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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男子腓力”:罗马法复兴对决斗断讼的第一波冲击始于何时

发布时间:2021-02-03 作者:


    在欧洲,随着民智的开启,人们开始认识到“决斗断讼”是那么的残酷和不公。据有的学者的研究,立法废止决斗断讼的最强有力的有效动因,应该是始于13世纪破坏了所有封建桎梏的罗马法复兴运动。





    在欧洲,随着民智的开启,人们开始认识到“决斗断讼”是那么的残酷和不公。


    据有的学者的研究,立法废止决斗断讼的最强有力的有效动因,应该是始于13世纪破坏了所有封建桎梏的罗马法复兴运动


    罗马法中王权至上理论,对当时新崛起的封建君主们来说再合意不过了,因为当时他们凌驾于强大的封臣之上的权威几乎仅仅是名义上的。


    同时,人与人之间完全平等的理念,不可能不对头脑清醒的法学家们散发出诱人的吸引力。


    其实他们已经对神权封建权习惯法上的种种复杂而奇异的特权感到厌烦。如此推崇之下,罗马法复兴进展迅速。


    新兴势力对决斗断讼的第一波攻击并没有持续很长时间。最早将其废除的有效努力,发生于1231年,在皇帝腓特烈二世的那不勒斯法典中


    他宣布决斗断讼不成其为任何合法证据而无效,并认为它只是一种占ト的类型,与所有平等和公正的观念不相符。


    他禁止今后再适用这种做法,只有证据不可得的谋杀和叛乱案件除外,并且即使在这样的案件中,它也仅被置于控方的选择之中,仿佛这不是一种裁判的方式而是一种刑罚。


    编纂于差不多同一时期的德意志帝国法典《凯泽权利法》,包含了类似的对于批判决斗不确定性的内容,但并未贸然将其禁止,仅仅是宣布弃绝它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却又承认它是一项固定的习惯法。


    1248年,绰号“征服者”的西班牙阿拉贡国王唐・杰梅一世(Don Jayme I of Aragon),在修订马略卡(Majorca)的特许权法令时,禁止在民事和刑事案件中进行司法性决斗


    自此15年之内,卡斯蒂利亚“明智的阿方索”颁布了被统称为《七编法》的法律汇编。


    在这部法典中,他显然想要尽可能地抑制这种做法,指责它是一项倾向于军队阶层的习惯法,并且既是一种对上帝的不敬试探,又是一种永恒不公的源头,应受到惩罚。 


    由此,他将其置于非常严格的限制之下。决斗断讼只能由国王本人下令进行,并只能发生在绅士之间,而且只能在带有背信弃义色彩的对人诉讼中,例如不加预警或突然袭击式的谋杀、殴打或者其他不名誉的行为。对财产的侵犯、纵火、掠夺以及其他罪行,就算没有公然对抗,也被特别宣布为不遵循这样的裁决方法


    尽管《七编法》作为一种立法方案没有获得应得的成功,尽管它遭到极大抵触,这些规定仍然维持着,并产生了设想中的效果。


    1348年,由阿方索十世(Alfonso XI)颁布的《阿尔卡拉法令集》,其效力延续将近两个世纪,重申了《七编法》中的限制,但是采用的却是非常粗略的方式,并且更多是一种附加的而非直接的规定,表现出司法决斗在那时已经是一项不大重要的事务。


    事实上,西班牙法学通过西哥特法典和夸张的修订,如此直接地发源于罗马法,其《裁断法典》显示,决斗断讼绝对不可能在这个民族的信仰中扎下像蛮族那样深的根。因此,它更容易被根除。


    但是迟至16世纪,仍有一宗案件在查理五世的命令下采取了司法性决斗,决斗当着他的面举行。


    法国圣路易在具体民事行政管理细节方面鲜有失手。他不仅把决斗看作反基督教的不正当做法,而且是一种扰乱封建制度的象征,因此极尽努力地将其压制。


    然而,这种王室权威却受到严格的限制,尽管他著名的《1260年法令》(Ordonnance of1260)正式禁止了其管辖领域之内的决斗审判。他还是不得不承认他无力控制王室领地之外男爵们的法庭。


    即使在这个相对有限的范围之内,我们大致可以根据1270年左右编纂的《法令集》的几个片段推定,他不能完全摆脱这种做法:不论在民事还是刑事案件中,都有允许采用决斗断讼的案件出现。


    值得注意的是,他甚至授权允许刑事案件中兄弟之间的亲自对战,只有在民事案件中才须雇用斗士。而几乎同一时期的日耳曼法律,就像对婚姻关系一样,禁止了五等以内的亲属之间决斗,并且声言过去一度禁止七等以内的亲属之间的决斗。


    推进和平与公正影响力的每一步,就如同王室法院的法学家们所解释的那样,都是对封建领主独立性的沉重打击。


    他们感到自己的世袭权力被侵犯、削弱到极点,而且他们本能地意识到,王室派遣的地区长官的管辖权越来越大,向巴黎高等法院法庭上诉的案件越来越多,于是领主们的重要性就消失了;而且他们对周围的人们施行种种剥削的手段被削减了。


    冲动的封建领主发现,自己成了曾被自己鄙薄之人的猎物。


    这些感情充分体现在了当时的一首歌谣中,不久前被勒—罗克思・德・林希(Le Roux de Lincy)发掘出来。


    它显然是由失意者们写成的,如此真切地展示了13世纪的保守观念,其第一节的译文不容错过:


    汝等法国绅士,辛酸而沮丧


    我诚心起誓,愿汝身体健康。


    绅士们,愿神佑我,悲剧不再上演


    汝等是否依然自由如故!


    自由在何处?


