这样一来,不仅朝廷和主事者无人不贪,州郡主官、从官,也大多被有钱买官的富商大贾们所把持,这些人上任后为尽快收回买官成本和获取更多“利润”,自然“竞为贪纵”,结果导致北齐境内民不聊生,被原本比北齐弱小得多的宇文氏北周攻灭,高欢父子“策略性反腐”的一番煞费苦心,最终阴差阳错,成了导致子孙亡国的自作聪明。



资料来源:腾讯《大家》

(立法网  赵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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