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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典:挥向人民的屠刀清政府鲜为人知的暗杀活动

发布时间:2015-02-02 作者:


    其实最早遭到清政府大规模暗杀的并不是革命党人,而是立宪派,也就是康有为、梁启超等人。在戊戌政变之后,康有为、梁启超逃离海外,继续进行改良主义宣传。清政府认为其有碍社会“和谐”,但是康梁又不在国内,清政府的力量鞭长莫及,清政府的统治者一看这情况白道力量玩不转,咱就用黑道办法,于是动用了两样东西——“花红”和“赏格”……



    1911年,是民国的开端,而1911年前的十年,中国的政治战场上活跃着三股力量——清朝皇族、立宪派和革命派。实力最为强大的自然是清朝皇族,也就是当时清政府的主导者,而作为推动民国建立的主要政治力量之一的革命派,早年在清政府的打压之下,只能以暗杀和局部起义的手段打击清政府的统治。

    有关革命党人刺杀清朝官员的传奇有很多,1900年史坚如为响应起义刺杀两广总督德寿,奏响了革命党人暗杀风潮的序曲。随后的几年内,革命党人的暗杀活动极为频繁,影响较大的有吴樾谋炸五大臣案、汪精卫等谋炸摄政王载沣案等,汪精卫也正是因为这起影响极大的爆炸案崭露头角登上民国政坛的舞台。

    随着辛亥革命的进行,这些革命党人的事迹广为流传,在传统的历史叙事观点中,有关革命党人暗杀风潮兴起的原因,只是简单地认为这是革命志士推翻暴政的英勇之举,却没有挖掘出其深层次的历史原因。

大手笔悬赏立宪派人头

    暴政之下的人民往往在推翻暴政的过程中,有意无意间复制施暴者的某些行为,革命党人风起云涌的刺杀热潮正是这种历史现象的具体体现,正是清政府的暗杀活动开这一时期暗杀风潮之先河,只是由于它比革命党人的暗杀手段更加隐蔽,舆论报道很少,所以鲜为人知。

    其实最早遭到清政府大规模暗杀的并不是革命党人,而是立宪派,也就是康有为、梁启超等人。在戊戌政变之后,康有为、梁启超逃离海外,继续进行改良主义宣传。清政府认为其有碍社会“和谐”,但是康梁又不在国内,清政府的力量鞭长莫及,清政府的统治者一看这情况白道力量玩不转,咱就用黑道办法,于是动用了两样东西——“花红”和“赏格”。

    看是两个名词,其实是一个意思,就是高额悬赏两人的人头,而清政府对此毫不避讳,1899年追捕康有为梁启超的上谕在《光绪朝东华录》中可以找到。悬赏十万银元,真是大手笔啊,从1899年到1900年,康梁二人四处逃窜,几次暗杀都是在死士的保护下才得以幸免。

    这事是慈禧给李鸿章下的懿旨,然后由李鸿章的幕僚刘学询督办的,为此英国的香港总督卜力曾向李鸿章说情。李鸿章打了一个漂亮的太极,说他曾拒绝过一个行刺康有为的建议,把卜力应付过去了,结果回头却把北京给康有为的头颅订下来的十万赏格增加了四万元。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许多贪财的国人以及洋人见财起意,纷纷配备枪弹匕首准备拿康梁的人头领取赏金。

    不仅如此,为了杀了康梁,即使与倡导革命的孙中山合作也在所不惜。而孙中山对此的态度一直不是很明朗,1900年6月孙中山和刘学询进行了接触,并派宫崎等人赴广州与刘学询会谈。孙中山此时的计划有“靠敌吃粮”的意思,并且提出“贷款十万元”,刘学询当即答应给予五万银元,并且第二天就让儿子送来。

    清政府同时动用了政府资源和外交手段进行干预,并收买外国密探。康有为和梁启超刚开始在香港,在港督交涉失败、刘学询组织刺杀未成之后,香港政府驱逐二人出境,本来要去美国,但在清政府的运作下美国拒绝二人入境,只好逃到了新加坡。

    在新加坡二人也险死还生,后来由于义和团运动失控以及八国联军侵华战争,清政府已经无暇顾及康有为和梁启超,所以二人才逃过一劫。

孙中山的花红水涨船高

    相比于康有为和梁启超,孙中山等革命党人被清政府用“花红”和“赏格”索命的历史更悠长。从1894年11月(清光绪二十年十月)孙中山领导创建第一个资产阶级革命团体——檀香山兴中会起,他就正式开始了职业革命的生涯。而清朝政府从第二年即1895年10月起,就开始不断发出密谕,跟踪追捕孙中山。

    在1895年广州起义失败后,清政府就对孙中山、杨衢云等革命派领导人悬赏花红。清朝政府发布的缉捕孙中山密谕,主要是上谕和电报。发布的时间比较集中,在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二十二年(1896年)、二十三年(1897年)、二十四年(1898年)、二十六年(1900年)、三十三年(1907年)、三十四年(1908年)几个主要年份。

    在1895年的时候,因为当时革命党人影响并不大,当时清政府设立的悬赏中,上榜的革命党人共十六人,其中赏金最高的孙中山也不过一千元,而兴中会会长杨衢云仅仅悬赏一百元。

    随着革命党人影响的迅速扩大,孙中山等人的人头价也相应地有了飞跃式的发展。截止到1900年清政府第五次大规模下达追捕上谕时,孙中山的悬赏已经涨到了四万多,这只经历了不到五年的时间。

    在清朝政府发出的密谕和“电报电旨”中,对孙中山的称呼有的写作“孙中山”,有的故意写作“孙汶”。按照《大公报》1908年2月17日的报道,当时清朝政府针对孙中山的悬赏追加了二十万金,短短十年间呈几何倍数增长。

    从1895年开始一直到清朝灭亡前的1911年12月23日的十七年间,清政府针对孙中山一人共发出各种密谕上百道。因为孙中山比较谨慎,革命党人对其加以严密保护,才没有被清政府暗杀,即便如此他直到1911年12月25日才敢回国,结束了17年被追捕的海外流亡生活。

 

时间

暗杀对象

暗杀主谋

刺客

地点

结果

1899-1900年

康有为

慈禧(李鸿章等)

刘学询等

日本、香港等地

失败

1901年1月

杨衢云

两广总督德寿

陈林仔等

香港

杨衢云被刺死

1901年8月

郑士良

清官吏

郑梦唐

香港

士良死

1902年2月

吴六(假洪全福)

清政府

张佐庭

香港

吴六死真相被曝光

1908年2月

敖嘉熊

清官吏

——

嘉兴

敖嘉熊死

1911年11月

吴禄贞

清政府

马步周

石家庄

吴禄贞死

1912年1月

张榕

张作霖

——

奉天

张榕死

 

 

清政府实施的重要暗杀事件一览

    清政府长期公开对政府的异见分子进行巨额悬赏,并组织杀手对个别目标进行刺杀。作为清政府刺杀活动的主要对象,革命派也开始学会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只不过许多革命青年只是读书出身,论起专业性来自然比不过那些久经江湖的职业杀手,因此开始的几起暗杀都因一些低级错误导致失败,但也正因如此反映出了他们那种为了革命事业付出一切的牺牲精神。

    1900年,革命青年史坚如打响了革命派刺杀清政府要员的第一枪。



资料来源:凤凰博客

(立法网  赵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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