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 攀枝花市 自贡市 绵阳市 南充市 达州市 遂宁市 广安市 巴中市 泸州市 宜宾市 内江市 资阳市 乐山市 眉山市 广元市 雅安市 德阳市 凉山州 甘孜州 阿坝州

人大常委建议禁药品在媒体上做广告

发布时间:2013-06-21 作者:


    陈蔚文委员认为,药品是不能做广告的。凡是药品,本来就规定要有药品说明书,它提供的信息是很完整、权威的,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很多药品广告的信息与药品说明书不完全一致,不完整、不准确。就这一点来说,药品的宣传本来就是虚假广告,会误导消费者。



    立法网实习记者  小蚕

    
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一些常委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应禁止药品在大众媒体上做广告。

药品虚假宣传是图财害命

    
“现在的虚假广告特别是医疗市场的虚假广告非常严重。”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廖海鹰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一部重要法律,要始终坚持把人民的健康放在第一位。网络、电视等媒体上之所以虚假广告满天飞,与广告运营商对内容审核的不负责任有很大关系。对药品和保健品进行虚假宣传就是在图财害命,建议对此作出更明确、具体的规定,进一步加大惩戒力度。

危害人身健康广告不能做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帆2005年到国家人口计生委工作后不久,接到了4位专家写来的一份材料,材料提到关于”无痛人流”的广告问题。受到无痛人流广告“轻轻松松睡一觉,这个手术就完了”的误导,一名15岁的女孩一年做了4次流产。这对她今后的生育、家庭来讲是非常有害的。就“无痛人流”广告来说,它不是虚的也不是假的,医院是可以做的,但是对医生有严格的资质要求,不是谁都可以做的。

    “举这个例子就是说,类似这样的既不是虚的又不是假的广告,但确实是有害的广告,作为广告经营者来说也是不能做的,这应在法律上明确下来。”江帆认为。

药品广告可能误导消费者

    
“虚假广告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王陇德委员说,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但这个事好像就是管不住。在发达国家,药品是不让做广告的。但是,我国许多药厂都在电视台、电台、报纸上做广告。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应该认真对待和研究。

    陈蔚文委员也认为,药品是不能做广告的。凡是药品,本来就规定要有药品说明书,它提供的信息是很完整、权威的,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很多药品广告的信息与药品说明书不完全一致,不完整、不准确。就这一点来说,药品的宣传本来就是虚假广告,没有全面真实反映药品的内容、成分、副作用等信息,会误导消费者。

    “作为药品,只有医生才有权力开处方。”陈蔚文说,用广告的信息引导病人去购买药品,很容易造成伤害病人健康的情况。从这一点来说,药品就不应该做广告。目前药品广告铺天盖地,特别是抗生素广告很多。抗生素是不能滥用的,这有很多技术上的规定。

    任茂东委员建议在草案中增加规定,禁止药品在大众媒体上做广告。

    “这也是世界上多数国家的做法。”任茂东强调。



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立法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