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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特供酒的画皮:京东商城仍在卖

发布时间:2014-04-09 作者:


    从2004年开始,国家工商总局就多次针对市场上出现的特供酒发文,禁止使用国家机关的名义发布广告, 因为其违反了《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规定,也曾开展清理整顿行动,但总是“屡禁不绝”。



    立法网记者  王小四

    “五星内部特供酒、接待专供酒、五粮液专卖店酒”,就在国家有关部门严禁生产、销售和使用这类“专门酒”的政策背景下,4月8日,记者在中国著名的电子商务网站——京东商城搜索时发现,仍有店家在销售。


 

  



    在京东商城输入关键词“特供酒”,跳转至一家名为“永酒名酒”、公司显示为成都力南商贸有限公司的网店,网店有两种专供酒在售:一种为53度含量500ml的五星内部特供酒,酒瓶上标注着15年陈酿、酱香型、贵州省著名商标、贵州茅台镇五星酒厂等信息;一种为52度含量500ml的五粮液1995专卖店酒,售价为258元,生产厂家显示为宜宾五粮液集团。

    同样在京东商城,输入关键词“专供酒“,页面跳转至另一家名为“购酒网酒类专卖店”的店铺,也在售卖一种53度含量1000ml的接待专供酒,售价为:231元,生产厂家同样显示为贵州茅台镇五星酒厂,其酒瓶包装与茅台酒很接近,不过中国食品报记者发现,有购买了该酒的网友给予差评道:“瓶子和茅台的一样我还以为是茅台呢,买回来一看什么五星牌的。”
  

 




    记者随后登陆贵州茅台镇五星酒厂官网,欲在线咨询此酒是否为该公司生产,可记者反复询问了几次,咨询人员显示在线却不作任何回应。

    记者随后又在淘宝网上搜索特供酒的关键词,页面提示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无法显示相关宝贝。

    据了解,市场上的这类所谓特供酒包装通常非常简陋,瓶贴仅是一张白纸印上“内供酒”、“职工节日特供酒”等字样,甚至连生产厂家都没有,只是编了诸如“贵州茅台酿酒集团”、“贵州茅台酿酒总公司”、“贵州茅台酒厂”等一些看上去似是而非的虚假企业称谓。所谓“内供”、“特供”已成为生产假酒的企业用于宣传的一大卖点。他们利用消费者的心理,号称这些酒仅供内部饮用,所以虽然包装简单,但品质可以得到更好的保障。


 

  



有媒体调查发现:装特供酒散酒的陶坛主

    要在四川生产,瓶子在仁怀,包括印刷设计在内的包装盒则来自江浙和深圳。加上生产地茅台镇和主销地北京,消费者购买的假特供酒背后,乃是一条跨省合作的上下游采购、生产、运输和销售的完整利益链条。

    从2004年开始,国家工商总局就多次针对市场上出现的特供酒发文,禁止使用国家机关的名义发布广告, 因为其违反了《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规定,也曾开展清理整顿行动,但总是“屡禁不绝”。

    去年3月29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部、审计署、国家工商总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严禁中央和国家机关使用“特供”、“专供”等标识。
随后的去年11月29,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企业要按标准规定标注白酒标识,不准虚假标注产品执行标准和配料表等强制标示内容,不准生产无标识、标识不全或标识信息不真实的白酒,不准生产标注“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特需”等字样的白酒。

    一位叫玫昆仑的人士对此评论道,若标注“特供”、“专供”等字样,专门供官员喝,就是把官员喝酒与老百姓喝酒区别开来。这除了把人分为三六九等以外,还是媚权心态的裸露,除了迎合一些人的媚权心态而让销售量借梯上楼以外,更多的是用“特供”、“专供”等字样扰乱正常的市场销售秩序,形成不正当竞争。这种做法,涉嫌违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完全是凭借花花肠子的手段愚弄消费者。

    放任白酒标注“特供”、“专供”等字样,让“特供酒”、“专供酒”等大行于世,不仅与“八项规定”不符,这种用权力勾兑出来的“特供酒”、“专供酒”等,本身就掺杂着腐败基因,这喝出的不是酒味,而是发酵的特权肿胀味。

如何防止买到假冒伪劣酒?

    包括茅台、剑南春等许多知名酒都在包装里注明了识假方法,只是这些方法每家各有不同,普通消费者看到可能反而更糊涂。其实,消费者只要掌握以下3招就能解决问题。

    一是到大超市、商场和厂家自建的专卖店购买。

    二是不要贪便宜。以茅台为例,如果价格比超市和商场低过30元/瓶,可能就有问题。

    三是购买时可要求商家把瓶盖上喷码的内容写到发票上,并且盖上章。这样即使买到假酒也证据确凿,投诉索赔肯定不会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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