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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隐患未如实记录在案的将问责

发布时间:2014-02-08 作者: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行政规章,规定食品生产企业违反相关条款规定,如建设项目投入生产和使用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报告安全监管部门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如实记录在案并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最高可罚款两万……



   
近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的出台,填补了我国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法规规章的空白。

    《规定》要求,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食品生产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3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至少配备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规定》强调相关法律责任,食品生产企业违反相关条款规定,如建设项目投入生产和使用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报告安全监管部门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如实记录在案并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最高可罚款两万。



资料来源:《人民日报》

(立法网  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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