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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波:中国“城管”与摊贩的百年恩怨

发布时间:2013-07-23 作者:


    “城管”这个职位的来历 ,要追溯到周代。进入20世纪,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以后,受西方城市管理思想影响,在各个城市大力推进市政建设。摊贩造成公共环境的肮脏和交通阻塞等问题,成为政府城市管理的“顽疾”。于是,“猫鼠大战”在所难免。



“城管”这个职位的来历 要追溯到周代


    《庄子·知北游》
中记载:“正获之问于监市履豨也,每下愈况。”“监市”就相当于今天的城管。此后历朝历代都有相应的职位,北宋朝廷设有“街道司”,明代设有“五城兵马司”,到了清代有“督理街道衙门”,而在民国时期,城管的职能则由警察履行。

肩挑手提 走街串巷叫卖的摊贩是中国市井一景

    肩挑手提、走街串巷叫卖的摊贩是中国市井一景。但在1908年的汉口,政府曾“传谕沿街肉鱼、小菜、熟食以及各项杂货等摊,盖行撤去……又由专局正巡官率领区员哨人等,逐段驱逐,勒令立刻迁徙”。对此,官方给出的理由是:第一是卫生问题,小摊们往往随意倾倒污水和垃圾,导致“城河之水,秽气触鼻”。第二是小摊贩经常缺斤短两、欺骗蒙混。第三是市场内小摊贩男女杂坐、嘲骂戏谑有伤风化。第四是阻碍交通。

    进入20世纪,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以后,受西方城市管理思想影响,在各个城市大力推进市政建设。摊贩造成公共环境的肮脏和交通阻塞等问题,成为政府城市管理的“顽疾”。于是,“猫鼠大战”在所难免,不过,此时还有人乐意做和事佬。

不少百年老店 商会成员也出身于摊贩

    在20世纪初,不少百年老店、商会成员也出身于摊贩,比如北京“稻香园”食品店、“东来顺”涮羊肉、上海城隍庙的店铺等,所以对摊贩这群最初级的商业者抱有同情。天津商会就曾经提出,“摊贩为大号支脉”,“禁止小摊是直为大商闭一销路也”。

    1908年,天津当局为整顿路政,提出修建一座百货商场,让小摊贩们迁到里面营业。但小摊贩们认为自己的小本经营根本付不起商场的租税,于是商会从中调停,认为“究竟能否愿从,万难强迫”。在大部分情况下,政府都会照顾商会的面子,因为商会成员中有不少是地方乡绅,名望很高。

民国“猫鼠游戏”升级至“猫鼠大战”

    在中国,一直有“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的传统。一项行政命令由上至下传达,最后的执行人要“因地制宜”,可能就变味了,政府监管摊贩的命令也是如此。在上海市就曾发生邑庙分局警士向摊贩收取月费敛财,静安寺分局警士倪容宽利用职权强取馒头未遂殴伤摊贩曾玉杰,有的警察甚至对拥有设摊许可证的摊贩也无理取缔,开具罚单。城管与摊贩的矛盾便在这些小冲突中日益激化。

    1946年7月中旬,上海市政府认为摊贩“影响商业营业,妨碍国家税收”,而且“有碍观瞻”和“有碍交通”,决定取缔黄浦、老闸两区摊贩设摊摆卖,限期三个月,“劝令摊贩迁地营业或另谋生计”。此决定获得了上海市商会、行业公会等的支持。例如卷烟皂灯火业商业同业公会认为摊贩所售香烟是走私货,请求取缔;理发业同业公会认为理发摊有碍交通市容甚至伤害顾客,请求查禁。但一纸取缔摊贩命令,致十数万生灵陷绝境。

    1946年8月1日以后,南京路上往日三步一小摊、五步一大摊的现象少了。巡逻警察看到摊点就掀,遇见摊贩就抓。而摊贩们则按市政局“固定摊点不能设”的规定和警察捉迷藏,打游击,警察一来,他们迅即隐蔽起来或转移到别处,警察走了以后,再回来把摊头重新摆开。“猫鼠游戏”屡见不鲜。

