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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途渺茫的地下钱庄合法化

发布时间:2013-08-20 作者:许小年


    “我们中国戏曲中,有一个角色是丑角。你把他脸上贴一块白,观众马上就说他是坏人。或者你把他的脸涂黑,比如曹操,大家就说他是奸臣。地下钱庄就是丑角”……



    作者  许小年

    吴英的非法集资案、扬州85亿地下钱庄洗黑钱案让地下钱庄再次成为争论的焦点,地下钱庄合法化的提议已有时日,但前途渺茫。

    中国地下钱庄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80年代。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叫方培林。1984年9月,方培林当时是某医院的一名普通会计,停薪留职开办了新中国第一家私人钱庄——“方兴钱庄”,这家钱庄比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分行的开业还早了一个月。

    但是“方兴钱庄”成立当天,当地几家国有银行和信用社的头目就立即上门交涉,称私人开办钱庄属于非法行为,并要求立即停业。恰好在这时,温州市政府也下达了“先不试办”的传真电报。方培林无奈,开业的第二天就把牌子摘掉了。“方兴钱庄”在见过一天阳光之后就被迫转入“地下”,成为了温州众多地下钱庄的一员。此后数年间,“方兴钱庄”数度浮沉于“地上”、“地下”、“合法”、“非法”之间。而就是在“方兴钱庄”起起伏伏的同时,随着民间资本的左冲右突,全国各地的民间金融开始以各种方式登上舞台,地下钱庄、标会、抬会、合会等信贷交易组织应运而生,从此揭开了中国地下钱庄暗潮涌动、波澜壮阔二十多年的篇章。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经济学与金融学教授许小年是坚定的地下钱庄合法化倡导者:“我们中国戏曲中,有一个角色是丑角,你把他脸上贴一块白,观众马上就说他是坏人,或者你把他的脸涂黑,比如曹操,大家就说他是奸臣,地下钱庄就是丑角。”

    事实上,地下钱庄在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的进程中,对民营经济的发展,对活跃东南沿海的经济发挥了巨大作用。

    关于民营经济的二八开理论说明,中小企业创造的产值,大约只有20%~30%,但所吸纳的就业,要达到70%~80%。中小企业稳定中国就业。应对金融危机的政府刺激计划,造成资源和资金大部分流向国有大型企业。

    大型国有银行纷纷成立中小企业信贷部,但是企业趋利的天性,决定了中小企业在这一轮拉动内需的过程中,依然缺乏资金。地下钱庄合法化的问题,再一次被集中关注。

    许小年打了一个比方:“中小企业融资,就好像要捉一只老鼠。怎么样把老鼠捉到?我们现在的政策是把大象赶出来捉老鼠,或者把狮子赶出来捉老鼠,捉得到吗?狮子忙得满头大汗,抓不到。即使抓到了,狮子一想就这么点儿肉,不够我塞牙缝的。大型银行怎么可能有积极性去做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为了捉老鼠,一定要培养很多的猫,要把猫放出来。猫是什么?是这种社区性的、小型的、草根性的、民间的金融机构。不问它到底对中国经济有没有好处,到底对老百姓生活水平提高有没有好处,到底对保障社会稳定有没有好处。就贴一个白脸谱上去就叫非法,然后就打,这种做法非常不妥当。”

    虽然顶着“非法”的帽子,但地下钱庄的存在和繁荣一直是个公开的秘密。一方面由于民间需求尤其是中小企业资金需求旺盛;另一方面,民间资本充足。从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到边远的新疆;从在街头游逛的“倒汇黄牛”,到部分地区明目张胆地以公司形式经营的职业机构。在民间资本活跃的温州,地下钱庄采用的甚至是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股份制。二十多年的发展,使得所有的“地下活动”不仅拥有了自己的土规矩,甚至形成了独有的、带有科学性的管理模式和风险控制手段,民间的智慧在这里发挥得淋漓尽致。而从数字上来看,地下钱庄的现状则足以令人震惊。据2008年全国工商联并购工会的调查数据显示,仅温州的民间流动资本就达6000亿人民币,深港两地跨境资金流动规模也在1.55万亿港元以上。地下钱庄利率高达40%~200%,甚至在特别时期达到600%的月利率,足以窥见其繁盛景象。

    面对中小企业资金短缺的嗷嗷待哺和大型商业银行对此现象的漠不关心和举止暧昧,银监会和中国银行也曾动过扶持“中小金融机构”的念头,2008年5月,发布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就是举措之一。这一被媒体称为地下钱庄合法化前兆的《意见》一出,民间资本活跃的浙江省就立刻开展了小额贷款公司的试水,试图开辟一条以民间资本“输血”中小企业的合法化渠道。当时,因为名额有限,僧多粥少,浙江商圈甚至打了一场轰轰烈烈的“牌照争夺战”。如今,浙江已批准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四十多家,注册资本金共计61亿元,累计发放贷款91亿元。但看似光鲜的成绩单却掩饰不了冷酷的现实:曾备受追捧的小额贷款公司正集体遭遇“成长的烦恼”。一方面,在大银行吃“闭门羹”的客户纷至沓来,使多数小额贷款公司的资本金很快捉襟见肘;另一方面,由于税费负担较重、融资比例过小,导致小额贷款公司无资可融,无资可贷,资金回报率每况愈下。更重要的是,目前的小额贷款公司以工商企业之形,行金融机构之实的尴尬境地,注定了它只能在银行与民间借贷的“夹缝”中生存。而对于其中的原因,业内人士称“办公室设计出来的方案注定失败”。

    地下钱庄是游走于黑白之间的民间信贷机构。这也就意味着,它不仅有着激活民间资本、扶持中小企业的作用;也有着吞噬国家群众财产、协助黑金外流、掩盖逃骗税、助长腐败等一系列的非法行径。仅就洗黑钱一项,根据央行发布的首部《反洗钱报告》数据显示,内地每年通过地下钱庄洗出去的黑钱就超过2000亿元人民币;而从以前的河北企业家孙大午到最近的浙江亿万富姐吴英,“非法集资”成了众多民营企业家的头号杀手;非法买卖外汇对国家金融秩序安全的危害不容低估,在民间,因为地下钱庄的高利贷,倾家荡产、家破人亡的更是不在少数。故有媒体称地下钱庄是经济金融的“毒瘤”。如何在阳光下,晾晒清除这些地下钱庄的“污点”,成了这项“地下钱庄合法化”阳光计划成功的关键。

    许小年认为,应当由政府出面,要求这些金融机构购买保险。在一旦发生机构倒闭的时候,老百姓的存款能够保证安全,但是又不能百分之百地保,百分之百地保了以后就有道德风险。老百姓会不问青红皂白,把贷款放这儿,反正倒了以后政府赔。应当让百姓自己选择,哪一家经营不错的,就把存款放在这儿。另外一个问题要防止卷款逃跑,最好的办法是当发生一起卷款逃跑的时候,政府不去兜底,让老百姓兜底。政府可以适当做一些补偿,但是肯定不是全部补的。现在非法集资案当中,政府基本都兜底了。政府必须把杀一儆百的工作做了,一定要在民间树立起风险意识,老百姓是理性的,如果你老是去保、老是去兜底,那非法集资屡禁不止。



资料来源:财经网

(立法网  小蚕/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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