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任何跨国公司在中国运营,必须尊重中国的主权和国家利益,公序良俗,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在中国法律和市场监管之下进行正常经营活动,我们依法反对和打击一切损害中国主权和国家利益的行为!
近日,万豪酒店集团在其发给中国的会员活动邮件中,将西藏、澳门、香港和台湾都列为了“国家”。经过万豪的中国会员们在网络上曝光后,网友们纷纷表示“已经触碰底线”。
1月10日,万豪酒店被立案调查。
万豪酒店接连道歉但其道歉十分缺乏诚意,这边给中国人道歉,那边却给“藏独”点赞。连小编都觉得自己的智商受到了极大的侮辱!
小编认为,万豪酒店的行为不仅触碰了我们的底线,而且触碰了我国的多部法律!
万豪酒店在问卷中将西藏、台湾、澳门、香港单列为“国家”而且在推特上为藏独分子点赞的行为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的意图明显,捏造事实,混淆公众视听,严重损害了中国国家尊严和利益,作为一家大型国际酒店,其行为造成了较大的不良影响,涉嫌触犯我国法律。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零三条 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同时,万豪酒店的做法已经触犯了反分裂国家法第二条。
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十二条 国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使用网络的权利,促进网络接入普及,提升网络服务水平,为社会提供安全、便利的网络服务,保障网络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动。
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二条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广告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务的商业广告。
本法所称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者提供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
本法所称广告经营者,是指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
本法所称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第三条 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
第四条 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第七条 广告内容应当有利于人民的身心健康,促进商品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利益。
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
(二)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
(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四)妨碍社会安定和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六)含有淫秽、迷信、恐怖、暴力、丑恶的内容;
(七)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八)妨碍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本案中,上海市黄浦区网信办和市场监管局是非常值得点赞!
在该事件曝光之后,监管局和网信办迅速行动,依法行政,约谈其负责人,在发现其违法事实后,对其采取立案侦查取得的成效十分显著,不仅促使万豪集团立即整顿,撤回点赞,而且ZARA、香奈儿、宝格丽等企业也纷纷修改其网站或者其他场合中将“港澳台”地区单列为“国家”的行为。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任何跨国公司在中国运营,必须尊重中国的主权和国家利益,公序良俗,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在中国法律和市场监管之下进行正常经营活动,我们依法反对和打击一切损害中国主权和国家利益的行为!
小编认为,这次事件不仅仅几个国际公司更改其原有的错误做法这么简单,更加深远的意义在于,我们每一个普通民众自觉、自发地抵制这种不当言论和行为,运用法律维护国家尊严和利益的思维深入人心,政府依法监管,高效的采取措施制止这类事件的作用日益凸显,网络空间得到了一次净化,这在中国市场监管,广告法,信息网络法的贯彻方面也有重大意义!
同时,也给不良企图的企业和个人打了一只“预防针”,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对于市场监管和国家利益上,我们的法律和政府是不会缺位的,千万不要触碰法律的红线!
原文标题: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万豪酒店集团将中国地区列为“国家”触碰法律底线!
原文来源:立法网微信公众号
(立法网 鲜岚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