    1946年8月下旬,黄浦区8条马路的摊贩推选了王振煊(当时上海摊贩中唯一的中共地下党员)、余庆堂等16人组成了黄浦区摊贩委员会。他们给上海市政府和警察局写联名信,要求释放在押摊贩和归还货物。但国民党当局对此置若罔闻,更大肆抓捕摊贩。到了9月20日,300多名摊贩组成了请愿队伍,从浙江南路出发,手拿请愿标语,沿途高呼“我们要吃饭!我们要工作!”等口号。但当局态度依旧强硬。

    到了11月下旬,警察局取缔摊贩的行动进入白热化,他们“连日特派警察在黄浦、老闸两区各街道捉拿小贩,并派侦骑四出,警员化装成各式人物潜入街上,所以摊贩,鲜有幸免者。自二七日起至十一月三十日,被捕者约近千人。”而这些被捕的摊贩也是命途多舛。

当时的《文汇报》登载了两个被囚摊贩的控诉

    当时的《文汇报》登载了两个被囚摊贩的控诉:“我们被抓送到黄浦分局,被关在牢里,不给我们水喝,不给我们东西吃,我们叫了,我们要水喝。他们拿来了自来水龙头,猛烈地向我们开放,我们吃不消那么冷的水,都狂叫了,可是他们把水冲满了牢监,使我们浸在水里,那么冷的天,有几个死了!另一个摊贩则说:我们被水泡了几天,我们饿了,他们拿从我们这里充公的橘子、面包等卖给我们,每个二千元、三千元不等,没有钱买只有饿死。东西是我们的,充公了,却要卖给我们吃,我们不能设摊,我们就没有饭吃,我们不怕他们说我们是‘暴徒’、是‘暴乱分子’、是‘共产党’,我们急了,家里有爷娘,有子女,我们要的是活,是活命!”

警察局对在押摊贩的种种虐待 终引发了积怨已久的骚动

    警察局对在押摊贩的种种虐待,以及对探监家属的百般刁难,终引发了积怨已久的摊贩及家属的骚动。于是,有小贩家属数千人齐集警察局门前,呼吁警局立即释放被囚小贩。而当局则调动了全市军警进行镇压,用吉普车冲散群众,用消防车的皮管向小贩等冲浇,还多次向空开枪……警察分持木棍,向沿街群众冲去。群众四散奔逃,过路行业人,亦惨遭池鱼之灾。一时间,群情汹涌,冲突加剧。无辜地被抓,货物被没收,许多人又被打受伤,摊贩们开始迁怒于各大商店及戏院等娱乐场所,先后至南京路捣毁永安公司、大新公司、新世界饭店之玻璃橱窗,又击毁国泰剧场、新光大戏院、米高梅舞厅等数十家商店。更有一些地痞流氓等夹杂其中,趁机偷盗、抢夺,当局却将此归罪于摊贩。

    12月1日,摊贩及其家属要求全市各业以停业方式支持请愿活动,全市各区摊贩分头出动,见有开业者,即呼吁给予同情,见有汽车通过,亦加阻拦。各街仅有小型烟铺在一小窗口中,悄悄兜售香烟。“其萧条凄惨之景象,实为上海空前所未见。”当时的《文汇报》如此形容。当晚8时,市长吴国桢在电台发表讲话,安抚摊贩。

    1947年1月18日,市政府终于准许在黄浦区早晚设摊地点17处,老闸区19处,其他各区在不妨碍交通原则下均酌予增加。

    事后,当时的上海大亨杜月笙认为,此事件之所以发生,“表面上虽为摊贩生计,实际是个严重的经济问题”。当时国货工商受美货倾销影响,营业不振,失业人数日增,经济危机一触即发。所以这种暴力抗争事件并不多见,也只有在当时的社会经济环境下才会爆发。大部分情况下,摊贩们都是在和政府进行拉锯战,取缔摊贩的运动自始至终都没有彻底实行过。



原文标题:1946年上海摊贩抗争事件研究

原文来源:《赢未来》

(立法网  小蚕/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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