    汝辈得受熏陶


    自信有质询法律之权柄


    在把戏和遁词的地方汝父惯用之剑实在徒劳


    法兰克人的土地!——此名不复


    归汝——汝领奴隶之地


    还有仆役、蠢夫等可鄙之人


    如今却须对其卑躬屈膝!


    这项创新之举遭到多么强大的反对,可见于这样的事实中:


    当圣路易温厚而坚定的手不再执掌权杖,他的儿子和继任者便不能维持其父的法律。


    1280年,在国王法庭中进行了一次决斗,发生在让・德・拉・瓦雷特(Jeanne de la Valete)和芒特里彻阁下(the Sire of Montricher)之间,起因是一起纵火案指控。


 



 

    而在大约1283年左右,腓力甚至亲自主持了一次司法性决斗,这仅仅在禁止令颁布之后不到20年而已。


    下一位君主“美男子腓力”,一开始同样犯下了软弱的错误:


    1293年,阿马尼亚克伯爵指控富瓦的雷蒙・伯纳犯有叛国罪,被命令举行决斗,而双方被迫在日索斯(Gisors)于国王驾前进行战斗。


    尽管罗伯特・德・阿图瓦在战斗开始后进行了干涉,并使得腓力将双方分开。


    然而,精明强干而又无所顾忌的腓力,充分把握了机会,而决斗断讼在他的干预下没有持续多久。


    腓力一步一步走来,而他立法的摇摆不定,则显示出他所必须应付的风气是何等顽固不化。


    在1296年,他禁止在战争期间进行司法性决斗,而在1303年他不得不重申这一禁令。


    值得注意的是,腓力的这些法令不再仅仅限于王室领地范围,而是旨在规制整个王国的惯例。很可能是由发生在1303年的一个案件所导致的。


    据说在这宗谋杀案中,他被迫准许在两位贵族间进行决斗,这大大违背了他的意愿,尽管他曾竭力劝阻申诉者。


    在这种种废除决斗断讼的努力上,“美男子腓力”领先于他的时代。


    然而,不到三年,他就被迫放弃了原本的立场;而且,对于决斗的恢复,尽管他解释说是为决斗的消失使得犯罪和奸邪丛生。


    与此同时,他特意在书面记录中表达了自己的见解:作为一种寻求正义的途径,它毫无价值


    然而,这道法令对当时盛行的迷信作出了让步,其表达了这样一种判断:那些号称他们只是为了获得公正而参与决斗的人,可能是指望上帝介入以偏袒他们的诉求。


    尽管存在这些局限,在王室领地内,腓力可不会任人摆布而批准这种做法。


    在第二年(1307年),他命令图卢兹的王室总管在其法庭中不得进行任何决斗断案,而要将所有可能发生决斗的案件交由巴黎高等法院裁决。


    这等于是正式禁止了决斗。


    在这整个时期,高等法院在全国各种司法管辖区提出的上诉中收到众多关于进行决斗的诉求,从中可以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那就是拒绝这些请求的有效理由是多么的一致。


    从1254年到1318年,在记录判决的公共登记簿中,几乎找不到一个准许决斗的例子。


    我们发现的唯一可疑案例,是发生在1292年的一宗奇案:


    在苏瓦松地方神职人员公会的法庭上,一个男子指控一位女性犯有杀人罪行,而王室官员们以原告系私生子为由,予以拒绝。


    因为根据当地的习惯,由此可以说他就是属于国王的一个农奴。他们推论道,没有国王的明文恩准,此人不得以自己的身体冒险。


    神职人员公会争论申诉方到底是否为婚生子身份,由于记录的缺失无法查明,这个案件变得疑云重重,以至于高等法院最终没有作出任何确切的判决,就敷衍了事地将案件扔出了法院。 


    在1309年的两个判决中,表现出《1306年法令》有效性,因为尽管他们承认决斗在法律上是可能的,但是可以通过讯问调查取得证据而解决。


    其中一个案件发生在富瓦阿马尼亚克两位伯爵的旧日纷争之中,这个判决显示出:自从他们1293年的那次决斗之后,法律迈出了多么重大的一步。


    雷蒙・德・卡东,富瓦伯爵的一位亲戚,在国王的法院与阿马尼亚克进行了决斗;阿马尼亚克也对富瓦如法炮制,并声称他的挑战优先于雷蒙,而康明吉的伯特兰也对富瓦提出了挑战。


    所有这些挑战都出自这些贵族们之间的侵蚀掠夺,而最高法院的判决拒绝批准他们进行任何格斗,命令各方发誓和平相处并为此缴纳保证金,而且更进一步判处富瓦向对方和国王支付沉重的赔偿金,因为他的某一次劫掠也侵犯了国王的领土。


    富瓦伯爵起初拒不服从判决,但是短暂的牢狱之灾使他恢复了理性。


    尽管付出了如此种种努力,改革的进程仍然是缓慢的。


    1314年,当与佛兰德斯的长期争端爆发时,腓力发现必须重申他在1296年的命令,在战争期间禁止一切司法性决斗,且对正在进行中的案件暂停审理。


    腓力长久而繁荣的统治尾声,因他三位儿媳的可怕丑闻而蒙上阴影,其中两位被判决犯有通奸罪。


 



 

    巴黎的高德弗洛写道:第三位,即“长腿腓力”的妻子让娜(Jeanne),立即用决斗来证明她的无辜:


    好心的国王,我求您,陛下


    听我这被告所言


    没有人为我辩护


    我的身份如此尊贵


    我的心如此纯真


    辩护如此诚实


    或者找来决斗勇士


    好维护我的权益


    请相信我的誓言




原文标题:“美男子腓力”:罗马法复兴对决斗断讼的第一波冲击始于何时


原文来源:立法网微信公众号


(立法网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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