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网实习记者 小蚕
由立法网影视文学创作部策划的报告文学《 人大主任王明奎》即将完稿。该报告文学由中国作家协会四川分会会员张学明创作,将于近日在立法网独家全文刊载。
报告文学《人大主任王明奎》如实记录了现存0•87平方公里的阆中古城是如何保存下来:
1980年12月12日,阆中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决定撤销县革命委员会,恢复县人民政府,成立县人大常委会。1982年3月,阆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了《阆中县城镇建设与管理办法》,决定对白塔、大佛寺石刻、巴巴寺、华光楼、张飞庙、文庙大殿、观音寺、清真寺、基督教礼拜堂、锦屏山石刻和兰家坝新时期时代遗址等古文物及古建筑实行保护。据查,这是我国县级人大常委会作出的时间最早的有关古城保护的决定。
1990年8月8日,阆中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城市规划建设和综合管理实施办法,首次划定阆中古城保护范围。规定古城北至太平寺街、内东街、北街、迎恩街,南至嘉陵江边,西至西街、锦屏街、双棚子街,东至东坛井街、寿山寺街等街区,为古城格局和风貌保护区。其中以华光楼为中心,左右两侧大片旧民居、旧街巷和沿江两岸等,为外观风貌保护区。
1999年3月23日晚上九点,阆中市规划局长姜清林给市人大常委会王明奎主任打了个电话。他说,现在搞内环线改造,内东街已经拆了一间房子。如果不停止,古城就不再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